自己有贷款可以给别人做担保吗
3、贷款买房一般是以房产抵押担保,再要求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是双重保障措施。
4、《担保法》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自己本身有房贷的人还能给别人担保贷款吗
根据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确定。
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有些地方规定不能做担保人,有些地方规定可以做担保人。例如,日照市前些年规定,有贷款没还清的,不能做担保人。2014年以后,有贷款的职工也可以为他人担保一次。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为别人担保贷款,一般情况下银行会审查担保人的担保能力(也就是还款能力)。如果担保人的收入在偿还自身公积金贷款后,余下的收入还足以替他人作担保,在贷款人没有能力偿还贷款时,替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这样,贷款没还清的人做担保人,银行是会同意的。
建议:询问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已经有银行贷款,还能再做别人的银行贷款担保人么?
您好,无抵押贷款就是个人或者企业,利用自己信用和收入证明、财务证明等信息就可以到银行贷款,不需要担保人。但是银行审核比较严格,很那贷到理想的额度。您也可以考虑使用有钱花贷款,同样是无抵押,但是审核资料更简单,审批更快。希望这个回答可以帮到您。
我帮人做了担保,请问自己还可以贷款吗?
您好,无抵押贷款就是个人或者企业,利用自己信用和收入证明、财务证明等信息就可以到银行贷款,不需要担保人。但是银行审核比较严格,很那贷到理想的额度。您也可以考虑使用有钱花贷款,同样是无抵押,但是审核资料更简单,审批更快。希望这个回答可以帮到您。
贷款的时候,一个人最多可以给几个人做担保人啊?
不是给几个人担保的问题
关键得看担保人的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
比如担保人的授信额度为10万元,那么他就可以担保总共10万的贷款,可以给一个人担保10万,可以给两个人分别担保5万,可以给5个人分别担保2万,只要担保总额不超过10万即可。
当然你为人担保了贷款,你的授信余额就减少了,比如你自己贷了5万的款,你就只能为别人担保5万元了
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实际操作中,银行可能会根据你的信用情况允许你超额担保或者减少你的担保额
一个人可以同时给两个人做贷款担保人吗?
可以。
银行对担保人审查的是他的担保能力而不是他已经为多少人提供了担保所以只要你找的人资金实力比较雄厚,具有充足的担保能力,那还是可以为你提供担保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章 保 证
第一节 保证和保证人: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扩展资料:
担保方式共分为4种,分别是:
1、抵押担保:
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质押担保:
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保证担保: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4、抵押加保证:
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如今,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担保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