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基数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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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关于生育津贴计算方法又出台了相关规定,信用管家建议,可向当地的社保局详细咨询。

以深圳为例,比如一家企业有1000名职工,月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每月缴纳生育保险费5万元(本市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下调至0.5%,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那么社保支付给企业的生育津贴标准为每名生育职工每月(30天)1万元。

假如职工甲原工资标准为每月6000元,职工乙原工资标准为每月1.5万元。那么对职工甲按照每月1万元的标准计发产假工资,全部由社保发放;对职工乙按照每月1.5万元的标准计发产假工资,其中1万元由社保发放,5000元由单位补齐。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1.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参保职工个人不缴费。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布的当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

2.生育保险费与其他各项社会保险费合并结算,由社保经办机构或税务部门按月征收。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逾期未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什么是生育津贴基数?

生育津贴基数就是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基数。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生育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 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 晚育假增加30天;

(3)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012年1月1号之后申领的生育津贴,均按照公司缴纳生育保险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但是这个平均工资又要看孩子的出生年份,比如11年出生的,就按照11年公司缴纳生育保险的平均工资来计算,12年出生的,就按照4月份刚核定的这个平均基数来计算。

2017年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生育保险0.7%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0.5到1.6%也是全由单位承担。

注意: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各省市地区承担比例有所不同。

生育保险金如何计算

生育保险费计算公式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局并未对生育保险费缴费金额进行明确规定,由各地区按照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其计算公式如下:

【生育保险费】 = 单位缴费比例X缴费基数(详情参考《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基数》)

【生育保险金】 = 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生育生活津贴 = 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缴费基数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为标准

2、生育医疗补贴一般都是固定的,正常生产的大致都在3000元。

扩展资料:

主要作用

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孕产期以及流产期间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使她们在生育和流产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收入和医疗照顾,保障她们及时恢复健

康,回到工作岗位。其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

二是,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

三是,实行生育保险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生育保险金

生育保险基数怎么算

用人单位缴纳参保费,职工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用人单位缴纳的参保费,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具体缴费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扩展资料

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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