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税局有几个副局长及其它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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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元力

王金城

刘伯羽

姜跃生

周柏柯

郑力坚

程明红

张爱球

张 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机构及所属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正处级)

(一)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省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管理其他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处室负责人:张备

  联系电话:83101091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

  邮编:210008

(二)政策法规处(督察内审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

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

处室负责人:殷洪君

  联系电话:83101515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

  邮编:210008

(三)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有关税种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等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的发票;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内退税计划;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

处室负责人:陈林

  联系电话:83101413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

  邮编:210008

(四)所得税处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处室负责人:郑明珠

  联系电话:83101914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

  邮编:210008

(五)收入规划核算处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

处室负责人:王晓旭

  联系电话:83101775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

  邮编:210008

(六)纳税服务处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

处室负责人:赵新平

  联系电话:83101410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

  邮编:210008

(七)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制度;组织本系统信息技术体系建设和监督、验收;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组织信息安全检查、评估;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业务需求、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组织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运行中的技术和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

处室负责人:沈宁  联系电话:83101510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

  邮编:210008

(八)财务管理处

拟订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开工审批、会计核算、工程监督、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财务决算审核和财务决算审批;承担着装管理工作;协助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组织落实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规范本系统政府采购业务管理,防范和化解采购风险。

处室负责人:冯一江

  联系电话:83101210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

  邮编:210008

(九)人事处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和工资管理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

处室负责人:朱建国

  联系电话:83101114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

  邮编:210008

(十)巡视工作办公室

组织落实巡视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拟订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监督检查下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落实、协调、督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议定、决定事项。

处室负责人:叶景伟

  联系电话:83101782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

  邮编:210008

(十一)教育处(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指导系统党建工作。

处室负责人:胡善清

  联系电话:83101315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

  邮编:210008

(十二)监察室

负责组织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的落实,制定纪检监察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承担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处室负责人:陈洪锦

  联系电话:83101313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

  邮编:210008

(十三)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

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组织、协调、检查跨国税源管理;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组织实施“走出去”企业的服务管理;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制定大企业标准,实施列名管理;制定与大企业税收管理有关的工作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大企业税收信息平台;组织、协调、指导大企业税源管理、纳税评估、计算机审计、日常检查等;对省局确定的重点服务管理大企业开展税收风险管理、个性化纳税服务,帮助大企业建立税收风险控制机制;建立与大企业直接沟通渠道,协调回应企业相应诉求。

处室负责人:胡云松

  联系电话:83101214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

  邮编:210008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机关统战工作。

处室负责人:崔泽元

  联系电话:83101311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

  邮编:210008

离退休干部处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交流,协调本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

处室负责人:吕庆兵

  联系电话:83101119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

  邮编:210008

二、直属机构(正处级)

(一)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税务稽查工作;负责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管辖范围内企业的税务稽查工作。

处室负责人:沈金元

  联系电话:83101815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

  邮编:210008

(二)直属税务分局

负责管辖范围内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和出口退税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企业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源管理、纳税服务以及出口退(免)税申报、审核、审批等工作。

处室负责人:孙晨曦

  联系电话:83101665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

  邮编:210008

三、事业单位(正处级)

(一)信息中心

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工作;负责硬件、网络、运行系统的运维和安全工作;参与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工作。

处室负责人:赵润洲

  联系电话:83101454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

  邮编:210008

(二)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管理机关财务;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承担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处室负责人:陈常有

  联系电话:83101880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

  邮编:210008

(三)税收科学研究所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科研工作规划、方案;承担税收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专题研究等工作;收集、整理税收资料;编辑税务内部期刊、地方税志。

处室负责人:陈锡平

  联系电话:83101912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

  邮编:210008

(四)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组织落实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承担行业执业资格审核认定及考试、培训工作;审批税务师事务所及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省税务系统的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和注册税务师协会的工作;监督、检查行业执业情况。

处室负责人:金有国

  联系电话:83108318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

  邮编:210008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税务系统机构改革方案》(中编发[2000]2号)精神,我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江苏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负责全省各项国家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工作。

(三)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各项税收征管规章制度,积极推进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国家税收执法职能。

(四)负责全省国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各项地方税、基金和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五)负责全省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六)监督检查各纳税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情况,严肃查处偷骗税。

(七)负责全省国税系统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八)围绕江苏经济发展战略,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控和监督职能,努力为发展市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服务。

(九)监督检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方针政策情况。

(十)管理全省国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省辖市级国家税务局的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负责各级国税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公务员制度实施。

(十一)负责税务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管理江苏省税收学校。

(十二)负责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和党群工作。

(十三)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十四)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五)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开展税收咨询。

(十六)承办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现任领

党组书记 局 长 范 坚

其他领导 徐火财 张士龙 葛元力

王金城 郑力坚 姜跃生

程明红 张爱球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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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税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江苏国税局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税务系统机构改革方案》(中编发[2000]2号)精神,江苏国税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江苏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负责全省各项国家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工作。

  (三)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各项税收征管规章制度,积极推进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国家税收执法职能。

  (四)负责全省国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各项地方税、基金和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五)负责全省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六)监督检查各纳税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情况,严肃查处偷骗税。

  (七)负责全省国税系统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八)围绕江苏经济发展战略,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控和监督职能,努力为发展市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服务。

  (九)监督检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方针政策情况。

  (十)管理全省国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省辖市级国家税务局的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负责各级国税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公务员制度实施。

  (十一)负责税务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管理江苏省税收学校。

  (十二)负责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和党群工作。

  (十三)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十四)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五)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开展税收咨询。

  (十六)承办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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