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避免失业保险基金的福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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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可用于提升职业技能 哪些人能申领补贴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这项政策将惠及哪些人群,主要亮点是什么?《经济日报》记者日前就相关问题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有关负责人。

哪些人能申领补贴

《通知》明确规定,依法参保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人社部失业保险司有关负责人说,这项政策是增强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的重要举措,在失业保险功能完善上迈出了扎实一步。实施这项政策,有利于激励职工提升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增强就业稳定性,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降低失业风险;有利于更加有效地发挥失业保险促就业和防失业的功能作用。

“一方面,鼓励企业职工长期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权利与义务基本相适应的原则。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调动职工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有利于稳定就业、预防失业。据测算,每年将有200万左右的企业职工受益。”该负责人表示。

补贴如何申领

《通知》规定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具体程序。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同时,《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人社、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本着方便、快捷、安全、审慎的原则,制定本省(区、市)的具体操作办法,并主动向社会公开。

“这样规定的目的,一是方便职工,建立政策享受的直通车;二是减少中间环节,防范道德风险,确保职工本人直接受益,确保资金安全。”这位负责人说。

基金支付有风险吗

《通知》规定,省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同时明确补贴标准的上限,即初级工一般不超过1000元、中级工不超过1500元、高级工不超过2000元,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工种倾斜。

这位负责人表示,这样规定有3方面考虑:一是各地基金支撑能力不同,培训费和鉴定费的标准不同,产业方向和重点不同,由各地确定补贴标准更符合当地实际;二是规定上限有利于区域间的平衡,有利于与培训补贴的平衡,还可保证基金支付安全;三是技能提升补贴是国家对职工培训成本的一种适当补贴,起激励和引导作用,不应大包大揽,企业和职工应该承担的教育、培训责任还要各自承担。

失业保险用于技能补贴,是否会加大基金发放的压力?该负责人表示,从基金支付风险来看,总体安全可控,但尚有部分统筹层次较低的地区,基金支撑能力相对较弱。《通知》规定各省要发挥省级调剂金的作用,加大支持力度,确保每一个统筹地区的参保职工都能享受到政策。

新单位交保险为什么没要失业证

从业人员重新在新单位入职,没有失业证的情况只要没有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参保的,当然可以参加社会保险。只不过,没有失业证会相对复杂一些,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确定没有其他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而已。

1.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从社会保险的功能上看,换新单位 以后,没有失业证还是需交保险。

(1)防范风险,包括人身风险与工作风险。人身风险又包括年老、疾病、工伤、生育风险,工作风险包括失业风险。社会保险将个人风险转化为社会风险,让社会为个人风险买单,避免个人遭遇风险时因独木难支而陷于困境甚至绝境,保障其生存尊严。

(2)维稳功能。社会保险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不仅可以使社会成员产生安全感,还能缓解社会矛盾。

(3)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社会保险可以通过强制征收保险费,设立保险基金,对收入较低或失去收入来源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帮助,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社会的公平分配。

(4)利于劳动力的再生产。对于那些暂时退出劳动岗位的社会成员,社会保险可以确保其基本的生活需要,使劳动力的供给和再生产成为可能。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具体是需要做什么工作,单位职能是什么?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本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的征缴,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管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缴费信息。

职能 :

  1. 负责组织指导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要求,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以及监督基金的储存、增值工作。

  2. 负责制定和完善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财会基础性工作建设,搞好财务电算化。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财务检查,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

  3. 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会计核算工作,搞好各项基金的收支平衡与调度,确保基金支付需要;编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汇总各种财务报表,并按时向省劳动保障厅和其他有关部门报送。

  4. 负责制定和实施全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的管理办法和指导性意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操作规程、工作方案和有关规定以及全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业务的工作。

  5. 负责全省企业养老保险业务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工作。

  6. 负责全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工伤、生育保险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扩展资料:

统筹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基金结算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医疗保险的参保结算;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业务经办及发放;对困难人群实施医疗救助;参保人员缴费记录、个人账户管理以及各项社保待遇的审核结付、社会化发放等。

参考资料:业务指南-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失业保险对公司有何影响?

至于劳动者离开单位后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是劳动者与失业保险基金之间的事,不会对你公司构成影响。

那要慎重,是有风险的。因为你单位出具的辞退通知有可能被劳动者作为向你单位要求赔偿金的证据。至于方便劳动者申请失业金,基本没有风险,即使被查,你单位也可以以单位辞退为由而抗辩。

领失业金期间自己交了社保还能领失业金吗

领取失业金期间,不缴纳医疗保险,没有规定不缴纳养老保险,领取失业金和缴纳养老保险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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