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失业金一个月能领多少啊
必须提醒大家的是,上述期限计算是针对城镇户口的,而农村户口是一次性领取的,领取金额为按相同缴费时间的城镇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
二、办理失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办理失业登记所需材料是一致的:包括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社会保险中(终)止缴费通知表、身份证、户口本,一寸近照2张。失业人员本人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本人户量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
特别提示:千万别忘记带上完整的劳动合同,包括原先签订的和后来续签的。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满足条件的情形主要有以下:第一,单位单方解除;第二,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第三,其他非劳动者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 关于第二项,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单位的新合同标准维持或高于原合同标准,劳动者主动不续签,没有失业金。只有单位不与其续签,或者新合同的待遇标准降低其不续签时才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
按上述说法,首先,失业只不过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要条件之一,并且这个“失业”还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换句话说,如果我们平时是主动离职,或因本人原因并由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这种自愿性失业,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所以,员工主动辞职时一定要想清楚,这种情况下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2、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是指失业保险必须缴满一年,这一年并非像生育保险一样必须是连续的,中间是可以中断的。只要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失业保险已累计缴纳满一年即可。而且,失业人员前次失业时享受待遇期限有剩余的,可与重新就业、缴费后的享受待遇期限合并计算。
3、已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
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就是指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去相关部门办理失业登记。而各地情况又有所差别,以宁波市老三区(海曙、江东、江北)和鄞州区为例:海曙区、江北区办理失业登记,要前往区就业管理处(海曙区在顺德路136弄58号晶威大厦三楼、四楼,江北区在人民路272号),江东区和鄞州区可以到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所)办理。
宁波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1)材料:
宁波市医疗保险手册(蓝)
宁波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医院诊断证明书
原始收费凭证
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2)流程:
收集所有材料,3个月内报单位报销经办岗->单位填写《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宁波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票据按医疗报销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到社保报销->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二)生育津贴及晚育津贴待遇[交人事]
(1)材料:
宁波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医院诊断证明书
结婚证
(2)流程:
收集四证(原件和复印件),3个月内报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生表一》->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报社保申报->到帐后发还本人。
注意: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险,则只可以享受晚育津贴。这时,到男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宁波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同样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返还男方人力资源部,男方申报领取。
宁波2017年生育险报销的时限是多久
生育保险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险待遇不受户籍限制,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2016-2017年宁波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和标准,报销材料/时间及范围》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宁波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和标准
1、参保单位填写《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发证单位盖章不清晰的复印件,需随带原件。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4、分娩时的住院医疗发票(复印件)。
5、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原件)。
6、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情况记载的病历(原件)。
顺便提醒一下,需要在产后6个月以内申报,否则就不受理了。
另外,在每月12日之前递交申报材料的,审核通过以后,当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19号工伤生育窗口(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当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
每月12日以后递交申报材料的,审核通过以后,次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社保局业务大厅19号工伤生育窗口(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次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以上都是所在单位的人员办理的,不需要本人去。
报销材料/时间及范围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宁波市生育保险报销程序是怎样的
(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1)材料:
宁波市医疗保险手册(蓝)
宁波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医院诊断证明书
原始收费凭证
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2)流程:
收集所有材料,3个月内报单位报销经办岗->单位填写《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宁波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票据按医疗报销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到社保报销->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二)生育津贴及晚育津贴待遇[交人事]
(1)材料:
宁波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医院诊断证明书
结婚证
(2)流程:
收集四证(原件和复印件),3个月内报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生表一》->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报社保申报->到帐后发还本人。
注意: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险,则只可以享受晚育津贴。这时,到男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宁波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同样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返还男方人力资源部,男方申报领取。
宁波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宁波生育保险报销参考如下:
一、准备材料
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需填写《宁波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结算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未就业配偶单位提交《宁波市参保职工(雇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就业情况表》一式二份,加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机构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公章;提交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一孩生殖健康证》或《再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本人和用人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生育医疗费用原始发票、费用总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资料。
二、相关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休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宁波外来员工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吗
根据我市生育保险规定,符合条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目前生育医疗费由生育基金按标准进行一次性定额补偿。由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结算时,需提供经办人持本人和生育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生殖健康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用票据、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和《生育保险待遇结算表》等相关资料。若张小姐产前检查的票据不全或遗失,分娩、住院、出院等其他原始材料齐全的,一般仍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定额补偿等相关待遇。
生育保险领取金额是没有区别的/
基本养老保险和生育保险不是同一内容,养老保险是指等您到退休年龄后,政府给您的养老金,而生育保险是只能用在生孩子等方面的,所以两者是不一样的,只要您单位为你交纳过生育保险,到时候就能拿到和宁波户口一样的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