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股减持税收政策是否有新老划断
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征收对象: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股票复牌日之前股东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
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下统称新股限售股);
财政部、税务总局、法制办和证监会共同确定的其他限售股。
3、征收对象特别说明
个人从机构或其他个人受让的未解禁限售股;
个人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依法分割取得的限售股;
个人持有的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到主板市场(或中小板、创业板市场)的限售股;
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中,个人持有的原被合并方公司限售股所转换的合并方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分立中,个人持有的被分立方公司限售股所转换的分立后公司股份;
其他限售股。
4、限售股个人客户发生以下转让情形的,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限售股;
个人用限售股认购或申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份额;
个人用限售股接受要约收购;
个人行使现金选择权将限售股转让给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
个人协议转让限售股;
个人持有的限售股被司法扣划;
个人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分割让渡限售股所有权;
个人用限售股偿还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由大股东代其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
其他具有转让实质的情形。
5、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股权分置改革前限售股个人客户
根据167号文件的精神,在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不完备的情况下,目前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照以下方式,核定限售股个人客户应纳所得税额,并由证券公司预扣预缴:
预扣预缴所得税额=(收入-成本)×20%
=(股改限售股复牌日收盘价×减持股数-股改限售股复牌日收盘价收盘价×减持股数×15%)×20%
(2)全流通后IPO公司发行前限售股个人客户
预扣预缴所得税额=(收入-成本)×20%
=(股票上市首日收盘价×减持股数-股票上市首日收盘价×减持股数×15%)×20%
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的税款,于次月7日内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3)退税
如纳税人按照实际转让收入与实际成本计算出的应纳税额有差异的,纳税人应自证券机构代扣并解缴税款的次月1日起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清算申报并办理清算事宜。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按照重新计算的应纳税额,办理退(补)税手续。
三、地方政府税收政策
1、所得税的分成比例
证券公司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在规定时间上缴当地税务部门纳税保证金账户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税务部门必须将其60%上缴国库,对留存部分(入库金额×40%),在扣除国家规定的其他上缴比例后,各地政府方可处理。
案例:某客户持有科远股份125万股,上市首日收盘价为77.26
预扣预缴所得税额=(收入-成本)×20%=(股票上市首日收盘价×减持股数-股票上市首日收盘价×15%×减持股数)×20%
=(77.26×1250000-77.26×15%×1250000)×20%=16417750元
所得税额的60% 即9850650元(16417750元×46%)上缴国库,40%即6567100(16417750元×40%)各地留存。
2、相关法律条款
按照我国相关税法条款:“对个人取得的政府奖励(包括企、事业单位取得政府奖励后再奖励到个人),除有政策规定可以减免外,应全额按20%(“其他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我国最新的刑法条款:“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上述国家税法的相关条款,纳税客户得到税收优惠,还应该按照优惠金额的20%上缴所得税。
限售股减持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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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后所得: 37.5%*(1-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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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学习:
根据财税[2009]167号第三条规定: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20%
限售股转让收入: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
限售股原值: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合理税费: 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例:李先生个人持有人贵州茅台限售股20万股,解禁当天以每股100元抛售,那个应纳个人所得税(全额)计算如下:
限售股转让收入 =100*20万=2000万
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2000万*15%=300万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 2000万-300万=1700万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20% =1700万*20%=340万
计算限售股原值时,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而如果纳税人能(或有能力)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
(1)如果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大于限售股转让收入15%,我们应该建议客户尽量提供其限售股原值凭证,这样利于减少客户应纳税额
(2)如果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小于限售股转让收入15%,我们应该建议客户不提供其限售股原值凭证,并由主管税务机关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从而利于减少客户应纳税额
配股之后,所配的股还没有上市,原来的股票能卖吗?
可以卖掉原股
认购配股缴款的流程
(1)公告。股权登记日闭市后根据股东账户中的持股量,增加相应数量。
(2)缴款期(一般10个交易日)内缴款。(买入股票)
(3)配股后20天左右股票方可到帐。
配股的注意事项:
a: 配股到帐的时间。投资者已认缴的配股至少在20天后,上市公司公布股本变动公告书时,配股才能到帐,并可以交易。
b: 逾期不认购,视为放弃。
c:配股缴款的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d: 配股出现零股,深市是舍去,沪市是四舍五入。
e: 配股的买卖方向,深市配股是对的,填“买入”。沪市配股时,就应填“卖出”(这个“卖出”不是“卖”配股,而是“卖”配股权。)
f:缴款当天可以撤单。
g:如果超额申报认购配股,视情况而定。有些按作废处理;有些按同新股申购操作。(具体情况按各股发行招募说明书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