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委和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的区别
中华老龄事业促进会
中华老龄事业促进会: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行政管理机关审核批准,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会的宗旨是: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和乐善好施的人道主义精神,开展“扶老、助老、安老、敬老”等老龄慈善活动,为城市空巢老人、农村贫困老人提供各种形式的帮助;本会以老龄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协助政府发展老龄慈善与公益事业,促进社会文明与进步。
目前,中华老龄事业促进会促进会下设若干分支机构: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院:主司老龄学术研究、政策分析、产品研发等。研究开发系列老龄科技用品,为高龄、肢残、智障等特护老人提供科技支持;组织老龄问题前沿论坛,研究、解决发展中的老龄问题,为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目前研究院的顾问和专家有邬沧萍教授、熊必俊教授、邵秦教授、杨慧博士等国内顶尖学者。
中华老龄网站:(www.chinaolrer.org.cn)老年类门户网站,快捷有效的宣传平台。所设板块涵盖老龄政策、涉老新闻、教育、健康、家庭、维权、敬老活动等老年人最为关心关注的内容,拥有稳定的老年网友群体。
《中华老龄》杂志:前期以电子杂志为主要宣传平台,拥有稳定老年读者。赠阅《中华老龄》期刊,也是老年俱乐部中一项会员福利。拟于09年老人节前后印制《中华老龄》杂志纸质版,公开对社会发行。
中华寸草心孝亲敬老工程:目前全国最大的以敬老为主题的志愿者服务机构。自2007年1月1日启动仪式后,多次组织大规模敬老助老活动,新华社、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多次报道,志愿者注册数量稳固上升,仅京津两地志愿者即达到10000余人,多为在校大学生、白领,临床医学、心理学、法学等涉老专业人才。
养老专业委员会:打造全国最大的民营养老和异地养老联盟,即联动各地方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老龄服务机构,针对不同背景、习惯、经济条件、养老意向的老人,提供差异化、个性化、针对化、系统化、专业化的异地养老服务。
旅游专业委员会(本次合作具体实施部门):主司老年旅游,文化交流,观光考察,会议会务。依托国务院老龄委、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老年学学会、中国老年大学协会、中国社工协会等权威老龄机构,有着其他旅行社等同业机构无法替代的绝对优势,与全国各地各级老龄委、各有关老龄协会、老龄科研院所尤其是全国数万家养老机构协作,系统渠道优势明显。尤其是近期在全国全国首推“主题游、人文游、特色游”的新概念,以优质专业的服务打造老年精品旅游俱乐部。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的专项基金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的副理事长张垒就是个大骗子,打着慈善幌子,骗善良人的钱,巧取豪夺占为己有。纪委什么时候查他?
公益性社会团体有哪些
以上海为例,2017年评定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有:
1、上海市长宁区光彩事业促进会
2、上海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
3、上海市志愿者协会
4、上海公安金盾基金会
5、上海富邦华一公益基金会
6、上海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基金会
7、上海亲和宇宙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8、上海黄金枝教育发展基金会
9、上海彤程公益基金会
10、上海奉贤乐居南桥社区基金会
11、上海海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2、上海浦发公益基金会
13、上海杉树公益基金会
14、上海市体育发展基金会
15、上海焕皋公益基金会
16、上海艺途公益基金会
17、上海耕夫公益基金会
18、上海市志趣公益基金会
19、上海慈爱公益基金会
20、上海市徐汇长桥社区基金会
21、上海浦东新区上钢社区公益基金会
22、上海正心公益基金会
23、上海传梦爱心基金会
24、上海市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社区公益基金会
25、上海市杨浦区定海社区公益基金会
26、上海百寺公益基金会
27、上海长石玻璃艺术基金会
28、上海市徐汇斜土社区基金会
29、上海市杨浦区殷行社区公益基金会
30、上海沪佳公益基金会
31、上海健康医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32、上海量子公益基金会
33、上海市徐汇华泾社区基金会
34、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街道社区公益基金会
35、上海璞慧公益基金会
36、上海景熙公益基金会
37、上海览海公益基金会
38、上海来伊份公益基金会
39、上海弈慧公益基金会
40、上海嘉和公益基金会
41、上海九天公益基金会
扩展资料:
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优惠制度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规定:
1、第二十九条,公益性文化单位应当完善服务项目、丰富服务内容,创造条件向公众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文艺演出、陈列展览、电影放映、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阅读服务、艺术培训等,并为公众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国家鼓励经营性文化单位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
2、第五十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财产用于公共文化服务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国家鼓励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公共文化服务基金,专门用于公共文化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财政-关于上海市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六批)的公告
给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捐款,捐赠额能全额抵企业所得税吗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三条 则明确规定了该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如果可以税前扣除,那么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100万=900万,应纳税额=900万×所得税率
捐赠完全免税的项目有哪些?
我国有五种可获全额免税的捐赠情况为:
一、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以及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二、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
三、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
四、通过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五、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和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捐赠。
我国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除了得益于个人、企业和各类社会团体的爱心奉献,更离不开国家法律政策的保障和鼓励!这其中,就有税收优惠政策对慈善捐赠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