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平潭综合实验区是否有发展前景
“千年潮未落,杨帆再启航”是什么意思?
千年以来未曾退落的潮水,吸引着人们展开风帆再次启程。暗示:雄心存于胸怀,静候时机来临,再干理想事业。
出处:
出自新华社在大型集成报道“新丝路 新梦想”专栏推出的长篇《千年潮未落 风起再扬帆》。
原文:
千年潮未落,扬帆再起航
福建全力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
福建有先行先试的优势。福建一直是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中央赋予福建一系列特殊政策:平潭综合实验区、厦门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支持福建省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支持加快福建发展等,这些先行先试政策都极大地推动着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
福建有深厚的华侨华人人脉优势。“一带一路”建设,核心要靠人。综观历史上的“一带一路”建设就是靠人走出来的、干出来的,其中华侨华人是当之无愧的先行者、见证者和实践者。目前华侨华人已经融入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发挥好他们的人脉作用,既是我国实现与周边地区全面融合的关键,也是福建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区别于其他地区的最重要特色。据统计,仅东南亚就有1000多万祖籍福建的华侨华人,2012年福布斯亿万富豪榜中,东南亚华商有30位,其中24位为闽籍。此外,还有与东盟关系紧密的两岸三地闽籍人脉资源,据统计,台湾居民中超过80%是闽籍,香港居民中1/6是闽籍,澳门居民也有1/5是闽籍。“海外福建”人的总数不比现有福建人口少,这是福建最大的优势,将成为促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社会、文化和人民的深度融合的重要纽带。
福建还有丰富的港口资源。整合后的厦门、福州、湄洲湾三大港口的货物吞吐量均已超过亿吨,其中厦门港的目标是建设成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平潭的目标是建设国际自由港市。通过进一步加大对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加强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港口、码头、航线等方面的合作,福建将建设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交通枢纽。
福建是经贸合作的前沿平台。企业是经贸交流最重要载体,福建拥有众多充满活力和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这些企业已成为“走出去”的生力军。以泉州运动鞋和石材加工企业、莆田木材加工企业、龙岩紫金矿业等为代表的闽籍企业,越来越多在境外投资设厂、建立营销网络,或收购国外资产,开拓海外市场空间。通过发挥产业互补优势,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重点扩大与东南亚、中东、中亚等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和劳务、技术等领域合作,福建将成为我国扩大对外开放合作的试验区。
打造“新海丝”核心区
——福建的成效
2013年秋天,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后,福建就主动融入,积极作为。
福建从实际出发,立足区位优势,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以东南亚为重点,积极推动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往来。根据省商务厅统计,2014年1至10月,全省对丝路沿线国的进出口贸易达558.73亿美元,吸引丝路沿线国对福建投资47.796亿美元,占福建吸引外资总量的78.35%,比增达到12.79%。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取得了初步成效。
扩大双向贸易。根据我省出口商品特点,筛选了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19个展会作为重点展会,对企业参展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开展系列展销活动,组织企业参加东盟博览会等,拓展特色产品出口市场。引导企业用好中国-东盟自贸区政策,支持企业设立境外营销网点,指导企业用好出口政策。
拓展双向投资。在“引进来”方面,借助“9?8”投洽会、“5?18”海交会、东盟博览会、亚欧博览会等重点展会,推介我省投资环境。成功举办了“合作、发展、共赢——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专题论坛,这是全国第一个与国家部委联办的海丝论坛,福建也成为第一个与国际组织联办海丝论坛的省份。此外,福建还分别与新加坡、印尼、泰国、马来西亚、韩国和日本等国举办了投资项目专题推介和对接会,目前,一批重大外资项目合作已经取得进展。在“走出去”方面,组织企业出国参加多场推介活动。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对企业从事境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贷款,以及投资前期费用、资源回运运保费、外派劳务人员适应性培训等给予补贴。推进人员出入境便利化,指导福建企业赴沿线国家设立中国(福建)工业园区,推进在柬埔寨设立中国(福建)工业园区、在肯尼亚设立中国(闽非)经贸合作区等。
深化海洋合作。积极拓展与沿线国家海洋合作。目前,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已于2014年11月上线开业,并将在东盟十国设立分支机构,其中与泰国、印尼已进入具体谈判环节。新加坡国际发展局率新加坡企业来闽考察,扩大与我省海洋合作。
融合闽台生产要素。中国与东盟有《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后续升级谈判,与南亚、西亚和非洲也有相关的合作机制,而大陆与台湾没有相关合作机制。因此,福建应发挥优势,积极承接台湾产业转移,推动台湾企业落户福建,积极落实好ECFA及ECFA后续协议,融进台湾各种生产要素,生产出更优质的产品,拓展海丝沿线国家市场,实现闽台互利双赢。
推动贸易便利化。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为福建与海丝沿线国家的贸易、投资、人员往来提供优质服务。积极推动“三个一”通关便利化措施覆盖全省现场口岸。积极推进福建省电子口岸建设,建设关检等部门共管共建、符合国际贸易的“单一窗口”规则的通关一体化平台。打造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对外贸易。
打造“新海丝”核心区
——福建的作为
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将福建定位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将大有可为,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福建应充分发挥台港澳侨优势,推动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海上互联互通、贸易投资、劳务合作、技术合作和旅游协作、文化交流、教育合作、民间往来等领域取得新突破,促进区域间要素流动、人员往来自由化,使福建成为我国转变外经贸发展方式、发展海洋经济及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先行区,成为推动我国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全面融合的重要纽带。
推动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整合福建沿海具备条件的区域,推动通关模式便利化改革,探索与东盟开展关检合作,争取率先互认关检信息。支持创建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建设海丝跨境电子商务支撑平台。争取探索优化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和境内人民币流出机制,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探索建立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实现与东盟的产业深度融合。抓住中国和东盟打造自贸区升级版的机遇,充分利用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引导企业通过建设产业合作园区、境外经贸合作区等形式扩大对东盟的投资,加强与东盟的能源、资源、产业合作,实现区域产业合作和互补。福建应在“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协议”第二批具体承诺的基础上,根据省情需要率先在特定区域和特殊领域实施更多开放措施。
推进与东盟的海上合作。利用好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积极融入“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加强港口之间的合作,构筑双方海上互联互通网络,拓展航线,推进区域港航体系建设,加强港口、海运、物流、临港产业和旅游等领域合作。加大对福建涉海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扶持力度,重点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交通主通道、主枢纽、口岸、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以及国家级中心渔港、一级渔港、二级渔港和避风锚地。
探索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与东盟对接合作。建议将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中国-东盟服务贸易率先开放的区域,优先在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领域扩大开放,降低或取消投资者资质、股比、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措施。创新对赴东盟投资的管理方式和服务促进机制,深化试点外汇管理开放政策,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程度,加强境外投资事后管理和服务。争取将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台湾产品开拓东盟市场的中转地,允许台湾原辅材料和半成品进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工增值后,按原产地规则出口东盟市场。探索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与东盟开展关检合作,争取先行先试互认相关的海关和检验检疫信息。
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旅游经济带。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UNWTO)已着手致力于将“海上丝绸之路”打造成旅游路线,要借鉴闽港澳台旅游合作的经验,进一步将海峡旅游圈拓展至东盟,筹划制定海上丝绸之路旅游经济带的发展方案,建立省内、省外及与东盟合作的新机制和新平台,整合富有特色的旅游产品,开辟海上丝绸之路旅游线路,共建海上丝绸之路旅游经济走廊和环南海旅游经济圈。争取将赴港澳台个人游的政策延伸至东盟地区,简化游客的出入境手续;将向港澳台开放的旅游投资政策延伸至东盟地区。
打造中国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服务高地和示范地。福建是全国开放的排头兵,也是国内经济最开放、最自由、最活跃的区域,可以成为我国民营企业下南洋发展壮大的根据地,成为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政策叠加地和突破口。建议试验赴东盟投资或与东盟有经贸往来的企业在平潭建立海外投资总部,鼓励东盟的跨国企业以平潭为基地拓展中国市场,将平潭建设成为我国民营企业赴东盟投资的总部基地。
促进与东盟的社会和人文交流。整合闽籍华侨华人资源,推动东盟各国政府、行业商协会和闽籍华侨华人社团在福建设立办事机构和沟通协调网络。推动建设海丝城市联盟,推进青年、智库、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等的友好交流,为福建与东盟关系发展提供更多智力支撑。加强对东盟国家文化、教育、卫生、医疗等领域事业发展的帮扶与支持,引导组织南洋华裔族群来闽寻根谒祖,增进了解和文化认同,推动社会人文的深度融合。
借鉴日本研修生制度,探索引入东南亚劳工人才资源。始于上世纪80年代的研修生制度为日本提供了大量的有一定素质和技能的廉价劳动力,福建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也正面临当年日本的问题。东盟制造经过多年发展,培育了大量的廉价熟练工人,福建可以争取率先进行开放东盟的劳工输入的试点,既缓解产业过度转移的压力,也能促进与东盟的人文交流。
相关句子:
待到东风至,扬帆再起时。
雄心壮志满怀,我必东山再起。
如何在经济转型中大力发展新实体经济
培育新的区域经济支撑带,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是拓展经济增长空间的重要举措,是带动东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的重要纽带,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实践。2014年,继续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在推动东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的基础上,把沿长江经济带、西南中南腹地、东北西北地区培育成我国由东向西、梯度发展的支撑带,制定差别化政策,打造区域发展新亮点。 一、优先推进西部大开发,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和特色发展工程 进一步细化实化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政策措施。推动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向西部地区倾斜,加快完善铁路、公路骨架网络,推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着力解决西部地区交通和水利“短板”问题。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强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促进西部地区发挥比较优势,承接劳动密集型、环境友好型产业,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提升能源、矿产资源和特色农畜产品深加工能力。大力发展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贯彻创新驱动战略,继续实施科技助推西部转型发展行动计划。加强跨区域规划的协调实施,继续加快成渝、关中—天水、广西北部湾等重点经济区发展。规范推进重庆两江、甘肃兰州、陕西西咸、贵州贵安等新区建设。优化西部地区城镇布局,开展小城镇示范工程建设,促进农村人口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巩固和扩大退耕还林成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积极推动祁连山、武陵山等生态补偿示范区建设。 二、全面落实中部崛起战略,积极承接产业转移 全面实施《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加快“三基地、一枢纽”建设和推动重点地区发展。继续实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落实好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区,吸引国内外产业转移,使中部逐渐成为未来制造业的主要聚集区。通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等支持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加大对技术改造和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推动汽车、大型机械、特高压输变电设备、轨道交通设备、船舶等装备制造业升级发展。扎实推进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安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继续推进太原城市圈、皖江城市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原经济区、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等重点区域发展。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工矿棚户区、林业棚户区、垦区危房改造。继续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加大生态建设力度。 三、促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解决国企改革遗留问题,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结合金融体制改革,探讨金融支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新途径。以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组织实施东北振兴重大创新工程,深入开展老工业基地振兴科技引领行动计划。出台并实施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指导意见,做好搬迁改造试点。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加大对资源枯竭城市支持力度,落实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继续推进东北地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国有林区和垦区改革,推动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组织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和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推进跨省区重大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东北四省区行政首长协商机制,大力推进东北地区内部次区域合作,促进东北地区与环渤海地区互动发展。 四、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经济率先转型升级 向东部地区扩大制度供给,加大重点领域改革和先行先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调整优化结构,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促进东部地区经济率先转型升级。做好首都经济圈发展规划、环渤海地区发展规划纲要、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加快天津滨海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广州南沙新区等功能区建设。以把长三角地区建设成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为目标,推进长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完善便捷运输和信息交流,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建立统一的市场环境。扩大上海自贸区示范带头效应,创新投资、贸易、金融、监管等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建立联合整治机制,推进长三角生态环保一体化。经过10年的合作发展,泛珠三角区域已经成为我国规模最大、最具活力的区域合作平台。继续深入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发挥前海、南沙、横琴、平潭等重大合作平台先行先试作用,推动制度和体制机制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台合作。依托湘南、桂东、赣南等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实现跨省区的产业转移。加快环渤海及京津冀地区经济联合与协作,制定实施环渤海地区发展规划,抓紧编制首都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相关规划,统筹考虑产业布局、生态环护等重大问题。由北京牵头,并纳入山西和内蒙古,建立区域协调机制,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统一市场体系建设、社会保障制度对接为重点,推动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 五、依托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 尽快制定并实施依托长江建设中国经济新支撑带的发展规划,统筹协调长江经济带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形成高等级航道系统,提高港口现代化水平,研究建设沿江高速铁路和连通重点经济区、中心城市、主要港口的高速公路网络。以重点产业园区为载体,以大型企业为骨干,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培育知名自主品牌,打造世界级优势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促进技术创新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以长江三角洲、长江中游和成渝三大跨区域城市群为主体,以区域性城市群为补充,优化空间布局,推动产城融合,引导人口集聚,逐步形成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强化长江水资源保护,建设沿江、沿河、环湖水资源保护带,实施沿江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加强流域环境综合治理。 六、以海陆重点口岸为支点,形成与沿海连接的西南中南、东北西北等经济支撑带 贯彻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构想,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的若干意见》,促进沿海沿边地区发展迈上新台阶。积极建设沿边省区中心城市连接边境口岸、通往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走廊。进一步推进我国与中亚四国的贸易投资便利化,推动人民币在与中亚各国结算中的运用,扩大双向投资,在条件成熟地区设立跨境经济合作区,提升双边经济技术合作水平。推动新疆与对方国家毗邻地区合作机制建设,积极推动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的运营。依托重点经济区,着力打造重庆、成都、西安、南宁等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提升云南向东南亚、南亚开放的通道功能和窗口作用,推进孟中印缅、中老泰、中越等国际运输通道建设,积极参与中国—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落实《中国东北地区面向东北亚区域开放规划纲要(2011—2020年)》,加强中俄地区合作,完善中俄地区合作机制,扩大地区合作范围,继续推进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和黑瞎子岛开放开发。 七、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 落实好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的政策,编制并实施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大别山革命老区等区域振兴发展规划。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推动秦巴山区、武陵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加快发展与扶贫攻坚,支持甘肃临夏、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等特困民族自治州发展。促进以工代赈、易地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加大对口支援力度,实施支援新疆、西藏、青海、贵州、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及南水北调对口协作规划计划,全面启动实施对口支援川、甘、滇三省藏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