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开发商抵押过的房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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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待房子在房管局解压后,你才可以跟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办理按揭手续或者是购房合同备案手续。

3、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也要要求开发商先去解押后才能签订购房合同和交款的!

拓展资料:

根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无论是先抵押后卖房,还是先卖房后抵押,出卖人均构成欺诈,应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加强对房地产预售行为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参考资料:

工程抵押房_百度百科

开发商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可以买吗

根据法律规定,抵押人处分抵押物的,应当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也就是说,抵押房产可以交易,但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经过银行同意。但我们日常交易中可能很容易忽略这个问题,在二手房交易中,很多房产都是存在按揭抵押的,我们交易时无论中介还是买卖双方都没有考虑还要经银行同意,但是,我们需要知道,在交易存在抵押的房产时,需要经过一个必须的步骤就是解押,解押顾名思义,就是解除抵押。这里我们是采取了一个更为直接的方法,法律规定,出卖抵押房产要经过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那么我们把房子的贷款还清了之后,银行就会自动丧失抵押权人的身份,因此,在还清贷款后,银行都会出具一份贷款结清证明,我们拿着这个证明到房管部门办理解押手续,这时候交易房产便属于无负担瑕疵的完整产权了,我们就可以放心的进行交易了。在这里律师提醒大家,无论是出卖还是购买存在抵押的房产时,都要考虑解押款的问题,因为,高杠杆情况存在,按揭贷款往往比例很大,无论买卖双方谁来支付解押款,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开发商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买房子按揭银行会批吗

交了首付就可以。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手续及流程

一、商品房按揭贷款的基本条件

1、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

3、已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个人信用情况,并已支付了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以上;

4、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

5、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须提供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人与公司签订的《商品房房买卖合同》;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购房人收入证明(银行提供,置于售楼处);

5、借款人为法人的要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执照》、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财务报表、贷款卡。若是股份制企业,还需提供公司当带技术章程、董事会同意抵押证明书;

6、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全款买房,房子又让开发商给抵押了怎么办

备案了,开发商就不能再抵押了。

备案的意义是,为了保护期房的购房者的权益,在房子没有交付之前,购房人已经购得房屋的这个时间段,开发商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在房管局进行备案。备案后,该房在房管局系统里,就已经属于购房人名下的房子了,待房屋交付后,可直接在房管局办理房产证。

若购房人退房,那么开发商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房管局核实后才会取消备案。这个流程是很复杂的。你的购房合同里面,是有明文规定的,你可以看一下。

开发商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了这样的房子能买吗

在建工程抵押是开发商经常使用的一种融资方法,他们把房子抵押出去然后得到贷款来维持开发的正常运转,然后将其他已建好房屋卖出后还完贷款将房屋解押再卖。

先买的房子后被开发商抵押贷款怎么办

开发商为了销售顺利,隐瞒已抵押的事实,将房子卖出,是一种欺诈行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根据《司法解释》,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必要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开发商的责任,你没有按时办理备案的违约金也可以让他一起付了。

商品房抵押的后果:

1、重复抵押

在建工程抵押具有期权性质,在具体操作中容易出现原在建工程抵押尚未解除,登记机关就为按揭贷款进行抵押登记的情况。

一些开发商为尽快完成工程建设,用在建工程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同时为加速资金的回笼,在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且未告知购房户的情况下,将已设立抵押的在建工程预售给购房户,且销售所得价款并未向抵押权人清偿债权。

这种重复抵押增加了交易的不确定性,不仅购房者权利得不到保证,也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预售管理、权属登记带来很大隐患和纠纷。

2、权益冲突

房地产开发商常常将建设工程包给施工企业,因建设资金投入量大,开发商有时会出现无法及时结清施工企业工程款。当开发商还不起钱的时候,这个房子就会被拍卖,然而国家法律为保护承包人和农民工的利益,规定了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此外,土地管理部门收取土地出让金的权利也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如果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综合来说就是,如果开发商资金运行出现问题,房子被拍卖,那么业主将会是最后一个被补偿的角色;如果开发商资金运行良好,能够如期偿还银行借款,则对购房人购房及后续房产证的办理不会产生影响。

扩展资料:

买房避免风险的办法:

1、买房时,开发商会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面有一栏专门写抵押情况的,如有抵押,在备注中会有详细的说明,一定要看仔细!

2、买房子是大事,不要怕麻烦!买房前,可以到房管部门进行查询,因为在建工程要办理抵押,需要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同时,如果是买了在建的抵押了的房子,要注意资金监管的事情。

3、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除了查询,还要注意及时网签并备案。如果是房子出现了除在建工程之外的抵押或者是查封,系统里都有记录,是网签不了的,购房者可以及时发现并避免损失。

4、实践中,许多开发商转让已经抵押的房地产时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地产管理部门发现《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已有抵押记载,造成办理产权过户出现障碍,购房者无法顺利拿到《房屋所有权证》。

此处要划!重!点!因此,为了规范购房法律关系,减少甚至杜绝纠纷,从保护购房者利益的角度出发,较好的办法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增加如下条款:

(一)出卖人保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商品房所属的在建项目及其所处位置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否则,买售人有权无条件退房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买受人有权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的任何时间,要求出卖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以便及时了解该项目的抵押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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