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有什么意义
我国商业银行通常会选择知名度较高和实力雄厚的战略投资者,例如中国工商银行引入高盛投资集团,中国银行引进苏格兰皇家银行集团,交通银行引进汇丰控股有限公司。商业银行通过与外资银行开展多项合作进军国际市场,走向国际化。强强联合有利于壮大实力,优化银行资产结构,增强我国银行的实力和可信度。
3、学习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业务创新,提高安全性和盈利性。
我国商业银行仍具有较高的不良资产贷款比率,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资产管理还存在问题。银行可以积极设立境外分支机构派员工去海外学习,同时鼓励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聘用外籍高层管理人员,多开展交流合作。
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仍然是存贷款利差,盈利空间很受限制。外国银行在金融创新业务上发展较早较成熟,对于金融创新刚起步的中国银行有很大帮助。积极开展金融创新研究金融衍生工具,创造更多盈利空间。
求专业人士指点中国银行战略投资者概况
目前战略投资的课程能够指点的得专门的经济师,我们这人分析都是片面的容易误导大家,最好能够得到知名的经济专家来分析一些各项经济指标以及各项经济需求。希望大家能够相互学习。
中国银行要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股. 请教
1、如果你是小散的话,那就建议关闭问题。
2、如果你是机构并持有中行相当比例股票的话,那么你坐着等待就可以了。
3、此外,个人以为像中行这样的股票根本就没有投资的理由。
我国有哪些银行引进了战略投资者?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日前表示,中国银行业引进的战略投资者应该是注重长期利益、与所入股银行结成利益共同体的投资者。引进战略投资者只有坚持五项原则、符合五个标准,才是合格的战略投资者,才能达到我国银行业改革开放的预期目的,才能提高中资银行的国际竞争力,才能实现中外资银行"双赢"。
唐双宁在11月2日召开的2005中国论坛上演讲时具体阐述了这五项原则和五个标准,五项原则为:一是从国家利益看,要保持国家对大型银行的绝对控股;二是从市场行为看,中外双方应按市场原则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合作;三是从中方看,引进战略投资者主要不是为了引进资金,而是为了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手段,促进中资银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因此,引进战略投资者应与自身特点相结合,以提升中资银行自主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为目的;四是从外方看,投资入股中资银行一般应当是大型金融机构,在银行经营管理方面有丰富经验;五是从监管看,要坚持严格的资格审查,并跟踪和评估实际效果。
五个标准为:一是投资所占股份比例不低于5%,二是股权持有期在三年以上,三是派驻董事,四是入股中资同质银行不超过两家,五是技术和网络支持。
唐双宁介绍说,到目前为止,18家境外金融机构入股了16家中资银行,投资总额近130亿美元。具体情况是:对国有银行,美国银行和淡马锡公司投资建行54.66亿美元,苏格兰皇家银行、瑞士银行集团和亚洲开发银行投资中行36.75亿美元;对股份制银行,亚行、花旗和汇丰银行等投资了交通、光大、民生、兴业、浦发、深发以及筹建中的渤海银行,投资额为26亿美元;对城市商业银行,加拿大丰业银行、澳大利亚联邦银行、荷兰国际集团、德国投资与开发公司、国际金融公司等投资了北京银行、上海银行以及西安市、济南市、杭州市和南充市商业银行,投资额为12亿美元。
境外战略投资者给我国银行业带来了什么
多样性和互补性
每个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在遴选时都会考虑战略投资者和自己核心竞争能力的差距,在发展战略、经营模式和公司文化等方面是否契合、能否互补。在整个过程中,商业银行在各自党委的领导下,根据银监会制定的原则和标准,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反复比较,选择了能够共生共长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投资者。
为规范境外战略投资者对中资银行的投资入股行为,银监会在发布《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之后,又特别制定了引进战略投资者的五项原则和五个标准。五项原则是:一、从国家利益看,要保持国家对大型银行的绝对控股;二是从市场行为看,中外双方应按市场原则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合作;三是从中方看,引进战略投资者主要不是为了引进资金,而是为了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手段,促进中资银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因此,引进战略投资者应与自身特点相结合,以提升中资银行自主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为目的;四是从外方看,投资入股中资银行一般应当是大型金融机构,在银行经营管理方面有丰富经验;五是从监管看,要坚持严格的资格审查,并跟踪和评估实际效果。
五个标准是:一是战略投资者在中资银行中投资占股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二是本着长期合作、互利共赢的精神,战略投资者的持股锁定期必须在三年以上;三是在参与机制方面,战略投资者必须派出董事,参与董事会的管理工作和决策工作,同时鼓励有经验的战略投资者向中资银行派出高级管理人才,直接传播管理经验;四是战略投资者必须有丰富的银行业管理背景,必须有成熟的经验、技术和良好的合作意愿;五是为了避免利益冲突,也避免造成市场的垄断,有商业银行背景的战略投资者最多只能投资两家同质中资商业银行。
目前,商业银行引进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大概可以分为六类:一是有良好公司治理的超大型商业银行,如建设银行(爱股,行情,资讯)引进的美国银行;二是近年来在并购中有明显战略优势和优质客户群的银行,如中国银行(爱股,行情,资讯)引进的苏格兰皇家银行(RBS);三是对亚太地区、特别是中国国情与文化比较熟悉的大型商业银行,如交通银行引进的汇丰银行、渤海银行引进的渣打银行;四是只占少量股份、促进公司治理的国际金融机构,如国际金融公司(IFC)和亚洲开发银行(南京商行、西安商行等);五是国际上有丰富专业经验的著名投行与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如高盛等;六是中小型有业务特色和专有技术的银行,如济南商行引进的澳大利亚联邦银行,徽商银行正考虑引进的荷兰银行。
国内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政策建议
为了更加稳妥高效地推进我国银行业的产权改革,针对现阶段国内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一)在引资对象上,应树立“战略一致,优势强化,文化融合”的理念,把一些具备业务专长的中上等规模银行纳入选择范围。国内银行在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时,要从国际银行业的未来竞争趋势出发,重在选择与自身发展战略融合,能够不断强化自身业务优势并认同国内银行文化的银行机构。选择引资对象不能一味追求“规模大,名声大”,完全可以把一些具备业务专长的中上等银行纳入视野。理由有四:一是双方在经营发展战略上的一致性,可以减少战略融合成本和风险,更能确保外方作为“战略投资者”的稳定性;二是讲求“优势强化”,而不局限于“优势互补”,有利于在日趋激励的竞争中巩固已有的市场地位,并通过双方合作不断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三是很多中上等规模银行在华尚未设立分支机构,与之股权合作更能实现“竞争回避”;四是中上等规模银行不容易实施对国内银行的股权控制,不仅可以形成长期合作关系,更有利于维护我国金融安全。
(二)在投资方式上,可推行股权互换、债转股两种方式,增加境外银行机构投资入股的灵活性。股权互换,即境外银行机构以自身股权换取中资银行相应的部分股权,而非仅仅以现金购买股权,这种方式可以先行在资本净充足率已达标,而着重于改善治理结构的国内银行中推行。其优势在于,可以减轻境外投资者的资金本压力,通过相互持股,增强了中外资银行间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稳定性,有利于中资银行拓展国际市场。债转股方式,适用于当前中外银行间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而尚未交割,或者外方承诺在未来时期追加投资的银行(如工商银行、浦发银行、西安商业银行等),通过这一方式,可以充实国内银行运营资金,减轻融资压力,加强双方的业务合作,而境外投资者可以选择在适当的时机增持国内银行的股份。
(三)在股权定价上,由双方竞价为主向多方询价为主转变,引入拍卖和招投标方式,完善银行股权转让的价格发现机制。从目前的实践来看,不少国内银行的做法局限于选择单一入股对象,然后进行双方竞价,这很可能导致竞价不充分导致股权价格低估。我们建议,在同时引入和考察多个合格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基础上,建立多方询价渠道,同时构建多方竞价平台。除了协议转让方式,还应该积极引进股权拍卖和招股投标方式。
(四)在上市地点上,重组后的国内银行不应局限于海外上市,应充分考察内地上市的可行性。从目前的实践来看,由于担心内地证券市场容量小,重组后的国内银行基本否定了内地上市,纷纷把目光集中于香港、美国和欧洲市场。我们建议,内地证券市场上市应该有国有商业银行的参与,中小发行规模的银行IPO可以考虑内地市场进行。目前我国内地市场银行股仅有5家,金融股所占比重仅有5%(西方国家一般都在50%以上),不利我国证券市场稳定和金融蓝筹股的培育。
(五)在风险防范上,建立境外投资者(主要针对“财务投资者”)的退出机制,减轻资金抽离可能对国内银行造成的冲击。当前中国银监会对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作出了“持股三年”的政策要求,我们认为三年时间偏短,何况之前进入的一些境外投资者并不存在持股期间约束。因此,国内银行自身应该加强研究和完善境外投资者的退出机制,以确保银行营运的长期稳定。我们这里提供三点参考性原则:(1)“撤资阶段性”原则,即在规定比例以上的投资必须实行分阶段退出;(2)“合作延续性”原则,即资金撤出在先,而业务合作和技术支援应该延续一段时间;(3)“受让合规性”原则,即如果采取的是协议转让,则股权的受让方必须具备同等或更高的合作条件。
(六)在发展战略上,不仅要“引进来”,更应该鼓励和支持国内银行“走出去”,全面提升中国银行业竞争力。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最终目的在于提升国内银行竞争力,积极迎接并融入国际金融市场竞争,但国内银行不能仅仅寄希望于别国银行对我们的改变,否则国内银行即便有所提高,也将永远落后于别国银行。在金融大开放时代已经来临之时,国内银行必须主动介入全球金融格局大调整中去,才能避免我国金融资源为别国所控制,维护我国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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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战略与财务投资者才能从中国银行股获厚利
2011-7-8 每日经济新闻
中国二级市场的普通投资者秉承价值投资理念,持有中国银行业的蓝筹股,却从来没有获得价值投资者应有的回报,而战略投资者与财务投资者总是能够赚得盆满钵满。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们,对于中国的金融机构,不存在二级市场的价值投资,只有一二级市场的差价博弈。
事实上,以金融机构、央企如此庞大的上市体量,想在二级市场上获得淡马锡式的高收益几乎是不可能的。中国银行业上市的差价尽在一二级市场的折冲中,而在一级市场持股的机构,主要是国外的机构和中国社保、汇金等机构才是真正的获益者。
《信报》披露,新加坡主权基金淡马锡大手笔沽售建行与中行,7月5日晚,由摩根士丹利安排,淡马锡出售51.88亿股中国银行H股和15.02亿股建设银行H股,合计套现约282亿港元。
淡马锡的投资赢利来自于入股时的低价。淡马锡所卖出的51.88亿股中行H股平均交易价格为每股3.63港元,较当天收盘价折价6%,总成交金额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