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癌症患者如何申请基金的救助
您好!请问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可以申请红十字基金会吗
但靶向药可以申请买3送9,也就是买3个月的药,第4-12个月可以免费领到药品。
具体查看中华慈善总会网站或当地民政局。
怎样申请红十字会大病救助基金
申请救助人需提交贫困证明(当地政府盖章认可的),病例原件,住院证明,身份证等到当地红十字会进行申请。
大病救助的申请条件:
1、申请救助者必须是户籍本地常住户口;或者是居住3年以上的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能聘用的外来员工,或者是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住院保偿的农村户口。
2.大病救助的申报材料户籍证明、工作证明、暂住证及农村合作医疗住院保偿证书等。以及提供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及病历资料,住院发票,一日清单等。
3.大病救助的申批程序:申请者填写申请救助表后,逐级经村(居)委会、学校、镇(街道)、教育局审核,最后由区红会办公会集体讨论,按申助者具体情况提出救助。
扩展资料
相关要求
贫困证明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十字会大病救助基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贫困证明
什么是大病救助,报销比例是多少?
你好
一般的大病险都包括: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帕金森病20.严重Ⅲ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26.多发性硬化症27.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Ⅰ型糖尿病)28.肺源性心脏病29.脊髓灰质炎30.终末期肺病31.植物人状态32.慢性呼吸功能衰竭33.严重心肌病34.重症肌无力35.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36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37.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38.疾病末期。
疾病最高可报销95%,纳入农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在省、市、县医院限(定)额范围内费用,分别按65%、70%、80%的比例报销。困难群众还将得到15%的民政医疗救助基金。
大病救助金额是多少
大病救助金额要根据情况而定,救助标准如下:
1.农村供养五保对象和城市居民低保中的常补对象符合医疗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内的医疗 ( 药 ) 费用按 50% 的比例给予救助。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 6000元。
2.城市低保户中的非常补对象、农村低保对象符合医疗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内的医疗 ( 药 ) 费用超过 1000 元以上的按 20% 的比例给予救助 , 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 额不能超过 4000 元。
3.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生活确实困难的城市低保对象个人负担部分在2 万元以上的 , 其超过 2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 10% 救助 , 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能超过 2000 元。
4.除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及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患有规定的病种 , 且医疗 ( 药 ) 费在 2 万元以上的 , 经县人民政府或县民政局城乡社会救助评审委员会批准后 , 其超过部分可按 10% 给予救助 , 但一年内救助金额不能超过 2000 元。
扩展资料
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向所在地村 ( 居 ) 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 并提交如下书面材料 :
( 一 ) 县民政局发放的低保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及优抚对象证书。
( 二 ) 县级或县级以上公办医院的正式医药费用发票及处方、疾病诊断书、必要的病历资料。
( 三 ) 县医保局开具的医药费用核定单或个人负担部分医药费用证明。
( 四 ) 户主和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 户口本复印件。
2.评议。村 ( 居 ) 委会进行调查和初审 , 召开居 ( 村 ) 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并张榜公布 3 天 , 群众无异议的 , 填好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审批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后 , 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入户调查核实 , 对符合条件的 , 委托村 ( 居 ) 委会在公示栏张榜公布 3 天 , 群众无异议后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救助意见报县民政局。
4.审批。县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要进行复核 , 对符合条件的 , 委托村 ( 居 ) 委会在公示栏公示 3 天 , 无异议后 , 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救助标准比例和最高限额。交县医保局核定。
5.救助。县医保局根据医疗费用总额进行审查 , 对符合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费用总额按县民政局签署的意见办理 , 实行救助。救助金额超过 1000 元以上的必须转账支付 , 对 1000 元以下的可直接给付现金。
参考资料:城乡大病医疗救助_百度百科
关于国家对十大慢性病救助政策祥细条款
2018年慢性病救助政策如下:
起付标准:
(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性病付标准为4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2)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3)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4)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慢性病补助对象:
包括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均可享受慢性病补助。
慢性病补助标准2018年慢性病补助标准
类型病种补助标准
在职职工退休(职)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及70岁以上退休人员
Ⅰ类1、高血压Ⅱ期、高血压Ⅲ期起付标准:1200元起付标准:1000元起付标准:800元2、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补助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
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0%
最高补助限额:2000元补助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5%
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5%
最高补助限额:3000元补助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5%
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5%
最高补助限额:3500元
3、糖尿病Ⅰ型、糖尿病Ⅱ型
4、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丁型肝炎
5、慢性丙型肝炎
6、肝硬化失代偿
7、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及后遗症期
8、帕金森病、帕金森氏综合症
9、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
10、支气管哮喘
11、活动性肺结核
12、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
13、类风湿性关节炎
14、强直性脊柱炎
15、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
16、白塞氏病
17、血友病
18、重症肌无力
19、多发性硬化
20、自身免疫性肝炎
21、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22、多发性肌炎/皮肌炎
23、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
Ⅱ类24、系统性红斑狼疮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同上,但最高补助限额为10000元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同上,但最高补助限额为10000元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同上,但最高补助限额为10000元25、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26、颅内良性肿瘤
同时患有两种及两种(以序号病种为准)以上慢性病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同上,在原最高补助限额基础上增加1000元
扩展资料:
慢性病补助报销办理流程:
办理程序:凭区(县)级以上(含区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化验报告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向农医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门诊大病(慢性病)审批表,办理相关手续。
经审核同意后,核准纳入统筹基金补偿范围。有效期为一年,来年需重新申请审批。
消费者也可用住院病历的复印件(住院首页等)、门诊病历、抢救病历的复印件及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前往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认真填写门诊慢性病补助申请鉴定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司社保部公章;
2、提供以上资料均为二级以上医院近两年的医疗资料;
3、每年1、4、7、10月的1-5号收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申报资料,其余时间不受理申请业务;
4、住院诊断证明书的第一诊断必须是本人所申请慢性病的病种。
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
医院诊断证明书(需注明有上述至少一项并发症)及相关病历,医院检查报告单(以上材料由医院出具)
户口本,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及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上材料由本人出具)
一、农村合作医疗能报销的费用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2元/天,市级及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最高15元/天);
2、药品费(药品使用范围执行省规定的药物目录);
3、检查费(检查、化验等,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结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6、输血费(手术或抢救,每次住院最高限额500元);
7、材料费(每次住院最高限额2000元);
 8、各种肿瘤患者的放、化疗及肾功能衰竭需要透析的门诊费用,视同住院费用进行补偿。
特别注意:
1、剔除不可报销费用后,可报费用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的不同相应打折:市乡镇卫生院100%,本市市级医院90%,市外80%,无转诊证明60%。
2、折后费用实行分段按比例结算:4000元以内报销45%;4001-8000元报销55%;8001-12000元报销65%;12001-20000元报销 75%;20000元以上报销80%。每人每年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3万元。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