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外币贷款还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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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相当于用人民币买入USD1000,用美元还给银行?你的理解正确。

请问为什么外汇局要规定除出口押汇外,其它国内外汇贷款只能对外支付,不能结汇?

  外汇局要规定除出口押汇外,其它国内外汇贷款只能对外支付,不能结汇这是为了避免企业通过外汇贷款结汇的方式投机人民币升值。在预期人民币升值情况下,如果一个企业申请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并将其即期结成人民币,然后在归还贷款时以人民币购汇还贷。如果大量企业如此操作,将对人民币汇率产生极大压力,所以正是考虑到有此可能,外汇局才规定不允许外币贷款结汇。

  国内外汇贷款专用账户的收入范围为债务人该笔贷款收入及其划入的还款资金;支出范围为债务人偿还贷款、经常项下支出及经批准的资本项下支出。还贷资金进入专用账户的时间不得超过贷款到期日或实际偿还日前5个工作日。一笔外汇贷款只能开立一个专用账户,贷款合同履行完毕后,应注销专用账户。

国内外汇贷款管理有哪些规定?

  第一章 贷款对象 第一条 凡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国营、集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侨资、外资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等,下同),由于生产建设和贸易等原因发生外汇流动资金短缺时,均可申请本贷款。  第二章 贷款使用范围 第二条 外汇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范围包括: 1.国营建筑安装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等为承包海外工程进行劳务输出以及国内外房地产开发等所需的外汇流动资金; 2.建筑企业、工程承包公司承建的外资工程,在施工中需要的外汇周转资金; 3.建筑材料供销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所需的外汇流动资金; 4.进出口贸易公司所需进出口贸易外汇周转资金、打包放款、出口押汇、活期外汇存款透支(核定额度贷款),票据贴现等资金; 5.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贸易中所需外汇周转资金; 6.工业企业进口原材料和办理来料加工、装配等业务时所需的外汇流动资金; 7.其他经本行同意的外汇流动资金贷款。  第三章 贷款期限和利率  第三条 贷款期限,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外汇借款合同》规定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一般不超过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  第四条 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和本行资金筹集成本及同业水平确定。 贷款利息一般采用浮动利率按季计收。  第四章 贷款条件和申请 第五条 借款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具有法人资格; 2.持有上级有权部门批准使用外汇的文件; 3.使用外汇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还款能力可

中国银行广东自营外汇贷款还款方式

(一)一笔贷款只能开立一个专用账户,该专户的还款支出范围为借款人偿还该笔贷款、经常项下支出及经批准的资本项下支出。还贷资金进入专用账户的时间不得超过贷款到期日或实际偿还日前5个工作日。
(二)外汇贷款专户的还本付息
1、授信业务部门根据客户提供的借款合同、借款借据或提款申请书、提前还款申请书(提前还贷时需要)、外汇登记证(限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企业自有外汇确认书》和外汇账户对账单或还款资金来源等证明文件,在按照以下审核原则和注意事项进行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后,出具《自营外汇贷款核准件》交客户到营业部门办理还本付息手续。
2、借款人外汇贷款还本付息的购、付汇手续在其注册地他行办理的,我行授信业务部门应出具一式三联的《自营外汇贷款核准件》,通知有关开户行办理售、付汇手续。《自营外汇贷款核准件》一式三联,一联由开户行留存,另两联经开户行确认后退我行授信业务部门和客户留存。
(三)大额购汇还贷情况的处理
对于有购汇还贷异常情况的,外汇局可通知银行停止对异常企业的直接购汇还贷,其购汇还贷业务改由外汇局审核。
(四)非正常情况的外汇贷款本金购汇偿还处理以下非正常情况的外汇贷款本金的购汇偿还,应由债务人直接向当地外汇局申请,由外汇局逐笔核准,中行不得为债务人办理上述贷款本金的购汇偿还手续:
1、异地购汇还贷的,
2、进口项下不能提供《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的,
3、擅自改变贷款用途的,
4、其他异常情况。
(五)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国内外汇贷款实行定期登记制度。
(六)债务人以自有外汇偿还国内外汇贷款,涉及跨行账户划付的,付汇银行凭债权人的还本付息通知书(通知书应注明还本付息金额、日期和汇入行帐号)办理划付手续。
(七)债务人购汇还款和异地还贷的,仍由债务人直接向债权人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经债权人所在地外汇局逐笔核准后,凭核准件到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中国银行在线客服,如有其他业务需求,欢迎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微信关注“中国银行微银行”继续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国内外汇贷款管理有哪些规定

  第一章 贷款对象 第一条 凡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国营、集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侨资、外资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等,下同),由于生产建设和贸易等原因发生外汇流动资金短缺时,均可申请本贷款。

  第二章 贷款使用范围 第二条 外汇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范围包括: 1.国营建筑安装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等为承包海外工程进行劳务输出以及国内外房地产开发等所需的外汇流动资金;2.建筑企业、工程承包公司承建的外资工程,在施工中需要的外汇周转资金; 3.建筑材料供销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所需的外汇流动资金;4.进出口贸易公司所需进出口贸易外汇周转资金、打包放款、出口押汇、活期外汇存款透支(核定额度贷款),票据贴现等资金;5.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贸易中所需外汇周转资金; 6.工业企业进口原材料和办理来料加工、装配等业务时所需的外汇流动资金; 7.其他经本行同意的外汇流动资金贷款。

  第三章 贷款期限和利率

  第三条 贷款期限,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外汇借款合同》规定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一般不超过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

  第四条 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和本行资金筹集成本及同业水平确定。 贷款利息一般采用浮动利率按季计收。

  第四章 贷款条件和申请 第五条 借款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具有法人资格;2.持有上级有权部门批准使用外汇的文件; 3.使用外汇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需具备还款能力。

在应用服务平台登记国内外汇贷款变动信息时,该怎么填写?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提款时期初余额为0,期末余额为提款金额还款时期初余额为贷款余额,期末余额为0(若为全额还款)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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