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体制改革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现状与前景
一、 2002年国有企业改革的两个突出变化
第一、 入世效应突显,跨国并购正在成为国有企业进行制度创新和战略重组的重要途径
2002年是中国入世第一年,入世效应已经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据统计,2002年1-9月,中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4771家,比上年增长33.4%。1-10月,中国实际吸收外资464.4亿美元,同比增长19.65%,合同吸收外资765亿美元,增长34.87%。实际利用外资额再创历史同期新高。这在世界经济不景气、国际投资大幅减少的大背景下,尤其显得难能可贵。与此同时,进出口贸易增幅显著。据海关总署最新统计,2002年1-10月份,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5002.6亿美元,增长19.7%。其中,出口累计增幅稳步攀升,共出口2625亿美元,增长20.6%。进口2377.6亿美元,增长18.7%。累计实现贸易顺差247.4亿美元。
2002年,伴随着入世效应还发生了引人关注的多个事件。比如:“外资快递公司与中国邮政关于快递业务的经营和管理权属之争”,“南京爱立信公司中止与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合同转而与外资银行合作”,“美国花旗银行上海分行按照国际惯例收取账户管理费”,“美国钢铁企业对国外钢铁产品的反倾销”,“中国电信港、澳业务调价引起的反响”等。这些事件几乎无一例外地都牵扯到了国有企业,而且均为重要和骨干国有企业。预示着入世后,国有企业将面临严峻的变革。在变革中,国有企业是机会和风险并存。对于以制造业为主的国有工业企业来说,由于比较优势突出,机会要更多一些。但对于金融、保险、商业零售、垄断行业、公共基础设施等部门的国有企业,却没有任何优势可言,必将面临来自跨国公司的巨大竞争压力。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旨在谋求双赢的跨国并购正在成为国有企业进行制度创新和战略重组的重要途径。2002年,国有企业与外资公司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跨国并购开始了卓有成效的尝试。比较典型的案例有:(1)以一汽、东风、上汽为首的国内三大汽车龙头与日本丰田、日本日产、美国福特等公司正在进行中的汽车行业并购。此外,金融、商业零售、电信等多个行业正在成为跨国并购的热点领域。(2)深圳市的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食品总公司等5家国有独资企业通过国际招标出售国有股权,这5家企业主要分布于公用和基础设施领域,拟转让给外资的股份比例分别为“能源”25%,“水务”45%,“燃气”24%,“公交”45%,“食品”70%(转让给两家外资机构,一家30%,一家40%)。值得注意的是,在转让部分股份后,除属于竞争性行业的“食品”外,其他4家企业仍然保持了国有股的绝对控股地位。(3)美国摩根士丹利投资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美国高盛公司、美国龙新基金将酝酿组建合资公司。国外投资公司与中国资产管理公司的合作标志着中国的不良资产处置将与跨国并购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
为了规范跨国并购中的交易行为,切实保证各方利益,2002年11月,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一并构成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的政策体系。
第二、国有企业的内涵和外延在发生新变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在不断拓宽
从国有企业的内涵看,历经了从“国营企业”到“国有企业”,再到党的“十五大”以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三次变化。当前,在深化改革和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过程中,“国有和国有控股”的概念也已经不能准确反映国有资本在各个经济领域的作用,尤其是忽视了国有参股企业的重要作用。在国有企业的进一步改革中,在竞争性领域,国有资本发挥作用的最主要形式就是体现为“国有参股企业”。为此,已经有人提出了“国资企业”的新概念,认为凡国家占有投资的企业都叫国资企业。国资企业包括国家独资企业、国家控股企业和国家参股企业。从国有企业的外延看,国有企业已经不仅是特指国有工业企业,还包括非“工”领域的国有企业,如金融、保险、垄断行业、公用事业部门、商业零售等,几乎涵盖所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经济部门。根据实践的不断发展,适时调整国有企业的内涵和外延,对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是十分必要的。
2002年,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在不断拓宽。针对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国有企业,采取了多管齐下的改革思路。一是积极推进政企分开,理顺政府与企业关系。二是积极推进公司制改革,促进企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三是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方式,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四是完善企业内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绩效考核体系,有条件的企业试行经营者年薪制。五是在垄断行业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垄断局面。2002年最为突出的就是中国电力体制改革,改革后将形成国家电监会、五大发电集团和两大电网公司构建的新运行机制。六是稳步推进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的负担。2002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两个文件。
二、2002年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主要问题
1、外部环境的差异导致同样的改革措施在不同地区显现出不同的效果,国有企业的差别在进一步拉大
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之间,新兴城市和老工业基地之间,无论从资本充裕程度、市场机制完善程度、产业结构高度、所有制结构多元化程度等各方面比较,外部环境的差异都十分明显,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各种改革措施的效果。在经济发达地区,改革开放以来传统体制外发展起来的非国有经济这一增量比重十分巨大,使其可以比较容易地“消化”和“吸纳”体制内属于国有企业的不良存量部分,而资源枯竭的城市和部门中的国有工、矿企业,“三线”建设中布局山区的国有军工和重工业,国有企业承担的巨大社会成本根本无法被尚待发育的、十分弱小的非国有经济部门吸收,而捉襟见肘的吃饭财政也使地方政府只能对国有企业爱莫能助。如何在下一步的国有企业改革解决这个问题,对于国有企业改革最终取得全局性胜利十分重要。
2、 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着“重外轻内”的认识误区
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首先,在机制重建上,重改制,轻内部组织和管理。实际上,现代企业制度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产权清晰,建立有效法人治理结构。第二层次是建立有效的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第三层次是人、财、物和产、供、销的科学管理。这三个层次之间既彼此联系,又各自独立。绝不是说第一层次的建立就必然导致第二和第三层次随之而有效运转,只不过是产权明晰更能够有效激励所有者来完善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和科学管理。但对于多数国有企业来说,由于改制不彻底,在改制后国有股一股独大的企业中,仍然难以真正建立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因此,国有企业内部的组织与管理并没有在改制后随之完善,我们看到的许多出各种问题的上市公司,内部管理都是十分混乱。第二、在资金来源和优惠政策上,重外资,轻内资。比如,2002年,深圳市国有企业面向跨国公司进行国际招投标出售股权,却不允许国内企业参与。第三、在发展思路上,重外需,轻内需。目前50%的出口份额来自于外商投资企业,而且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份额在增量部分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国有企业所占出口份额相对越来越小。在这种格局下,要依靠外需来支撑国有企业改革显然难度很大。另外,国有企业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无法和沿海地区的出口外向型企业竞争,外需使不上劲。第四、在冗员问题上,重向外甩包袱,轻企业内部消化。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现在社会就业压力越来越大,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国有企业“减人增效、下岗分流”的步子要走得更扎实一些。即便在许多发达国家的企业,以美国通用公司为例,企业内部改革中人员分流也是本着员工价值体现率最高的原则,主要在内部安置。
3、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利益格局调整中,亟待确立一个各利益主体都接受的游戏规则
国有企业改革实际上是一个利益关系调整的过程。在利益调整中,关键是要确立一个各方都接受的利益调整游戏规则。由于缺少游戏规则,很容易导致利益调整的随意性,进而影响了改革效果,加剧了改革风险。许多地区国有企业改革中出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缺少一个大家公认的游戏规则。比如,有的国有企业凭借一纸行政批文就敢一卖了之;有的国有企业在改制中资产评估完全是经营者说了算;有的国有企业职工已经“买断工龄”了,却又“买而不断”;有的国有企业迫于压力,竟然连退休职工也要发给奖金。不同地区、不同经济效益的国有企业,在改革中出台的政策措施往往随意性很大。“一言以蔽之”,关键是要确立一个各方都接受的利益调整的游戏规则。利益调整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个游戏规则实际上主要涉及四方利益:国家、经营者、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制定这个游戏规则的关键是,要使各利益主体确立一个良好心理预期:即改革必将能够在较长的时间周期内平滑各方面利益,一方的短期利益受损必将会以未来长期利益的增加来作为补偿。
5、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跟不上
当前,改革不配套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国有资产的多头管理导致责、权、利不明确,管理部门行使权力和享受利益时争先恐后,承担责任时瞻前顾后。二是企业改制无法可依,致使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三是激励机制不到位,分配中的平均主义问题没从根本上解决。许多经营者“不该拿的钱拿了,该给的钱又没有给”,收入分配起不到奖优罚劣的作用。2002年,比较典型的是广东三水市国有企业健力宝公司董事长李经纬涉嫌贪污被拘控和上市公司江西纸业高层管理人员集体腐败事件。如果不能够很好地解决“该给的钱没有给”的问题,“令人痛心”的事情可能还会不断发生。四是政府职能转变相对滞后和政府财力有限,致使企业办社会问题解决难,社会保障缺位致使职工下岗分流是“剪不断、理还乱”。关键是要解决“消化”企业办社会“包袱”的资金来源问题,解决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来源问题。
三、2003年国有企业改革面临新突破
1、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将进行积极有效的新探索
“十六大报告”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新思路:“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企业、基础设施和重要资源等,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国有资产由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这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克服了多头管理的弊端,实现了集中管理,进而提高了管理效率。这种模式还可以有效防止政企分开后“内部人”控制企业,实现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结合。
2、在相关政策规定指引下,跨国并购将得到热而有序地迅速发展,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利用外资的有效新形式
2002年,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先后出台了多项规范跨国并购行为的政策规定。2003年,预计跨国并购必将出现新的热潮。不仅在制造业领域,在金融、保险、商业零售、公用事业等多个部门都将会出现购并行为,将极大地推动国有企业利用外国资本、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装备。
3、高度重视配套改革,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首先,要继续实施启动内需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措施,为国有企业开拓出一片市场空间来。目前,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要依靠外需来支撑中西部地区的国有企业改革显然不太可能。如果能够启动内需,尤其是加快西部大开发步伐,将为中西部地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
其次,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将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分清楚,将企业成本和社会成本分清楚,才能为国有企业创造与其它企业平等竞争的初始条件,才能使得国有企业改革的体制成本和系统风险不积聚于部分企业或局部地区,而是有效合理地分散到全社会。
最后,要建立积极向上、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环境。
4、根据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克服平均主义,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尽快建立国有企业薪酬激励的长效机制
中国入世后,对于国有企业最大的挑战之一就是如何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尤其是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新的薪酬机制应当注意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决不能搞新的高水平的平均主义,要提高风险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一位国有企业的老总说得好:“年薪制的实行,要使经营者有发财的机会,同时也要有跳楼的风险,不能负盈不负亏。”二是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相结合,尤其是要重视长期激励,使他们建立对未来的良好预期。中国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几乎都没有公司股份,这在发达国家的企业是难以想象的。三是年薪制实行的重要前提是国有企业经理人员的市场化选拔,新的薪酬机制确立的重要依据是经理人员市场的定价标准。四是新的薪酬机制一定要规范。对于在职消费要严格界定,在实行年薪制的同时严格限制各种灰色收入。实际上,外资企业有许多好的管理办法完全可以为我所用,而不用另搞一套。
中国网 2002年12月23日
国投公司是不是国有企业
国投公司是国有企业,国投公司全称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国务院和国资委共同成立,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中央企业中唯一的投资控股公司,是首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单位。
拓展资料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投”)成立于1995年5月5日。国投注册资本338亿元,截至2017年末,资产总额4941亿元,管理金融资产规模突破万亿元,员工近4万人。2017年集团完成合并收入1013亿元,利润182亿元。
2003年“二次创业”以来,利润总额连续14年年均增长25%以上,连续13年在国务院国资委业绩考核中荣获A级,连续四个任期获得业绩优秀企业。国投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投资导向、结构调整和资本经营的独特作用。
国务院为什么要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基本情况
截至2011年底,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以下简称全国国有企业)14.47万户,资产总额85.37万亿元,所有者权益29.17万亿元,在册职工3672.4万人,离退休职工1655.3万人。2011年,全国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9.25万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58万亿元,上缴税金3.45万亿元,分别约占全社会工商企业的35%、43%和40%。其中,纳入国资委系统监管的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缴税金分别占全国国有企业的71.2%、87.3%、80.7%和75.8%。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不断深入推进,走过了艰难的历程。从改革开放初期到十四届三中全会,大体上用了15年时间,通过扩权让利、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等措施,把国有企业引入市场。之后用了10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抓大放小”、困难企业退出、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一系列措施,着力解决国有企业走向市场后暴露出来的结构不合理、机制不适应、社会负担重、历史包袱多、企业冗员严重等问题。特别是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阐述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主要目标和指导方针,1998年开始实施国有企业改革脱困的“三年攻坚”,为新世纪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党的十六大以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从体制机制上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国有企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国有企业布局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一是通过改制、兼并、租赁、出售等方式,国有企业从中小企业层面逐步退出,国有企业的战线大大收缩,布局结构得到优化。二是通过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用了十几年的时间,使5010户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和资源枯竭的矿山平稳有序退出市场,并妥善安置了职工。三是推动国有资本逐步从一般生产加工行业退出。在39个工业行业中,有18个行业国有企业总产值占比低于10%,国有资本更多地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和领域集中。四是一批国有企业在竞争中发展壮大。上榜《财富》世界500强的国有企业由2003年的6家增至2012年的54家。
(二)政府和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一是政企分开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随着财政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财政预算不再安排用于补充国有企业资本金性质的支出,也不再安排资金来弥补企业的经营性亏损,银行也不再为困难企业输血。国有企业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二是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出资人职能初步分离。党的十六大确立了“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资监管重大原则。各级国资委的组建,在政府机构设置上实现了公共管理职能和出资人职能的分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从法律层面确立了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责定位。三是对国有企业监管方式不断完善。建立和完善业绩考核、重大责任追究等机制,使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得到层层落实;建立根据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企业负责人薪酬的制度,实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加强职工收入分配调控;加强产权流转监督,形成覆盖全国的国有产权交易监控平台,从制度上遏制国有资产流失;强化财务监督、外派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监督,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基本形成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重点环节的监督体系;建立并逐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落实国有资本出资人收益权。同时,充分尊重企业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发生重大变化。
一是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深入推进。全国90%以上的国有企业完成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中央企业的公司制股份制改制面由2003年的30.4%提高到2011年的72%。二是公司治理结构逐步规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要求,多数国有企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等机构。在部分地方国有企业和50家中央企业进行建立规范董事会的试点,企业科学决策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明显提升。三是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逐步深化。国有企业普遍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竞争上岗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积极探索党管干部与市场化选聘企业高层管理者相结合的有效方式,中央企业有141个高管职位在全球公开招聘,累计选聘各级经营管理人员60万人。
(四)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和运行效率显著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进一步显现。
一是经营实力不断增强,经济效益大幅度提升。2003—2011年,全国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从10.73万亿元增长到39.25万亿元,年均增长17.6%;实现净利润从3202.3亿元增长到1.94万亿元,年均增长25.2%;上缴税金从8361.6亿元增长到3.45万亿元,年均增长19.4%。截至2011年底,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85.37万亿元,所有者权益29.17万亿元,分别是2003年的4.3倍和3.5倍。二是科技创新取得重大进展,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截至2011年底,全国国有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21.4万项,其中中央企业13.7万项。大型企业已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中央企业拥有科技活动人员和研发人员125万人,其中两院院士226人;载人航天、绕月探测、深海钻井平台、深潜探测等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先进水平的成果,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典范。三是“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国际化经营能力明显增强。2010年,中央企业对外直接投资499亿美元,境外工程承包营业额538亿美元。截至2011年底,中央企业境外资产总额3.1万亿元,营业收入3.5万亿元,实现净利润1034.5亿元,分别占全部中央企业的11%、16.9%和11.3%。四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能源企业克服价格倒挂困难,全力保障电力和成品油供应,电网电信企业全力投入“村村通”工程,为保障市场供应、支持民生工程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国有企业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节能4900万吨标准煤,是国家下达节能考核目标的1.8倍,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明显减少,为国家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作出积极贡献。在实现发展成果全民共享方面,国有企业作出应有贡献。2003—2011年全国国有企业累计上缴税金17.1万亿元,2011年占全国税收的38.4%;截至2011年底全国国有企业划归社保基金国有股权2119亿元,占全部社保基金财政性收入的43.1%;2007年以来,国有企业开始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国有企业积极参加各类社会保险,规范构建职工福利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农民工和劳务工合法权益,同时还承担了1655.3万名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定点扶贫、援疆援藏和各类社会公益事业,92家中央企业定点帮扶189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44家企业在新疆、40家在西藏开展了各类援助帮扶工作。在应对雨雪冰冻和汶川特大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中,在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国庆60周年阅兵等重大活动保障中,国有企业不畏艰难、勇挑重担,发挥了骨干中坚作用。
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充分证明,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可以有效结合的,改革开放30多年探索走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必须继续坚持。
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存在的问题
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虽然取得很大成效,但改革仍处于过程之中,需要进一步解决的体制问题、机制问题、结构问题、历史问题仍然很多。
(一)国有企业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
一是国有企业治理结构还不完善。国有大型企业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相对较慢,不留存续资产的整体上市等制度性难题有待进一步探索解决。国有企业的规范董事会建设还处于不断探索完善的过程中,董事会的考核和外部董事的选拔、任用和评价机制还不完善,国资监管机构、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二是企业经营机制与市场经济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国有企业经营者管理制度还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企业经营者的行政化管理色彩还依然存在,尤其是缺乏市场化的退出通道。一些国有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市场化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三是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紧迫性认识不足。一些国有企业存在重发展轻改革、重速度轻效益的倾向,加之外部环境更加复杂,维稳压力加大,改革成本上升,对突破改革重点难点问题有畏难情绪,重点领域改革进展相对迟缓。
(二)国有企业发展方式还比较粗放,布局结构还需进一步调整。
一是布局结构还不尽合理。国有企业目前大多仍分布在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比较低。一些企业发展还主要依靠扩大规模、增加投入,从外延式扩张模式向内涵式增长模式转变的任务相当艰巨。一些行业产业集中度较低,资源配置效率不高,核心竞争能力不强,重复建设、恶性竞争、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二是企业创新能力亟待提高。与国际先进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还比较低,技术创新能力还比较薄弱,缺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知名品牌,不少核心关键技术仍受制于人。三是国际化经营能力比较弱。国有企业跨国经营指数远低于国际水平,缺乏与国际化经营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一些企业对国际化经营缺乏总体战略和发展规划,境外经营风险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境外重大经营风险和资产损失时有发生。
(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问题仍然存在。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一些重大事项仍由政府负责审批,一些地方政府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干预有增加的趋势,各类型的重复检查日益增多。经营性国有资产尚没有实现集中统一监管,仍有大量国有资产分散在多个政府部门管理,导致政出多门,监管规则不一致,资源配置分散,经营效率低下。二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出资人职责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分离还不到位,存在较大的交叉重叠。由于体制摇摆,有些已经交由特设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复归政府部门实施行政化管理。国有自然资源类、金融类、文化类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体制和制度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建立。三是国资监管效率和水平亟待提高。国资监管的及时性、有效性、针对性还不够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管理、资本经营预算、境外资产监管等方面的制度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一些地方国资监管机构的行权履职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国有企业各种社会负担还比较沉重。
一是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还没有完全分离。以中央企业为例,截至2011年底,中央企业还有医院、学校和管理的社区等办社会职能机构8000多个,对这些机构的费用补贴每年多达几百亿元。二是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困难群体帮扶需要大量补贴。中央企业现有离退休人员523.6万人,还有困难职工等100多万人,企业为此需要承担大量管理和其他负担。三是厂办大集体改革难度加大,解决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问题需要付出很大改革成本。
三、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工作思路与措施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担负着更加重大的责任,承担着更加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调整,强化创新,加强管理,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重点推进七个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实现整体改制上市或主营业务整体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要加快股权多元化改革,有必要保持国家独资经营的也要加快公司制改革。继续完善电力、电信、石油石化等特殊行业的改革措施,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同时加强行业监管。加快推进铁路、邮政和盐业等企业的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董事会运作,形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机制。建立健全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选聘、考核、奖惩和退出机制,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二是继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完善“三统一、三结合”的出资人制度。进一步明确国资监管机构性质和职责定位,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分级集中统一监管。加快制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相配套的法规规章,建立完善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办法。建立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完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探索对不同性质国有企业分类考核和监管的办法,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健全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完善职工收入分配调控方式,形成激励和约束有效结合的机制。推进出资人监督与审计、纪检监察监督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外派监事会制度的积极作用,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资产、文化资产、行政事业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管体制和制度。
三是着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大力推进国有企业重组和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鼓励企业通过跨国并购、参股、上市、重组联合等方式,加快“走出去”步伐。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代表国家实力,配置全球资源,参与国际竞争。引导企业突出主业,加大内部资源整合力度,采用多种方式剥离重组非主业资产。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吸收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四是加快推进国有经济转型升级。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调整产品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以信息化带动传统产业升级换代,促进制造业向高端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尤其是高端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突破并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加快实现规模化生产。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促进产学研结合,增强技术开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培育知名品牌。鼓励企业参与跨国并购重组,提升在国际产业链中的层级。引导企业强化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和运行效率。
五是抓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企业社会负担。研究制订有关政策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离退休人员社会管理等问题。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力度。研究解决职工关心的实际问题,妥善安置转岗职工,做好职工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工作,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
六是推进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国有企业牢记使命责任,追求经济、社会、环境综合价值最大化,努力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表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表率、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企业的表率,成为国家经济的栋梁和全社会企业的榜样。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引导国有企业积极承担援疆援藏和定点帮扶任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七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把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把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贯穿国有企业党组织活动始终。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体制,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弘扬和培育国有企业先进精神。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和职工董事监事等制度,探索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国有企业重大决策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专题审议,充分体现了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我们将按照此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科学发展,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如何判断一个公司是不是国有企业。
本人最近也在研究这个问题,现阶段研究心得如下:
一、国有企业”这个概念并不是公司法概念,具有政策成分,是历史遗留的产物,是人们的惯常称谓。公司中,已经逐渐淡化“国有”与“民营”的色彩,目前调整国有企业资产的法律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而“国有企业”的称谓来自于早在1988年就颁布但是几乎从未得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二、国有企业,根据《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称为“国家出资企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资本是公司的“血液”,“血液”的性质决定了公司的性质。关于“国有资本”的定义,出现在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的通知》(财统字[2000]2号)中,该通知第三条规定,国有资本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收益,以及依法认定的国家所有者权益。对于国有独资企业或公司,其国有资本等于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对于拥有国家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具有多元投资主体的企业,国有资本是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国家应享有的份额。”则可以看出:
(1) 直接由国家(政府)进行出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是国家出资企业;
(2) 国家出资企业依据《公司法》等规定,与其他民营、集体合资主体合资设立的公司,也应该称为“国家出资企业”。因此,从理论上来说,判断公司是否含有国家出资成分的标准是:对公司的股东逐级向上进行追溯,直到无法追溯为止,其中任意一股东含有国有成分的,都称为“国家出资企业”。
(3) 国有资本不占控股地位的企业,再出资参股设立的公司,即便不处于控股地位或者第一大股东地位,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也应该称为国家出资企业。
史上最全国企改革投资标的汇总 有何看点
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看形势:新常态下基本面向好但也面临困难挑战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新的五年中国经济将面临何种形势?
会议对我国经济面临的整体形势判研指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这是综合分析世界经济长周期和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及其相互作用作出的重大判断。
会议认为,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基本面是好的,潜力大,韧性强,回旋余地大,另一方面也面临着很多困难和挑战,特别是结构性产能过剩比较严重。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指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经济形势的研判,明确了我国在整体经济增速和就业有韧性的同时,也必须忍受结构调整的阵痛,一部分产能过剩企业要淘汰出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立群认为,要看到经济稳中求进的积极成效,为未来工作增加信心,看到风险点和不确定性,把稳中求进的好的势头保持下去,使得经济发展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能够比较稳定。
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看增长:更加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在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下,中国经济增速虽然有所放缓,但是发展更加注重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今年前三季度我国GDP同比增长6.9%。11月初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今后五年,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的目标,2016年至2020年经济年均增长底线是6.5%以上。
对于数字背后 的增长动力,会议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是适应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综合国力竞争新形势的主动选择,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
具体来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于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实施相互配合的五大政策支柱。一是宏观政策要稳,为结构性改革营造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二
是产业政策要准,准确定位结构性改革方向;三是微观政策要活,完善市场环境、激发企业活力和消费者潜力;四是改革政策要实,加大力度推动改革落地;五是社
会政策要托底,守住民生底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认为,2016年中国经济仍处在一个探底的过程中。中央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终目的是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从中长期看这与稳增长是一致的。
更加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稳定经济增长,与百姓生活有何关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确立,意味着将更加注重老百姓身边新消费模式的供给。”广发基
金研究员、副总经理朱平认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老百姓息息相关,新消费和服务业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又一动力,未来占中国GDP的比重将逐渐上升。
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看任务:战术上抓住五大关键点
2016年中国经济结构性改革的任务将十分繁重。对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于“战略”和“战术”做出安排,战略上要坚持稳中求进、把握好节奏和力度,战术上要抓住关键点,主要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
在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方面,会议提出妥善处理保持社会稳定和推进结构性改革的关系,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同时要求严格控制增量防止新的产能过剩。
在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方面,会议提出要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打出“组合拳”。这其中,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社会保险费、企业财务成本、电力价格以及物流成本。
在化解房地产库存方面,会议提出要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同时还提出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降价、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等方法。
在扩大有效供给方面,会议从扶贫攻坚战、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培育各类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劳动者适应市场、抓好农业生产等角度提出了新路径。
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会议提出对信用违约要依法处置,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全方位监管等任务。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改革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元春认为,中央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涉及到“僵尸企业”、高负债企业和过剩产能企业的调整。这种调整更多着眼于中长期经济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而不是应对短期经济波动。
针对上述五大战术任务,李佐军表示,这些任务有着内在的相互关联:今年通过政府简政放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收到了明显成效;而明年在继续深入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同时,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把淘汰落后产能和促进创业创新结合起来。“原来僵尸企业占用的各种资源,包括信贷、土地等,都可以在政府引
导下流向新兴产业,实现除旧立新。李佐军说。
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看改革:突出国企、财税、金融、社保四大领域
要想完成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必须全面深化改革。对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大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推出一批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措施。
记者总结梳理,会议提出的改革主要集中在国企改革、税收改革、金融改革和社保改革四个领域。
——在国企改革中,会议提出加快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
——在财税改革中,会议提出抓住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地方税体系、增强地方发展能力、减轻企业负担等关键性问题加快推进。
——在金融改革中,会议提出尽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抓紧研究提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同时要加快推进银行体系改革。
——在社保改革中,会议提出要完善个人账户,坚持精算平衡,提高统筹层次,同时还要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多位专家表示,上述四个领域改革的深化,将使具体经济发展任务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闭环,促进经济走向长期健康发展。
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看民生:注重精准帮扶与政策托底
在我国扶贫攻坚进入关键决战时期的背景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保障改善民生突出了经济帮扶和政策托底。
会议提出,要更加注重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精准帮扶。而社会政策要托底,则是要守住民生底线,要更好发挥社会保障的社会稳定器作用,把重点放在兜底上,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针对如何打好脱贫攻坚战,会议指出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加大资金、政策、工作等投入力度,真抓实干,提高扶贫质量。
有专家表示,保障民生离不开增加就业。而结构性调整和深化改革则是从根本上做了政策托底。
贾康指出,这几年我国就业情况相当不错,前三季度新增就业人数超过1000万,这些都是经济结构调整的结果。随着经济结构中服务业占比提升,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提供的就业岗位已经翻倍。
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看开放:注重高水平双向开放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落实,亚投行、丝路基金等机构开始逐步发挥影响力,中国对外开放政策也引人关注。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扩大对外开放,要更加注重推进高水平双向开放。
会议指出,要继续抓好优化对外开放区域布局、推进外贸优进优出、积极利用外资、加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加快自贸区及投资协定谈判、积极参与全
球经济治理等工作。要改善利用外资环境,高度重视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高度重视保护知识产权,对内外资企业要一视同仁、公平对待。要抓好“一带一路”建
设落实,发挥好亚投行、丝路基金等机构的融资支撑作用,抓好重大标志性工程落地。
推进双向对外开放,意味着外国对华投资和我国对外投资两个领域都需要有所作为。国家发改委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张燕生认为,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已逐步成为资本净输出国家,这对明年双向对外开放提出更高要求。
“未来要加大自由贸易区的建设,通过对外投资带动商品输出,同时发展自主创新、自主品牌、自主营销的贸易,来实现稳定外贸的目标。” 张燕生说。
原标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2016年经济政策定调
国有企业都有哪些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1、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基础上改组的国有企业,由中央管理,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经营电力产业为主,综合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
2、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是2002年(壬午年)12月29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而成的特大型发电企业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
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China Huadian Corporation)简称中国华电(CHD),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120亿元人民币,是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组建的五家国有独资发电企业集团之一,属于国资委监管的特大型中央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单位。
4、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英文:China Guodian Corporation)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2年12月29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基础上组建的以发电为主的综合性大型电力集团、副部级大型央企。
5、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简称中电投集团)组建于2002年12月29日,是集电力、煤炭、铝业、铁路、港口各产业于一体的综合性能源集团,是国家五大发电集团之一。中电投集团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20亿元,在全国唯一同时拥有水电、火电、核电、新能源资产,是国家三大核电开发建设运营商之一。
扩展资料:
国有独资公司由政府全额出资,受公司法规范。这类企业以社会公共目标为主,经济目标居次。这类企业主要是典型的自然垄断企业和资源类企业,如铁路、自来水、天然气、电力、机场等。从经济学角度,这类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应该按边际成本或平均成本定价,以此来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而不是谋求从消费者那里攫取更多的剩余。
国有控股公司由政府出资控股,受公司法规范。这类企业兼具社会公共目标和经济目标,以经济目标支撑社会公共目标。这类企业主要是准自然垄断企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如电子、汽车、医药、机场等。需要注意的是,这类企业不直接提供公共服务,而是通过向国家财政上交股息和红利,间接提供公共服务。
如果由于特殊环境,这类企业不得不履行一些公共职能,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国家财政给予补偿。不过,在补偿以后,股息和红利不能免除。当然,通过约定和核算,二者可以相抵。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