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制投资管理公司能否向企业、个人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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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范围:项目投资、风险投资、项目融资、投资管理、战略策划、资产重组、融资上市、私募融资。

能否向企业及个人发放贷款要看营业执照中有没有项目融资业务经营范围,如果没有,则不合法,如果有,也仅能以自有资金以民间借贷的名义发放,而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并以贷款名义发放。

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

  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我国合伙分为:个人合伙、法人合伙和合伙企业。 其中,只有合伙企业具有企业资格。他与个人合伙最大的不同在于,合伙企业的成立需要有书面协议。这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本条件。

  1、个人合伙可以订立口头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必须书面的合伙协议;

  2、起字号的自然人组成的个人合伙与自然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实质内容区别不大,只是工商登记不同,前者领取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而合伙企业领取的是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可以使用该合伙企业的字号,个体工商户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4、个人合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合伙企业存在有限合伙人;

  5、诉讼主体资格:个人合伙的诉讼主体资格:(1)民通意见中规定: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2)民诉意见中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应当以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和《民诉意见》第四十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6、个人合伙的合伙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合伙企业承担的是补充性连带、有先诉抗辩权;意思是指由于诉讼主体的资格的不同,在对外清偿债务时,只能先要求以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偿,当然若是起诉可以把合伙企业和全体合伙人都作为被告,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应当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个人合伙因为领取的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主要其每月要交纳工商管理费,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纳税和查账征收方式;合伙企业每月向税务局报税,不需交纳工商管理费。两者都是交纳个人所得税。

  8、个人合伙不能依法进行破产,而合伙企业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进入破产程序。

  9、个人合伙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没有规定是否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合伙企业法则规定:"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10、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清算财产分配的规定不一样。

  那么,律师在接受委托写合伙协议时应当如何处理?

  1、从投资额以及预期近期的利润情况分析,设立个人合伙、合伙企业或者是公司所涉及到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的负担情况;

  2、分析未来发展趋势,如果有意做大做强的个人合伙最为不合适,因为对外的名义是个体工商户肯定没有合伙企业或者公司的组织形式更让客户信任,同时财务管理、合伙人之间协调也更困难;

  3、经营业务的风险,风险大的公司的形式对投资人就更有保障。

请问在投资领域中的"创始合伙人","主管合伙人"," 管理合伙人"的详细概念?

创始合伙人指:刚开始创建这个基金或投资公司。

主管合伙人指:这个是就相当于CEO他有决策权。

管理合伙人指:这个人有公司股份,参与公司的管理工作!

有限合伙制为什么是风险投资的主流组织模式

  你的问题可以理解为有限合伙企业相对有限公司的优点,有限合伙的主要优点有:

  1.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利于极大调动投资者的投资热情。

  在有限合伙中,普通合伙人既享有对合伙事务的管理权,又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就为普通合伙人殚精竭虑、提高有限合伙的经营绩效提供了巨大的动力和压力,从而避免或者降低了普通合伙人的道德风险。此外,由于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之间不必相互信任,这就有助于有限合伙企业吸引较多的有限合伙人入伙,从而筹集更多的资本。

  2.有限合伙有利于实现投资者与投知者的最佳组合。

  为实现投资者与投知者的紧密结合,建立他们之间互相信赖的机制,立法者允许甚至要求他们之间预先达成一种利益安排:投资者对合伙债务负有限责任,但作为交换条件,放弃合伙事务管理权;投知者扮演普通合伙人,提供合伙企业的管理服务,享有合伙事务管理权,虽然出资较少,但按照数倍于出资比例的标准分取投资回报,但作为交换条件,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责任。如此一来,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各得其所,这是普通合伙制度与公司制度都无法提供的一套独特游戏规则。

  3.从为投资者节约纳税的角度着眼,投资者采取有限合伙有利于避免双层征税。

  美国、德国等国家的税法均对公司和股东分别征税,而对有限合伙本身不征税,仅对从有限合伙取得投资回报的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德国,以公众有限合伙企业形式开展的特定经营活动还享有其他免税优惠。我国也取消了对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做法,这对有限合伙的健康快速发展无疑是一大推动。

  4.有限合伙的经营活动比公司的经营活动更具有保密性。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应当遵守的信息披露要求要比公司宽松得多,而且此种要求仅以满足合伙企业债权人和政府监管机构为限。在采用有限合伙的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关注有限合伙经营业绩的潜在投资者要比上市公司的潜在投资者少得多。有限合伙的这种保密性,对于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当然具有吸引力。

  由上可知,有限合伙是一种优于公司制,并能使一般合伙人更关注企业投资效益的创业投资组织形式。从风险投资发展的经验来看,投资者往往更乐意采取这种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允许投资者的投入资本实行认缴制,当企业没有好的投资项目时,其认缴资本可以暂时不到位,而在企业选到好的投资项目时,又可以集中投入资金,既有利于充分发挥资本集合的效应,又能避免资金闲置浪费的风险。

  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在作必要扣除后完全分配给投资者,能使有限合伙人获得比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更高的投资收益,同时由于他们在这种合伙中只承担有限责任,其责任程度与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所负责任相等,但收益却要高于有限责任公司。与此同时,无限责任合伙人承担的无限责任和他们在寻找高回报投资项目的能力、管理经验上的魅力和专业背景,能使其他投资者放心地把钱交给他们管理,从而能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创业投资,进而促进科学技术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制度对我国发展在瓶颈阶段的风险投资提供了十分必要的环境,有限合伙制的上述特点,可以激励管理者全力创业,降低决策管理成本,提高投资收益,又使资金投入机构在承担与公司制企业同样责任的前提下,可能获得更高的收益。

不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吗?用投资管理公司运营

不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吗?

那就用公司制的股权投资模式,直接成为A的股东,再以股东借款形式进入。

C为投资管理公司可以吗,另外发行公司就是基金公司吧?

有限合伙制C(LP)可以是投资管理公司。LP,可以是股份公司是trust(托拉斯)也可以是个人;发行公司是基金公司。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有限合伙投资公司 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通常指的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他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组织。有限合伙主要适用于风险投资。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1、设立主体要件方面

(1)合伙人的组成。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而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且至少应当有一个有限合伙人。

(2)合伙人的人数限制。《合伙企业法》没有对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人数上限做出规定,但依《合伙企业法》第61条第一款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作出这样的限制性规定旨在防止利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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