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和传统融资的区别
资产证券化从本质上来讲可能兼具融资和出售的性质。那么,从融资的角度来讲,资产证券化和传统的企业证券化(即企业用股权或债权融资)有什么区别呢?
首先,我们需要区分“企业”与“资产”这两个不同的概念。企业的一般定义是“把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结合起来的、自主地从事经济活动的、具有营利性的经济组织”(注:非营利性组织和机构及政府都可以成为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为简化起见,我们不在此一一解释)。
一个企业可以拥有很多资产,包括有形的,无形的,在资产负债表上有体现的,或是表外的,每一个资产都可能会对企业的业绩产生影响。而我们在资产证券化中一般使用的是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的“经济资产”,即指资产的所有权已经界定,其所有者由于在一定时期内对它们的有效使用、持有或者处置,可以从中获得经济利益的那部分资产。
与企业相比,资产一般只有特定的经济行为与之对应,有固定的使用寿命,价值相对来讲比较容易确定。所以,和预测一个企业将来的现金流相比,预测一个资产或一类资产的现金流要容易很多,结果也更稳定。而在金融概念中,这种“稳定”就代表着低风险,高信用。
企业通过股权或债权融资(企业证券化)是在资产负债表右边进行融资,以企业整体为融资主体,假设企业会永续经营。企业股权和债权投资者都会关注融资企业的整体信用,表现和发展潜力,所以企业在传统融资中会受到很多来自投资者的限制和自身整体条件的制约。对投资者来讲,企业与资产不同,是由多个要素构成的永续经营实体,会从事很多不同的经济活动,所以对企业的寿命和发展边界的确定很难,属于无边界问题求解。另外,资产负债表右边的融资一般会导致资产负债表的扩张,周转率和资产回报率的下降。
资产证券化融资则不同,由于“破产隔离”机制的使用,发起人可以真正将证券化资产与发起人整体信用风险隔离开来。被证券化的资产不再与发起人存在收益风险关系,即使发起人被破产清算,证券化资产也不会被列为清算资产。由于破产的发起人及其债权人不能对证券化资产行使追索权,证券投资者不必担心发起人的整体信用风险,而是可以集中关注基础资产本身的质量和风险。
证券化资产的信用独立使得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信用分析和转化变得清晰明了,当基础资产的信用不足时,发行人可以利用定向的增信手段来保证证券的质量,从而获得高于发起人自身的信用等级。在一定的条件下,资产证券化可以转移资产和融资出表,从而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负债表的紧凑,提高整个资产负债表的周转率。
下面我们以银行为例来比较企业证券化(资产负债表右边融资)和资产证券化融资(资产负债表左边融资)。
企业证券化的重点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右边,融资以公司整体信用和表现为基础,假设公司会永续经营,融资主体是企业本身,操作属于公司财务(Corporate Finance)的范畴。如图2-1所示,银行的资本结构中包括存款、短期负债、长期贷款、发行的债券和股票。
而资产证券化的重点在资产负债表的左边,发起人在交易中不是发行主体,而是证券化资产的提供方,真正的发行主体为SPV。资产证券化交易在设立的第一天就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SPV唯一的目的是发行证券,所持有的资产一般也是确定的,而且跟发行人进行了风险隔离,所以资产证券化是有边界问题求解。由于有明确和独立的标的,资产证券化中的现金流预测相对比较容易,可以通过金融工程技术来对预期现金流进行分割、重组和定向增信来满足证券的发行要求。资产证券化的操作属结构金融(Structured Finance) 的范畴。
资产负债表左边融资和资产负债表右边融资在资金的流向和运作上有明显的不同。传统的银行作为间接融资平台,投资人通过银行为信用媒介,把资金提供给融资方,即间接融资。投资方存款于银行,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在此过程中,银行负责对于贷款项目的评审和贷后管理,并承担贷款违约的信用风险。该模式的资金募集成本低,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小,银行是信用风险的终极持有者。具体的流程如图2-2所示: 资产负债表左边融资,即信贷资产证券化,是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再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把信贷资产出售给投资人,在此过程中银行和信托只起到导管作用,债务和债权关系从原来借款人与银行的关系,转变成债券投资人和借款人的关系,实现投资方和融资方的直接对接(直接融资)。在这种模式下,发放贷款成为银行的中间业务,银行不承担贷款的信用风险,而是由投资方承担,银行负责贷款的评审和贷后管理。信贷资产证券化后的资金流向如下:
银行用资产负债表左边的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在我国称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目前属于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管理;如果资产(如应收款)来自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则为企业资产证券化,属于证监会监管。另外,企业的自持物业也可以通过信托发行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
2、资产证券化的特点
和其他融资方式相比,资产证券化有两个重要的特点:
①风险隔离
②信用增级
风险隔离使得融资从企业的层面转为资产的层面,实现更细致的资产供给和定价。而结合结构金融技术的信用增级则是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个性化设计以实现的风险和收益组合的多样性和最优化。
(一)风险隔离和特殊目的实体
风险隔离是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特征,在此前提下,发行人可以突破发起人的信用和融资条件的限制,以高于发起人的信用评级获得低成本的融资。
资产证券化的实质是将基础资产的现金流分割包装成易于出售的证券,这其中有两个核心要素:一是有可预期的未来现金流,二是风险隔离。
风险隔离有两层含义:
(1)资产的卖方对已出售的资产没有追索权,即使卖方破产,卖方及其债权人也不能对证券化的资产进行追索;
(2)当资产池出现损失时,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的追索权也只限于资产本身,而不能追溯至资产的卖方或原始所有人。
资产证券化过程必须设计合理的风险隔离机制,才能确保证券化产品的风险与卖方或原始所有人无关,而只与基础资产本身相关,即资产的“真实出售”。在实现“真实出售”的前提下,证券化产品可能获得比发起人更高的信用评级,从而降低融资成本。
按照美国资产证券化经验,发起人要将能产生现金流的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实体(SPV),然后由SPV 发行以该现金流为支持的证券化产品。SPV 的主要功能在于隔离资产出售人和被出售资产之间的权利关系,它是资产证券化交易中的核心主体,也是资产证券化最重要的设计。SPV 一般采用特殊目的公司(SPC)或特殊目的信托(SPT)两种形式,前者的核心是将基础资产“出售”给受托机构,后者的关键是基础资产被“信托”给受托机构,二者都实现了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的隔离,是实质上的“真实出售”。
SPV的设计使得自身几乎没有破产风险,原因有两点:首先,SPV的形式可以是信托,公司,合伙或特殊免税实体,但出于破产隔离和避免双重征税的目的,SPV一般都采用信托形式。当然,采用这种形式会对SPV的行为产生很多限制,比如规定SPV唯一的目的为了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但是,这种限制的好处是SPV本身不易破产。第二,发起人把资产“真实出售”给SPV,在法律上实现两者之间的破产隔离,即发起人的债权人在发起人破产时对已证券化的资产没有追索权。 SPV和破产隔离机制的使用是资产证券化区别于其他融资方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在我国现有公司法和破产法等法律体制下,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风险隔离基本都是通过信托实现的,采取了SPT形式,即将基础资产设定为信托资产,转移给受托人所有,再由受托人发行相关证券化产品。
(二)信用增级
信用增级是资产证券化的另一个重要设计。虽然资产可以通过“真实出售”转入SPV,但是这并不代表资产本身一定可以达到证券化的要求。SPV中的资产虽然实现了风险隔离,但同时也实现了收益隔离,即资产得不到卖方或其他第三方的支持。
在独立资产自身条件有限的情况下,要以此发行高级别的证券,特别是信用级别比资产本身信用级别高的证券不是件容易的事,这就需要用到资产证券化的另一个特殊武器–信用增级。由于资产本身已经被隔离出来,目标明确,预测相对稳定,需要增补的范围可以定向,这些都使得有效或“低成本”的信用增级成为可能。资产证券化产品在发行之前一般都会经过一定的信用增级, 用以提升证券的信用质量和现金流的稳定性,从而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要。
信用增级的方式多种多样,按照增级的来源不同可以分为内部信用增级和外部信用增级两类:
1、内部信用增级方式
内部信用增级是指通过对资产池的构建设计及其现金流和结构化安排来提高证券现金流质量和信用评级的措施。内部信用增级的最大优点是成本较低,其所需的资金来源于资产池本身及其产生的现金流。
第一,风险分散:除了通过SPV来隔离基础资产的破产风险之外,发起人还可以利用对资产的过滤,选择和组合来分散或降低基础资产池的整体风险。在建立资产证券化的资产池时,设计者可以把大量的资产组合在一起,通过规模来减少单个资产的影响,实现资产池的风险分散。同时,设计者还可以在资产的种类、地区、期限、信用级别或经济关联性等方面进行筛选组合,减少整体资产池在某些特定风险上的集中度或是对特定经济条件的敏感度,从而加强总体现金流的稳定性。
第二,超额抵押:超额抵押是指资产池的规模超过证券发行规模的部分。超额抵押一般由发起人持有,没有评级,其性质有点类似企业的股权。在现金流分配中,超额抵押的优先次序一般低于其他证券;当基础资产发生损失时,超额抵押往往承担“第一损失”。在很多证券化交易中,超额抵押往往被设计成权益档证券。而在一些循环型资产证券化交易中(比如信用卡),超额抵押也称为“卖方权益”,其在分配和损失的承担次序上和所发行的证券是平级的,但是卖方权益承担了吸收资产池的规模变动,所以也是对证券的支持和保护。
第三,优先与次级结构:优次结构是资产证券化内部信用增级中最常用的一种方式。优次级结构是指把基础资产的现金流分割成不同层次的子现金流并以此发行不同级别的证券。现金流的分配和损失的承担一般按照证券级别的高低来顺序进行,高级别证券一般先得到偿付,而低级别证券一般首先吸收损失。
以一个简单的AB证券结构为例,该交易中发行了两种不同级别的证券(1)优先级 – A档证券和(2)次级- B档证券,权益证券一般由发起人保留,没有评级,属最低档证券。在分配中,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首先用于按顺序支付了A和B证券利息;之后优先偿付A证券的本金,只有当A证券投资者得到完全偿付后, B证券的本金才能得到偿付。如果出现损失,B证券先用来吸收损失,只有当B证券损失殆尽时,A证券才会受到损失。因此,B证券实质上是用来支持A证券。在这种优先与次级结构下,如果B的比例达到一定程度,A证券损失的概率和风险降至很低,所以一般可以获得AAA级的信用评级。
第四,利差和利差账户:利差是指基础资产的利息收入减去资产支持证券的利息支付和各种交易费用(如服务费、管理费、托管费等)之后的净收入。利差收入一般归属于发起人,但往往处于现金流分配的最低级别,所以是对交易中所有证券的信用支持。在有的交易中还会设立利差账户,在资产池表现不佳时用来储备利差,而不是直接支付给发起人,只有在满足交易设定的条件下利差账户中的资金才可以“释放”给发起人。利差账户里的资金可以在交易现金流出现短缺时用来弥补证券可能出现的损失,从而为证券提供信用支持。
第五,偿付加速机制:偿付加速机制是指在交易出现特殊状况或资产的表现恶化的情况下,基础资产现金流的配置会从一般的次序转为指定的特殊次序的设计。这种设计的目的是为了在交易表现恶化,市场条件不利或相关参与方违约或违规的情况下对高级别证券进行保护。加速偿付的特殊次序一般是严格的按级别高低依次偿付,高级别的证券一般会优先得到较高比例的或全部的现金流,所以其偿付得到了“加速”;只有当高级别的证券全部得到偿付后,下一级别的证券才可以得到偿付。而在循环型证券化交易(信用卡应收款或汽车分销商贷款资产证券化)或CDO中,这种机制表现为发起人不得再用交易的资金来购买新的资产,而是必须用所有的资金来偿付或回购证券,从而实现证券偿付的加速或提前。
2. 外部信用增级方式
外部信用增级主要是利用基础资产之外的资源对资产证券化交易进行信用增级,这些外部资源包括发起人、第三方担保人或保险公司等。
第一,担保债券:这是资产证券化发展较早期的一种外部增信措施,主要是通过购买保险公司的保单为资产支持证券的损失作保。在这种增信方式下,证券的信用级别一般以保险公司的信用级别为上限。
第二,资产担保:由第三方(保险公司,财务公司或发起人关联方)对资产证券化交易中的资产质量进行担保。如果资产池发生损失,该担保人会偿付损失额(最高到协议规定的额度)或是按面值购买违约的资产。
第三,信用证:由第三方金融机构(一般是银行)提供信用证支持,在交易的现金流出现短缺时提供流动资金支持(以信用额度为限)。
第四,现金储备账户:现金储备账户是目前资产证券化中使用最多的一种外部增信方式,在资产证券化交易中有多种形式,有时候也被划分为内部增信的一种(根据来源不同)。
现金储备账户一般是一个独立的信托账户,其中的资金由发起人或第三方在证券发行时存入(全部或部分);有的交易中还会为现金储备账户设立目标余额,并利用交易的超额利差慢慢充实。
现金储备账户中的资金一般投资于高质量高流动性的短期产品,比如商业票据,可以随时变现,只在资产现金流不够支付证券的利息或本金时才会被动用来弥补不足。与利差账户相同,现金储备账户里的资金一般也会随着证券的偿付而慢慢释放给所有者(一般是发起人或第三方),如果证券到期付清,储备账户里的资金会全部返还给资金提供方。从资金提供者的角度讲,现金储备账户里的资金可以看作是被抵押给了证券投资人,所以有时候这类账户也被称为现金抵押账户。
企业资产证券化和信贷资产证券化有什么区别
1、 基础资产不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及金融租赁资产。
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则主要包括财产权利(企业应收款、租赁债权、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等)、动产及不动产收益权(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以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
2、 监管机构不同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监管机构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即“银监会”。
企业资产证券化的监管机构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协会”)。
3、转让、交易场所不同 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和交易。
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则可以按照规定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挂牌交易和转让。
4、投资者不同
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主要是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银监会等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可以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也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和银监会等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企业资产支持证券针对购买对象的是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请大神用通俗语言解释一下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是什么意思。另外,资产证券化是什么意思。
比如,楼下张大爷开了个煎饼摊,每天能有五百块现金流入。张大爷看生意不错,想再买个小面包车进货,把生意做大。买面包车需要七万块钱,找银行借吧,银行嫌张大爷一个老头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抵押,怕他跑路,而且这么小额的贷款没什么搞头,不愿贷款。隔壁老王看张大爷发愁,就想了个办法:你看,你现在一天能有五百块流入,一个月的现金流就是一万五。要不这样吧,我明天就掏给你七万块,未来五个月的赚的钱就直接打我卡上,也即是说现金流就归我了。其实老王自己也没钱,但他找到了李二叔宋三婶,说我找了个好项目,你们来投资,只要一次性把钱投给我,每个月都能返本金和利息。邻里们有些担心,说你又不是开银行的,怎么能保证按时还钱?老王说,别担心,张大爷每个月赚的钱都会给我,再说了,张大爷儿子在城里打工,每个月都往家里寄钱,就算张大爷赖账大不了找他儿子要啊!有人知道这个收益是要靠张大爷卖煎饼赚出来的,问万一煎饼不赚钱了咋办,张大爷自己出来说话了,你们投资的保证书啊,我也签一张,投资一万块,要是赔钱了,先从我这赔,优先保证还上你们的钱!老王筹到了钱,给左邻右舍都写好了按月付收益的保证书。张大爷接过钱,高兴地买车去了,生意一天天红火下去,赚到的钱每月打给老王,老王又把钱转给拿了保证书的人,当然自己也雁过拔毛留了一小点。这里煎饼摊产生的现金流,就是基础资产。老王写的保证书,就是资产支持证券。万一张大爷赖账,他儿子拿自己的钱出来抵债,叫外部增信。张大爷自己也投一万块,煎饼不赚钱的话先从那一万块里亏,也就是自己持有了劣后级,其他投资者持有的是优先级,这一过程叫内部增信。老王干的活,看着好像是空手套白狼一样,其实就是投行。邻里们知道只要拿着保证书就可以每月收到钱,于是手头紧的时候就把保证书卖出去抵钱,这样一来证券就交易起来了,大抵如此。那么,这个玩法会不会出问题呢?假如,村头赵大麻子看乡亲们买卖保证书不亦乐乎,想到个主意:既然拿着保证书就可以每月收到钱,要不然我再搞点钱来买点保证书,再拿到别的村,给他们说这东西拿着能挣钱,保准能卖出去。赵大麻子自己没什么钱,于是他也想办法动员乡亲们给自己投资。刘大麻子说,我这里有个好项目,我要去隔壁村卖老王印的保证书,大家来捧个场,赚钱了我每月给你们收益。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很熟悉?这里能赚钱的保证书,其实和之前能赚钱的煎饼摊一样,也是”基础资产“,都能产生现金流。摊煎饼产生的现金流,成为了持有老王保证书的收益,而去隔壁村卖老王保证书收益带来的现金流,又成了赵大麻子保证书的收益。然后还可以继续一层一层往上套。有一天,城管来了,把张大爷的煎饼摊砸了,张大爷的儿子在城里嫖娼被抓进监狱了,没有现金流了,老王印的保证书成为废纸,没有收益了,于是赵大麻子印的保证书也成了废纸。这些废纸,就是08年压垮雷曼兄弟的”衍生品“这个平静的小县城,就这样发生了由一个城管引发的金融危机。简单用一个图说明这个煎饼摊证券化的交易结构:
和银行贷款相比,资产证券化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低门槛、灵活性和高流动性上:1、降低门槛要让人借钱,首先要证明自己有能力还钱。找银行贷款的话,要靠抵押来证明自己还得上钱,比如拿房子、设备抵押,或者是拿公司股票质押,证明自己”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大不了可以卖房卖车换钱。但这一要求,对于煎饼摊规模的小企业是很不公平:本来就是因为想卖房卖车扩大经营规模才贷款嘛!金融学一个基本假设叫做”风险越高,收益越高”,如果一个人想借钱却没法提供抵押,放贷的就难免犯嘀咕:还不上钱怎么办?于是就会要求更高的利息来补偿赖账风险,走到极端就成了温州地下钱庄那样的民间借贷:对于抵押品的要求很松,但利率也高的可怕。资产证券化对这一问题提供了解决方式:拿未来能拿到手的钱作为保证,以获得现在的融资。问题中提到的欢乐谷门票收入,作为未来的钱,就可以通过证券化的形式换成今天的真金白银。在我参与证券化工作的半年时间中,接触过的基础资产就包括商铺未来几年应收租金、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头几年应收的处理费、高速公路未来几年通行费,邮储银行未来预计收到的还款等等。对的,就连邮储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有时也可以通过证券化的形式将未来可以收到的还款变成今天的现金,就连银行在需要钱的时候也会考虑资产证券化的。2、灵活性那么,是不是说资产证券化就是为了服务煎饼摊级别的小微企业呢?不尽然,比如目前在我国,资产证券化一个比较热门的题材在于市政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建设在获得融资时遇到的困难是另外一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一次性投资大,回本慢。要是买个三轮车卖早点,可能一个月就能把三轮车的钱赚回来,但要是建个污水处理厂,靠收污水处理费回本的话,没个几十年难说。银行贷款很难一下子给出这么长的期限,因为对于寨主来说,等换钱等这么长时间是有风险的,一下子这么一大笔贷款放出去,就意味着几十年资本充足率都堪忧。而资产证券化,只要双方都愿打愿挨,可以达到“如果要把这个项目加上个期限,我愿是一万年”的效果,在期限上更为自主。3、流动性诸位可能看到这就要问了,为什么资产证券化期限就可以动辄几十年呢?原因就在于流动性:资产支持证券可以公开交易。例子中,乡亲们可以互相买卖老王发行的保证书,不一定非一直放在床底下等几十年后到期了才能拿到全部收益。人在江湖漂,那能不挨刀?谁都有手头缺钱的时候,遇到急着花钱,手里持有证券总是很容易变现的,就跟买卖股票一样,开个户,敲几个数,一下就卖出去了,不用找接盘侠找半天。试想一下,如果手里拿的是一张三十年后还钱的借条,恐怕就没这么容易出手变现了。正是因为较强的流动性,才保证了期限上的灵活,两者是相辅相成的。离开风险谈收益,那绝对是耍流氓,我所了解的资产证券化风险主要有几个方面:1、基础资产质量风险不管怎么说,实打实的房子、地皮、设备值多少钱还是比较有数的,以其作为抵押,不能说绝对,但至少有八九成把握能卖了换钱。但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听起来就更加虚头八脑一些,实际上也的确更容易鱼龙混杂。比如国外比较流行的信用卡还款证券化,是信用卡公司把未来能收到的信用卡还款作为基础资产来融资的产品,细究下去,产生现金流的是千万个使用信用卡消费的个人。难免其中有一些管不住自己的剁手党,月初买买买月底发现欠一屁股债,难免有的人本来就已经在恶意透支了,刷卡爽过一次以后就打算躲到天涯海角赖账。由于基础资产的构成太复杂了,很难做到像贷款一样仔细审查具体的资信情况。另一方面,基础权益人(比如例子中的张大爷)也有可能为了让基础资产”看上去很美“而有所隐瞒。比如,张大爷能实现每天五百块的销售额,可能是因为附近小吃街这个月在整治,到下个月重新开张了,张大爷的客源就会少很多。这些信息上的不对称,也可能导致基础资产实际质量低于预期,媒人说得好像范冰冰,真娶回家,掀开盖头一看,尼玛是罗玉凤==零八年金融危机,很大原因就是评估资产质量的评级公司和金融巨头互相勾结,粉饰出好看的”卖家秀“,而当市场发现到手的其实就是"买家秀”水准的东西时,就开始慌了。2、现金流风险有时,就算基础资产质量很好,也不存在披露上的动手脚,但市场就是存在风险的,摊上小概率的”黑天鹅“事件,谁也扛不住。事前,谁也不能保证自己投资的核电项目是不是下一个福岛,投资的乳业项目是不是下一个三鹿。尽管存在内/外部增信,但这一层安全垫也有被击穿的风险。例如,例子中的张大爷,自己投资一万块作为”劣后级“用来吸收风险,如果现金流比预计少了一万块,就还亏不到乡亲们的优先级投资头上,但世上的事谁说得准呢?万一城管来了,一万块的安全垫估计也是要侧漏的。(优先级+劣后级)/劣后级的数值,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杠杆率“,张大爷能用一万块钱的投资,”翘起“总共六万块的资本,就叫做六倍的杠杆。杠杆越高,融资能力越强,但违约起来血本无归的风险也就越大。我国股市前段时间的走势,就是用”两融“实现了高杠杆,翘得很高很高,摔得很惨很惨。3、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讲的是整个金融市场 都是彼此手牵着手牵着手牵着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正如赵大麻子把隔壁老王发行的证券再打个包再次进行证券化一样,一种金融产品,可能是另一种的原材料。一种产品发生了违约,其他与其相关的金融产品的违约风险也会增加。或许你可以说,反正证券是有流动性的,万一觉得大事不好了大不了卖掉保平安嘛!没错,系统性风险就是这样蔓延开来的,一旦对违约的恐惧导致想卖的人越来越多,接盘侠越来越少,本来有价值的证券就会越来越不值钱,最终没人肯买了,对违约的恐惧就成为了真实的违约。所以系统性风险很大程度上是“自我实现的”。
请教,资产证券化和资产支持票据有什么不同?
资产支持票据≠资产证券化支持票据(ABN)正式推出。严格意义上讲,资产支持票据与过去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性质是不同的,后者应该具备风险隔离的基本特征,在此前提下,发行人可以突破融资规模限制,甚至可能以高于主体的评级获得更低的融资成本。而指引对于ABN 的交易结构中是否要进行严格的风险隔离安排并没有做出非常具体的要求。
第一批发行的ABN 并没有明确设置风险隔离,性质与设置应收账款质押的一般信用债更加接近,即对于基础资产的现金流享有优先受偿权,并对发行人有追索权,因此债项评级一般会高于主体评级。但需要注意的是,设置了基础资产现金流质押的ABN 也不一定完全等同于应收账款质押的债券,一方面要明确发行人是否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另一方面ABN 的基础资产比较多样化,不仅限于应收账款,现金流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可能弱于应收账款,在质押生效的程序上也可能更复杂一些,建议投资者对每支个券的实际的偿债来源和投资者可追溯的权利范围做更加细致的了解。
第一批发行的ABN 都是私募产品,发行利率比同评级公募中票高80-120bp,我们认为利差补偿体现的主要是流动性风险,而不是信用差异,这一特征与定向工具类似。由于ABN可以绕开净资产40%的限制,且对主体发债资格的要求较低,所以发行人中城投类和房地产开发类会居多,但预计该市场的发展也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短期内对现有普通信用债产品的冲击不大。
此外,ABN 的发行人将部分未来现金流出售或质押给ABN 的债权人,可能导致发行人对原有一般公募债券偿还能力的降低,进而对原有债券的信用资质和定价可能造成负面影响,这一点需要引起公募债券投资者的关注。
资产证券化,是指以基础资产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 Securities, ABS)的过程
。它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资产支持票据,是一种债务融资工具,该票据由特定资产所产生的可预测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资产支持票据通常由大型企业、金融机构或多个中小企业把自身拥有的、将来能够生成稳定现金流的资产出售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将这些资产作为支持基础发行商业票据,并向投资者出售以换取所需资金。
扩展资料:资产证券化
广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某一资产或资产组合采取证券资产这一价值形态的资产运营方式,它包括以下四类:
1、实体资产证券化:即实体资产向证券资产的转换,是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并上市的过程。
2、信贷资产证券化:就是将一组流动性较差信贷资产,如银行的贷款、企业的应收账款,经过重组形成资产池,使这组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收益比较稳定并且预计今后仍将稳定,再配以相应的信用担保,在此基础上把这组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的收益权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流动、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型证券进行发行的过程。
3、证券资产证券化:即证券资产的再证券化过程,就是将证券或证券组合作为基础资产,再以其产生的现金流或与现金流相关的变量为基础发行证券。
4、现金资产证券化:是指现金的持有者通过投资将现金转化成证券的过程。
参考资料:资产证券化-百度百科资产支持票据-百度百科
什么是企业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简称ABS?
企业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可预期、独立现金流的资产进行结构化重组,并以其作为基础资产发行可以在金融市场上流通的证券的金融工具。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9号,以下简称“49号文”)之规定,资产证券化业务(ABS),是指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等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
“基础资产”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且可特定化的财产权利或者财产。基础资产可以是单项财产权利或者财产,也可以是多项财产权利或者财产构成的资产组合。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通过设立特殊目的载体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特殊目的载体”(SPV),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专门设立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殊目的载体。
扩展资料
ABS相较于传统融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个优势:
1、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和资金利用率。融资方出售基础资产时获得了相应的对价,在不增加负债、不占用银行授信额度的情况下实现了融资。
通过发行ABS将未来可预估的稳定现金流一次性转化为现金,并用该资金投入主营业务或进行其他投资,以获取更多收益,从而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和资金的利用率。
2、交易架构可以根据需要灵活设计。传统融资工具(股票发行及债券发行),对于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如公开发行债券金额不得超过净资产40%)、募集资金用途等均有诸多限制。
融资方与投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可由各方自由约定的空间较小。而在ABS发行中,对于融资方的上述限制较少,可以根据融资方及投资者的不同需求灵活设计交易架构,自由约定各方权利义务的空间较大。
3、主体信用转化为资产信用,降低了融资成本。传统债券融资,债券的偿付主要依赖于发行主体的信用状况,在没有外部增信的情况下,主体信用评级等同于债项评级。如果主体信用评级不高,可能会导致发行失败,而要引入外部增信则会导致发行成本增加。
能够完全实现“真实出售”及“破产隔离”的ABS产品则切断了主体信用与ABS证券的关联,即使发行主体信用水平较差,但如果基础资产比较优质,通过机构化设计,依然能够获得较高的产品评级,从而能够顺利实现融资并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4、发行监管流程简便,提高了融资效率。与股票发行及债券发行监管的核准制不同,ABS发行采用“交易所的挂牌条件确认+基金业协议备案”的监管模式,无论是交易所的挂牌条件确认还是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相较于股票发行或债券发行在监管流程上都更加简捷、高效。
通常情况下,一个ABS项目从中介机构进场做尽职调查到最终完成挂牌需要3-6个月时间。在基础资产较为优质,资产种类及交易架构上已有先例,中介机构专业水准较高且配合度较好的情况下,ABS发行周期甚至可能更短,这无疑为融资方提供了一条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证券化
哪些金融机构可以做资产证券化
2015年中国银行业理财的余额达到23.5万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46%,银行理财真正进入疯狂增长的年代,多家全国性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理财余额超过1万亿元。而同时贯穿全年的是理财资产配置面临资产荒问题,即高收益资产的缺失,预计2016年这一现象还将继续。国务院2015年相继出台了增加5000亿元信贷资产证券化额度、推动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等政策意见,资产证券化市场这个重要的新兴市场越来越引人注目。2016年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再次将资产证券化市场和产品的发展列为重要课题。银行资管业务作为中国金融市场上一个新的业态,有必要借助于资产证券化市场来发展壮大自身,包括解决理财资产配置等难题的,这应成为银行资产管理新的工作目标。
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主要特点
资产证券化源自于上世纪70年代的美国,后在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中成为众矢之的,但这项重要的金融创新带来的思想变革和实践却风靡了全世界。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自2015年发出第一单产品后曾暂停了一段时间,2014年以来这项业务迎来了某种意义上的春天。银行资产管理要与资产证券化共舞,需要了解这个市场本身。
资产证券化市场处于分裂状态,信贷资产证券化占据主要地位。我国目前的资产证券化主要分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资产证券化和资产支持票据三种,其中信贷资产证券化占据主要位置,2015年在全市场的占比约为68%。这三类证券化产品中,信贷资产证券化和资产支持票据ABN由央行和银监会系统监管,主要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企业资产证券化则由证监会系统监管,主要在交易所市场发行交易。对于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趋向于放松限制、扩容。 2012年以来这一业务经历了审批制向备案制的变更,直至央行在2015年4月推行具有政策突破意义的发行注册制。另外,支持信贷ABS在交易所跨市场上市交易也是这波政策鼓励措施中的重要一环。
交易所的资产证券化也经历了从审批制向备案制,再到负面清单管理的政策变更过程。企业ABS经交易所论证后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即可,并直接在交易所所固定收益平台或综合协议平台挂牌交易。本质上,交易所的资产证券化属于私募性质,产品的发行透明度相对较低,目前流动性也受到一定限制。鉴于存在这些局限性,这个市场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收益率相对较高。
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呈现多样化态势,发行利率下行明显。目前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中,工商业贷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分期贷款、个人消费性贷款和租赁类资产构成基础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其中公司信贷类资产支持证券(CLO)是主要的发行品种,2015年占比为78%。交易所市场发行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以融资租赁资产、公共事业收费权、应收账款、信托收益权、小额贷款类、不动产投资信托、保理融资债权、两融债权、股票质押回购债权及公积金贷款等为基础资产,其中以前三类型的基础资产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占到65%。值得注意的是,两融债权和股票质押回购债权等资本市场类基础资产的产品开始成为交易所资产证券化的组成部分,而一直以来这类资产背后的金主都是银行等机构资金,包括银行理财募集的代客。
2015年国内经济增速下行,受到央行几次降准降息的影响,债券市场的收益率一直不断下移,市场高收益资产稀缺。在这一背景下,信贷资产ABS和企业ABS也呈现发行利率下行的局面,两类产品的优先A档和优先B档收益率相比同期均下降了100多个BPs。用中债5年期AAA级固定利率ABS收益率曲线衡量的话,全年收益率下行118个BPs。资产收益率的下降带动了银行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的下降,但由于担心市场份额丢失和维持客户等因素考量,理财产品端收益下行速度低于资产端收益的下降,因此银行资管业务面临的挑战极为现实。
资产证券化产品定价的市场化程度低,二级市场流动性需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中两个市场的定位和定价机制各不相同,导致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定价一定程度上出现扭曲。企业资产证券化所在的交易所市场根据市场资金情况、投资者预期和产品供需情况进行定价,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定价则主要瞄准基准利率而变动,受限于央行的利率管制等因素。这使得信贷资产证券化可能出现低收益资产支撑高收益证券的现象,并导致产品的劣后端投资保障不足,次级资产难以实现有效转移等,影响了市场的深度。
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是流动性问题。产品长期的历史基础资产数据缺失,难以建立完善的资产转让平台,直接影响了这一市场的流动性。目前资产证券化产品存在一级市场不能做到定期发行、二级市场流动性不足、做市商积极性不高的情形,导致产品的定价估值体系难以有效形成,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难以建立,直接影响投资者在市场的交易。从这个角度考虑,发展资产证券化市场必须要采取措提高市场活跃度,改善市场流动性,以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投身于这个市场。
银行资管如何对接资产证券化市场
银监会针对银行理财的8号文出台后,银行理财投资于非标资产受到极大限制。2015年股票市场的大跌,进一步减少了银行资管配置资产的空间。进入2016年后,人民币汇率的贬值预期迫使监管部门采取措施稳定外汇市场,限制资本外流,银行通过QDII通道投资于海外高收益资产的尝试受到一些阻碍。总的来说,资产荒已经成为投资行业的新常态,目前不存在宏观背景支持下的趋势性投资机会,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市场,整个银行资管市场的投资机会仍面临困境。而资产证券化ABS产品一般有稳定可靠的现金流支撑,且大部分产品均有信用评级,产品结构设计使得投资者具有一定保障,符合银行资管的资产配置需求。因此,深耕资产证券化市场,寻找这个市场的价值,从中寻找可能的业务机会,或许是银行资管投资的一个可选策略。
借助于交易所资产证券化渠道,实现银行资管非标资产转标。对于银行资管业务而言,实事求是的说非标资产配置是其优势。监管部门对银行资管非标资产比例的限制,出发了银行非标转标业务的需求,而资产证券化正好可以作为一个工具。银行资产管理可借助于资产证券化的渠道,加大存量非标资产证券化力度,将满足条件的部分存量非标资产通过证券化方式转化为ABS等,并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或回购等方式腾出“非标”资产额度,实现非标转标。
应对资产收益率下降压力,积极参与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目前银行资管已经有投资ABS产品的先例,如南京银行、常熟农商行等中小银行,许多大型银行也正在逐步通过资产池产品或单发产品的方式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优先级部分。目前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涵盖的基础资产较为广泛,优先档部分利率仍较高,甚至定价有一定的非理性因素,这将是银行资管资产配置的合适标的。但是这中间有一个问题,就是银行资管产品需要定期开放,需要定期稳定的现金流,而目前资产证券化产品尚难以成熟的满足这个需求。因此,从匹配银行理财产品角度出发,ABS产品的优先档可以考虑设计按月提供申赎,次级按年提供申赎功能,更好满足银行资管业务的需求。当然,也可以设计与资产证券化产品一致的理财产品,但鉴于ABS的做市制度尚不完善,基础资产的流动性较差等因素,银行资管端的产品销售或许难以上规模。
借助于资产证券化产品特殊的结构安排,做好银行资管产品设计发行。为了弥补发行透明度低,二级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问题,许多资产证券化产品设计了特殊的交易结构,主要包括有优先劣后分级、内部增信、收益差额覆盖、差额补足条款等,当然这些措施很多最终需要落实到原始权益实际融资方和担保人的主体信用。商业银行资管产品可以利用这些特殊的产品结构安排,做好理财产品的设计发行。如可设计产品端针对不同AUM投资者发行的同一款产品,资产端投向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或者利用资产证券化市场将更多向境外投资者开放的机遇,充分利用境外资金对内地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和汽车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热情较高的现实,设计面向境外投资者的理财产品等等。
银行资管业务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配置框架
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其特殊性,尤其是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更是接近于私募产品,产品透明度不高。对于银行资产管理业务而言,如果要强调资产证券化产品配置的话,关键是设计一套能有效管控投资标的框架,包括产品的授信审批、投资端准入和风控。资产证券化产品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对于信用风险而言,银行资管关心的是资产证券化产品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能否被安全传递到理财产品投资端,以及这一现金流能否满足投资本息偿付的要求。利率风险是基础资产可能存在提前还款安排等,给银行资管业务带来再投资风险,市场风险则涉及到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市场价格波动。这些风险只有被有效管控,才能保证银行资管投资的热情。目前,银行资管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更多是将其作为一种特殊的债券产品,依照内部债券投资的体系进行。而ABS毕竟不同于债券,从更精细化进行投资管理的角度出发,需要对资产证券化产品建立相应的投资框架。
建立产品准入底线和原始权益人准入指引,明确银行资管投资标的选择标准。银行资管作为机构投资者,如同投资债券一样,面对资产证券化产品配置时应建立明确的准入标准,需要根据理财产品特性确立本机构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评价标准。银行资管投资债券时一般倾向于选择AA-以上的产品,投资资产证券化的各类分档产品可以此为考参照系。银行资管业务有时仅允许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优先档,但如果资管产品的发行对象是高净值和私人银行客户,投资次级档也未尝不可,只是需要提前为所投资的产品定下明晰的规则。
严格来说,资产证券化产品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债券。无论是信贷资产证券产品MBS还是交易所发行的企业ABS,其产生的现金流与内部增信结构、基础资产的债权人分布和现金流分层模型有关,而与基础资产的原始权益人关系不大。在对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投资评级后,本不需要对原始权益人的准入进行限制。但考虑到目前国内银行资管的风控审批部门风格相对谨慎,实践中仍将资产证券化产品ABS作为一种特殊债券进行处理的现实,仍需要对产品的原始权益人(发起人)进行授信准入、信用评级及考虑担保措施等工作。不管是CLO、ABN还是ABS,均需要对原始权益人(或发起人)主体资信水平实行准入限制。实践当中,原始权益人为不同的所有制主体(例如国企民企)准入标准不同,如果资产证券化产品为资管业务银行自身承销,准入原则还可能更灵活一些。这些投资的规矩与投资非标资产和信用债的工作逻辑类似,必须要在资管业务进行资产配置前定下来。
针对产品结构及底层资产建立风控标准,确保银行资管投资的风险合规得到保障。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结构设计是银行资管投资首要考虑的问题,如优先次级机构的类型和比例、现金流支付安排、产品增信措施等,需要在制定投资指引的过程中将自身风险偏好置于其中。
就银行资管业务而言,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底层基础资产需要符合国家监管政策、产业政策,以及银行资管机构的内部合规标准。例如底层资产为产能过剩行业的就需要考虑这一要求。银行资管机构可以就底层资产准入行业和资产类别列出白名单供投资选择,深入了解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所在,并制定相应的风控标准。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一个特殊现象是,有的产品底层基础资产没有真正向独立SPV转移,给投资带来一些隐患。故而针对资产证券化产品中无法实现真实出售、破产隔离的基础资产应重点防范投资风险,需要明确原始权益人或其关联方提供差额支付承诺,或在产品设计中附有其他可以保障优先级投资者利益的增信措施等,以保证银行资管业务的投资风险可控。
明确产品投资规模及期限要求,关注流动性方案的制定与实施。银行资管投资需要根据理财产品的风控和流动性安排,制定不同类型、不同发行主体、不同基础资产类别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投资规模与期限指引。明确投资于单一或某类别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与产品总发行规模的比例、与资管机构管理资产净值的比例,以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投资期限,及与资管产品期限的匹配关系等,指导投资。另外,鉴于我国资产证券化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存在不足,还应制定所投资产品的流动性解决方案,并考虑将投资理念传递到证券化产品的设计当中,以保证资管产品正常申赎兑付所需要的流动性。
建立产品投资研究团队,奠定银行资管投资的人力资源基础。银行资管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需要具备分析和管理这一复杂产品应有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而这有赖于专家团队的建立。由于资产证券化市场和产品涉及到许多复杂的、各不相同的细节与风险,仅仅依赖于外部评级机构和投资顾问来进行投资是不够的。银行资管机构需要培养投资研究团队来对相关的产品和市场进行研究分析,深入了解不同基础资产的风险属性,为投资提供建议,以确保资产证券化投资的风险符合内部风险偏好,以实现预定的投资收益。尤其是目前国内银行资管机构正在进行体制转换,纷纷设立事业部制、利润中心甚至子公司之际,做好资产管理投资研究的专业人力储备更应提上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