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有何限制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本市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市公积金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扩展资料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018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停止办理部分非住房消费类提取。停止办理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见义勇为造成人身伤害的等三种类型的住房公积金提取。
实行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关联政策。缴存职工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建自住住房选择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后,本人及配偶不能再申请除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以外的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选择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再以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贷的,应当在申请额度中核减相应的提取金额。
取消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互提。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主住房提取申请人为所有人及配偶,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申请人为借款人及配偶。
调整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借款人本人及配偶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日之前12个月内足额还本付息的金额及提前还本付息金额之和。
规范调离本行政区域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提取。缴存职工调离本行政区域或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其住房公积金一律先进入封存状态,不到退休年龄、不符合住房消费行为等其他提取条件的不得提取。调离手续办结或重新就业的,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进行转移。
明确《房屋所有权证》换领为《不动产权证书》后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2014年12月底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换领《不动产权证书》,或者2015年1月以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后换领《不动产权证书》,均不能再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简化相关提取材料。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已经封存,申请销户提取不再提供退休证;取消职工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资料中的工资停发证明。
扩展资料 :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因为各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不一样,所以不同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要求也不一样。有的城市连续缴存满6个月以上,有的城市连续缴存满1年以上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考资料:山西住房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8年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
巢湖公积金贷款买房,最多能贷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综合计算才可以确定的。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计算方法如下:
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最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有何限制?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本市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市公积金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扩展资料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异地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三门峡贷款买房吗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住房公积金第二次贷款条件有哪些
(一)在借款人提供家庭(户口)人均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不含)证明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一个月后,可以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含),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二)在借款人提供家庭(户口)首套住房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不含)证明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一个月后,可以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含),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三)在借款人提供无房户证明情况下(首次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已拆迁、转让等),可以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含),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新建商品房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①“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
②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
④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⑤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⑥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⑦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