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协议与个人合作协议有什么区别呢
两人约定由乙负责技术和项目谈判,甲负责资金.后来乙通过多方努力,跑来了业务.但因为考虑到甲的人品问题,所以又同甲签定了一份协议书,约定二人以公司名义跑这一单业务,事成后五五分红.
结果如乙所顾虑的,甲后来拒绝分红.现在乙以甲为被告起诉到法院,主张按那份协议书分红.没想到法院判决乙败诉.理由是二人以公司为名对外开展业务,所以所得利润应该是公司利润.现在原告应该以公司为被告,要求按股东身份分红或者是劳动报酬.同时说二人在同为公司股东背景下又签定"合伙协议"违背了公司法,该协议无效.
我现在不明白的是有以下5点
:1,这个协议到底是合作协议还是合伙协议,二者有什么不同?(该协议明确约定仅仅合作这一单业务,同时乙不参与该公司的其他任何事项)
2.乙与甲签定的这个协议是否可以看成是乙与该公司的协议,因为甲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所以他在协议书上的签字不是仅仅代表他个人,还可以理解为是代表公司?
3.如果乙改变被告,以公司为被告要求,那应该是主张股东分红(未实际出资的股东算不算股东),还是劳动报酬?那份协议书是否可以理解为乙为该公司提供了劳务的证明?
4.现在乙手中有该笔业务合同的复印件(合同是业务单位与该公司的合同书)该工程的价款.同时乙还有业务单位出具的给甲已付款多少的证明材料,那么该笔利润是多少的举证责任在谁?如果是在甲,而他本身是皮包公司,很多支出都是白条,公司根本没帐.这样一来怎么计算利润?如果在乙,乙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5.上条说到业务单位的付款证明上注明的是这个单位付给甲个人多少钱,(而不是给了这个公司多少钱),那么这个利润到底是属于公司利润还是甲个人收益?同时实质上这个公司仅仅做了这一单生意,然后再没有了任何经营活动.甲在法庭上也承认这个事实,也说到乙仅仅挂了个名,(没有实际出资,)因为当时还不允许一人公司.那么这种公司法律上应该认可吗?因为它的登记注册都是做的假手续,乙本人没在任何公司设立时的文件上签过字,只是给过甲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因此乙是否需要先主张行政诉讼,撤消了该公司,然后再依据那份协议要求分红?
法院的判决从结果上看,没有太大问题。
个人分析如下:
1、五五分红协议无效。以公司的名义开展的经营活动,所得收益,在按公司法规定分红(通常是年终出年报后)之前,属于公司法人主体所有,公司股东不得擅自、随意瓜分公司的利润,否则就侵犯了公司的法人财产权,也会对公司的债权人产生不利影响。而公司在年底分红时,是对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经营成果综合评价之后(以各项盈余减去各项亏损),若有盈余,则在提取了各项法定基金后,方可分红,若无盈余,则不得分红。不能以公司的某笔业务有利润,而去“单笔分红”。因此,在公司年报出来之前,原告提出分红的要求,的确违反了法律规定。
2、乙是否有权获得公司分红?个人认为是无权。按照公司法(以2004版为准,2005版才生效没多久)第四条、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这里的出资是指实际出资,而非认缴出资。乙没有实际出资,故分红为0。
3、乙所付出的劳动如何确定回报,应由法院自由裁量。乙作为股东身份,并不意味着其要无偿为公司付出劳动,公司因为乙的劳动而获利,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此处请注意:乙是和甲而非公司签订的协议,公司在协议中处于案外人地位。所以若公司获利,则乙是无因管理)按无因管理处理,则公司应支付乙的劳动成本,具体由法院裁量。
综:协议无效的关键有两点:一是乙应和公司签订协议,而不是和甲签订协议;二是在协议中不应使用“分红”概念,而要使用“劳务费”概念。解决了这两点,这份协议才是有效的。
最后,顺便说一下:公司法是部抽象性、逻辑性很强,且涉及内容很杂的法律,要研究透它是相对较难的。
合作框架协议是正式合同吗?有什么法律效力吗?
不是,根据约定只有部分条款具有法律效力。要另签具体项目的商务合同。
框架协议,一般是双方提前对一些达成的关键合意进行书面确定下来,详细约定后续再具体明确的协议。
是否有法律效力,需要看协议中对有关权利义务是否约定明确,如果约定的明确,合法,那就有效。
拓展资料:
人民网台北9月11日电 (记者姚小敏、杜榕)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基会今天完成换文程序,同意《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与《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于9月12日生效实施。
海基会下午发布新闻稿称,海基会于今日上午通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与《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两项协议,台湾方面已完成相关程序。海协会下午亦函复通知海基会,确认大陆方面已做好该两项协议生效的相关准备。双方完成换文程序,同意协议于9月12日生效实施。
参考资料:人民网 百度百科
酒水合作协议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所有 酒系列广东省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总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广东省区域及经甲方许可的其他区域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 酒系列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本合同书列明的甲方所生产的 酒系列及甲方今后所生产的所有酒类产品。
(3)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 年内,即2008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止。
(4)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
A、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服务商,或自行建立销售网络;
B、销售甲方规定的 酒系列及甲方今后所生产的所有酒类产品。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7)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8)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代理商注册登记表》,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9)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10)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共同维护代理产品在当地的声誉。
(11)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2)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
(13)为树立双方的良好形象和维护乙方及终端用户的利益,乙方应逐步建立系统的商务体系,并对下级经销商给予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
(14)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扩展资料:
合同的含义
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然人或法人)关于建立、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此类合同是产生债的一种最为普遍和重要的根据,故又称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规定的经济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范围。合同有时也泛指发生一定权利、义务的协议。又称契约。如买卖合同、师徒合同、劳动合同以及工厂与车间订立的承包合同等。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即对已经成立的合同内容的部分修改、补充或全部取消。合同一方因故需要修改、补充合同某些条款或解除合同关系时,必须征得对方同意。
亦即以双方达成的新协议,变更或解除原来的旧协议。变更、解除合同的新协议,仍按原合同的形式办理。
在法律或合同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如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故合同可由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而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如由于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被修改或取消,由于行政命令企业必须关闭、停产或转产,由于不可抗力以及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已无必要时,允许当事人一方及时通知他方变更或解除合同。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百度百科
广东以外的省能否成立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可以的话需要怎样才能做到?
可以! 做法如下:
外省成立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的条件及流程
一、基金成立条件
1、省政府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并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领导小组。
2、省政府愿意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对全省公共照明系统进行改造。
二、与政府合作的推进流程
1、邀请省负责节能减排工作的相关领导(建议至少副省长)到广东绿色产业投资基金考察洽谈合作事宜,基金介绍广东模式的经验
2、广东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发起投资人鱼该省政府或主管部门签署推动成立该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的意向书,共同推进该省的基金成立工作(本步骤如省政府希望直接签定正式协议可免)
3、广东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发起投资人与该省政府签定正式的协议成立该省绿色产业投资基金
4、下一步根据紧急组建的相应流程推进
合作协议书文本范例
合伙协议书
一、
合伙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
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 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 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 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 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 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 相互宣传
1. 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 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 甲乙双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 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 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 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 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 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 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合同一般都包括哪些必须要有的要素:
当事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法等等。
标的:合同为何而立,标的就是关键;价款:为实现标的交易而需要支付的价款,包括付款方式、条件、定金等等。
履行因素:包括期限、地点、方式等等;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免责等等内容都包括在此。
解决争议的方式:明确仲裁还是诉讼。如果选择仲裁的,条款应符合仲裁法的规定。合同生效条款:生效或者失效的条件以及无效的免责等等。附件:记载本合同的附件种类、数量、效力等。
扩展资料: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加农户土地入股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水田、旱地、荒地等以入股的方式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合同。
参考资料:
中介的意向金是啥意思
意向金是附条件的定金。意向金是在买方有购买意向后,委托中介公司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并支付一定金额的意向金。
如果卖方同意买方的购买条件(要约),中介公司将意向金转交给卖方,此时意向金性质就发生变化,自动转化成定金,意向金协议也自动转化为定金协议。
如果买卖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中介公司将把意向金返还给买方,若意向金协议转换为定金协议那么将对买卖双方产生约束力,买卖双方必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买方如果不按协议的约定签订买卖合同或不购买的,卖方可以没收买方的定金;卖方如果不按协议的约定履行签订买卖合同义务或不出售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扩展资料
意向金和定金的主要区别如下:
1、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具有法律效力;而意向金是购房者为了表示自己的购房诚意,所所交的钱,主要发生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
2、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交的数额为占总房款的20%,而意向金一般是占总房款的1%;
3、两者的概念不同,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意向金是一个约定俗称的概念;
4、意向金是可以退回的,而定金是不能随意退回的。如果购房者没有买到房,卖方会把意向金还给购房者。如果买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卖方违约,需要给买方双倍的违约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意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