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费是什么
【简称】:劳保费
【外文名】:Labor protection fees
【拼音】:lao dong bao hu fei
【范围】: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
【领域】:企业管理
【定义】:
劳动保护费是指企业确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支出。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劳动保护支出,应区分支出性质并入工资或职工福利费中,按相应规定扣除。
劳动保护费税前扣除没有限额限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均可据实扣除。
企业应正确划分职工福利费支出与劳动保护费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的进项是不允许抵扣的,而对劳动保护支出并没有规定不允许抵扣。
【劳保范围】:
头部防护:塑料安全帽,V形安全帽,竹编安全帽,矿工安全帽。
面部防护:头戴式电焊面罩、防酸有机面罩类面罩、防高温面罩。
眼睛防护:防尘眼镜,防酸眼镜,防飞溅眼镜,防紫外线眼镜。
呼吸道防护:防毒口罩,防毒面具,防尘口罩,氧(空)气呼吸器。
听力防护:防噪音耳塞,护耳罩,噪音阻抗器。
手部防护:绝缘手套,耐酸碱手套,耐油手套,医用手套,皮手套,浸塑手套,帆布手套,棉纱手套,防静电手套,耐高温手套,防割手套。
脚部防护:工矿靴,绝缘靴,耐酸碱靴,安全皮鞋,防砸皮鞋,耐油鞋。
身躯防护:耐酸围裙,防尘围裙,工作服,雨衣,太阳伴伞。
高空安全防护:高空悬挂安全带、电工安全带、安全绳、踩板、密目网等。
劳保基金是什么?按什么比例扣还?
劳动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劳动保险基金是国家为举办社会保险事业而筹集的,用于支付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时所享受的保险金和津贴的资金。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缴纳费用:
是按比例扣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建筑业劳保基金办理返还流程?
建筑工程劳保费退还方法流程:
1、建筑业劳保费缴款通知单(原件);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3、《建筑业劳保费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4、建设单位出具代缴建筑业劳保费的扣款证明(若多家企业施工应出具缴费金额分摊表);
5、企业法定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劳动者上月的工资花名册;
6、企业购买上月养老,医疗社会保险和建筑业企业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的凭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委托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扩展资料
建筑业某些工作条件特别艰苦的工种,如水下作业的潜水工、高空作业的架子工、烟囱工等,在劳动保险上作了特殊规定。根据条例规定,全民所有制建筑企业的职工有享受集体劳动保险的权利,凡因疾病、工伤、残废、年老、生育等原因,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死亡者。
按规定分别享受工资、医药费、补助金、退休金、抚恤金的待遇,以及疗养、休养等其他福利。由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患病或死亡时,也享受一定的保险待遇。在特殊条件下劳动的工人,享受提前退休的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业劳动保险
劳保基金返还给施工方还是建设方
不是一回事,劳保基金是建设单位在施工许可证手续的时候付给建设主管部分,待工程完工后在转付给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施工单位在准备施工时向建筑主管部分交的一笔款,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如果出现问题则由此款项拨付,如果没有问题则退还给施工单位。
社保如果中途断了会影响吗?
一、养老和失业没影响,但生育和医疗是有的。二、生育原则上必须连续参保6个月以上才能享受待遇,中途断了,就需要重新缴了。三、医疗停了1-3个月,必须补齐之前的才能享受,停了3个月以上的,除了补交之前的之外,而且还要等3个月之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社保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五险中除了养老保险可以断交之外,其他一旦停交则不能补缴,需要重新开始再次缴纳。但是养老保险只要累计缴纳15年,在退休后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特殊病种怎么报销?
特殊疾病医保报销手续
第一步:特殊病种登记确认(需报医保管理中心审核)
1、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确认表(医生需要写病情摘要、
医院要盖章确认,同时一般有要求门诊确诊次数、县级或县级以下医院)
2、身份证与医保卡
第二步:医保管理中心登记审核通过后,日常报销
1、门诊就诊病例
2、门诊费用发票
3、门诊费用详细
4、医保卡
5、身份证
扩展资料
特殊疾病包括以下20种:
(1)、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镇痛治疗;(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3)、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4)、糖尿病;(5)、系统性红斑狼疮;(6)、高血压;(7)、冠心病;(8)、风心病;(9)、脑血管意外后遗症;(10)、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心病;
(11)、肝硬化(失代偿期);(12)、再生障碍性贫血;(13)、精神病;(14)、结核病;(15)、血友病;(16)、重度前列腺增生;(17)、类风湿性关节炎;(18)、帕金森病;(19)、肌萎缩侧索硬化症;(20)、骨髓增殖性疾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
参考资料来源: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关于公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认定标准及其诊疗范围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殊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