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程序:
一、审批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二、受理审查范围及申报材料
(一) 受理范围
1、借款人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2、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二)申报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已经提取过一次了,现在还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账户有余额、符合银行公积金贷款规定,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手续如下;
根据购买的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分别提供买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单身出具单身证明)、大房权证(复印件)、大土地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契税票、评估报告、买方夫妻收入证明、首次购房的话提供无房证明等。
现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期限、额度规定如下:
目前,1~5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3.00%,6~30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3.50%。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额、申请借款年限、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最低首付款、抵押物评估价值等都有关系。
自2015年6月1日起,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贷款额度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
现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么样的啊?
因为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还是有区别的,所以说在办理购买新房贷款时商业贷款流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也是有一定区别的,建议在买房子是时如果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话,最好是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利率低,五年(含五年)以下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6%,商业银行同期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477%,五年以上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年利率为405%,商业银行同期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504%。
买房时没有公积金,现在有了,现在可以用公积金办理贷款吗
买房时如果全款的话,现在就不能办理公基金贷款了,如果是办理商业贷款的话, 商业贷款合同签订后是否可以更改成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否办理需要了解所在地银行有支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政策,
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申请条件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为购买、建造自住房贷款;
(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到期,且无逾期现象;
(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属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贷款的工、农、中、建 四家所属银行之一;
(四)商转公贷款额度和期限不超过《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的最高上限;
(五)前后贷款抵押物需为同一抵押物;(六)借款人符合《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三)申请人上月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书面证明;
(四)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抵押《房地产他项权证书》或《宣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书》;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持上述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所属县市管理部(以下简称中心)申请;
(二)中心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发给住房公积金贷款文本;
(三)申请人按要求备齐相关资料,连同填写完整的贷款文本一起交中心;
(四)中心审核后准予贷款的,确定贷款额度、年限、利率和抵押方式,并签发《宣城 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通知书》;
(五)申请人持委托贷款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到委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或抵押权转移登记;
(七)中心凭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和抵押权人变更登记凭证签发转账支票,用于归还申请人所欠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金。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剩余额,精确到“分”;
(二)贷款期限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剩贷款期限,精确到“日”;
(三)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我的住房公积金刚刚开始交,请问我现在可以贷款买房子吗?
您好,刚刚交的话,要等半年之后再可以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
⑴凡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未负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禁止向购买别墅、非住宅、非成套住宅、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