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药品有哪些
1、人丹:驱风健胃。用于消化不良,恶心呕吐,晕船,轻度中暑,酒醉饱滞。
2、十滴水: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
3、藿香正气水:能清暑解表。适于暑天因受寒所致的头昏、腹痛、呕吐、腹泻突出者。
4、清凉油:能清暑解毒。可治疗暑热引起的头昏头痛,或因贪凉引起的腹泻。
5、金银花露:具有祛暑清热、解毒止痢等功效。
夏天如何更好地防暑降温
夏天防暑降温小常识
以下为一些生活小常识,供大家参考,请大家一定要做好防暑降温措施,注意身体健康。
一、及时补充水分但应少喝饮料。果汁、可乐、雪碧、汽水等饮料中,含有较多的糖精和电解质,喝多了会对胃肠产生不良刺激,影响消化和食欲。因此,夏季应多喝白开水或淡盐(糖)开水。
二、口渴后不宜狂饮。劳动和运动大量出汗后,不宜大量饮用白水,应适当补充些淡盐(糖)水,因为大量出汗后使人体内盐分丢失过多,约占汗液的0.5%左右,不及时补充盐分,则使体内水、盐比例严重失调,导致代谢紊乱。
三、太阳短波辐射最强烈的时间是10时-15时左右,应尽量避开这段时间外出,非出去不可,应在皮肤上涂些防晒护肤品,夏季衣着以浅色为好。
四、不宜过量饮酒。人体在夏季受气温影响极易积蕴湿热,而湿热过盛又是诱发皮肤发生疮痈肿毒的病因,若大量饮白酒,更会助热生湿,无异于火上浇油。
五、饮食不宜过于清淡。夏天人的活动时间长,出汗多,消耗大,应适当多吃鸡、鸭、瘦肉、鱼类、蛋类等营养食品,以满足人体的代谢需要。
六、午睡时间不宜过长。午睡时间过长,中枢神经会加深抑制,脑内血流量相对减少会减慢代谢过程,导致醒来后周身不舒服而更加困倦。
七、忌受热后“快速冷却”。炎夏,人们外出或劳动归来,喜欢不是开足电扇,就是立即去洗冷水澡,这样会使全身毛孔快速闭合,体内热量反而难以散发,还会因脑部血管迅速收缩而引起大脑供血不足,使人头晕目眩。
八、空调室内外温差不宜太大。使用空调室内外温差不超过5度为宜,即使天气再热,空调室内温度也不宜到24度以下。
九、不宜佩戴金属首饰。金属装饰品中的某些金属沾上汗水,佩戴时,所接触到的皮肤可能会出现微红或瘙痒等症状,容易引发接触性皮炎
建筑工地怎样预防防暑降温常识
多喝开水,大麦茶,喝点龙虎人丹,藿香正气水
保育员是做什么工作的
保育员是幼儿园重要工种之一,是保育工作的具体实施者。作为幼儿教师的助手,她辅助教师负责幼儿的保健、养育、并协助教师对幼儿进行教育。综合以上所叙,保育员工作是幼儿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岗位职责编辑
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每天小扫除,每周大扫除,经常保持活动室内空气的流通,保证幼儿有一个舒适、干净的环境。
保育员岗位职责二、按照消毒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水杯、毛巾、碗、筷的消毒工作,认真做好水杯架和饭前餐桌的消毒工作。每天要定时冲洗厕所,做到厕所槽内无污垢,保持厕所内清洁无臭味。三、在教师指导下,组织好幼儿一日生活,做好保中有教,全面了解幼儿的饮食、睡眠情况,保持幼儿仪表整洁,精心护理幼儿生活。四、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夏天防暑降温和防蚊、蝇工作,保证幼儿开水供应,每天擦净席子。冬季做好防寒保暖工作,定时拆洗和翻晒幼儿的被褥、枕套、,定期清洗、消毒玩具,保持睡具、玩具的清洁卫生。五、妥善保管幼儿的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防止霉烂、损坏、丢失。六、根据本班教育教学要求做好配班工作。(1)保持儿童生活作息制度,贯彻一日生活常规要求;(2)负责夏季室内消灭蚊蝇,冬季室内保暖工作;(3)配合教师进行晨、午检,协助保健员带儿童看病,督促教师给幼儿服药;(4)帮助备课和准备上课及游戏的材料,参加一定环节的组织儿童工作(如作业、游戏、值日等);(5)坚持正面教育,对幼儿耐心细致,态度和蔼;(6)仪表整洁,以身作则,处处做儿童的表率,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7)努力钻研业务,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质量。(8)保管好本班设备、用品,爱护公物,厉行节约。定时清点,如有损坏,及时报告总务人员,妥善处理;由班长签字,负责填写每月领物本。工作内容一、晨间清洁卫生:1、 每天在7点半开窗通风,冬季开窗15分钟。2、 检查幼儿的茶杯。准备保温桶的幼儿饮用水。桶可在前一天晚上放入开水,以使第二天有饮用的温开水。水温要符合幼儿安全,以滴在成人手背上不烫为好,如过烫的开水要开盖降温。3、 湿扫湿抹。先用清水将窗沿,桌面,玩具柜擦一遍,然后再用消毒液擦一遍,地面,走廊拖一遍。4、 最后整理。做到不零乱,杂物不乱放。5、 盥洗室的准备,为幼儿备好洗手的肥皂。检查一下幼儿擦手的巾是否齐全。6、 厕所的清洁卫生。先用清水冲洗一遍,然后用消毒液再刷一遍。二、晨间接待:1、 配合老师做好接待工作。2、 做到穿戴整齐,仪表整洁,大方,热情接待。与家长做简短交谈,了解一下幼儿在家的情况。检查一下幼儿的口袋。3、 对串病的幼儿或情绪不好的幼儿要特别关照。4、 组织幼儿擦椅子,指导幼儿擦 ,但不要过多的干涉和要求。根据情况,不一定每天擦。三、幼儿户外活动中的保育护理。1、 每日不少于2小时。2、 保育员注意观察每一位幼儿,注意活动器具的安全,幼儿衣服不宜穿得过多。照顾幼儿按顺序玩,不要拥挤和推打。3、 幼儿在户外活动中,保教人员要全神贯注,不得随意离开幼儿,也不要聚在一起聊天。4、 注意户外场地的安全。5、 做操时,保育员要关心幼儿的衣服,情绪。6、 保育负责做好活动后的整理和安全防护工作。四、大小便的培养1、 为幼儿准备敞开式,清洁卫生,安全符合幼儿特点的盥洗和入厕设备。进食前或入厕前后必须用肥皂洗手。2、 组织幼儿盥洗时要维持好幼儿的秩序。3、 注意观察幼儿大小便情况,如有异常要及时记录或向保健老师汇报。4、 保教人员在处理完幼儿的大小便后要用肥皂洗手。五、盥洗1、 养成幼儿手脏、进食前、大小便后用肥皂洗手的习惯。洗手时教幼儿怎样卷袖子或往上拉。2、 洗手时手心、手背、手指缝到手腕关节活动处都要洗。先用流水淋湿手心、手背等处,然后抹上肥皂,双手心须搓出肥皂泡后用流水冲洗干净,洗完双手后将小手在水池内甩三下,防止水滴在地上,用自己的毛巾擦干双手,小幼儿要帮助他拉下袖子。3、 对不会洗手的幼儿,由老师帮助洗。4、 对幼儿大便拉在身上或腹泻的幼儿,大便后先换下弄脏的衣裤,然后用便纸擦干净,再用海晏河清给幼儿清洗屁股,洗屁股的盆要专用,每次用后消毒备用。洗屁股时由前往后洗,也可用水壶冲洗。5、 给幼儿洗时,动作要轻柔,语文要和蔼可亲,不要留长指甲或容易操作幼儿皮肤的戒指。对大便在身上的幼儿不能训斥或埋怨,以免增加幼儿的心理负担。六、早点的安排1、 幼儿的早点工作由保教人员相互配合,各尽其责,老师负责组织幼儿有序地上厕所,洗手,呤员负责点心的准备。2、 保育员做好点心前的桌面消毒。3、 倒牛奶时,保育员必须到每个幼儿位子上去倒。一次不能倒的太多,以杯子的一半为好。并注意第二次添加。
工资总额的国统规定
(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 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合营单位,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在计划、统计、会计上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二章 工资总额的组成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五条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与职务(岗位)工资;
(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第六条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和直接无限计件与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
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第七条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
第八条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者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的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九条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第十条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与工伤及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第三章 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
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相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与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午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和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与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及其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医疗补助费及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之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及其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第十二条 前条所列各项按照国家规定另行统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私营单位、华侨及港、澳、台工商业者经营单位和外商经营单位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各地区、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制定有关工资总额组成的具体范围的规定。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一九五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批准颁发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职工福利费
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企业职工福利费制度改革的方向,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中央企业人均福利费相差300倍
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是企业职工福利费与工资及其他成本费用边界不清。有些企业随意调整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既有人工成本无序增长,侵蚀国家税基,侵害企业投资者权益的情况,也有任意压缩开支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二是部分企业职工福利费发放或支付不合理,扩大了社会收入分配差距。据2008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决算反映,中央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3387元,占工资总额的7%,其中最高的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4.46万元,占工资总额26%,最低的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149元,仅占工资总额0.6%,相差近300倍。
通知明确了企业职工福利费制度改革的方向: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中的比重。相对于工资薪酬,职工福利只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辅助形式。企业应当参照历史一般水平,合理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的比重,避免无序增长的福利性收入扭曲社会劳动力真实成本和市场价格(即工资)。
通过市场化途径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企业仍承担大量集体福利职能的,应当逐步推进内设集体福利部门的分离改革,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
逐步将职工福利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企业应当结合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整的人工成本管理制度,将职工福利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
福利费开支有五方面调整
通知关于企业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的规定,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对以前的财务规定进行调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已经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或提取,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再列作职工福利费管理。
其他属于福利费开支范围的传统项目,继续保留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比如: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职工困难补助、福利部门人工费用等。
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职工疗养费用、防暑降温费、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及维修保养费用、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调整纳入职工福利费范围。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过去未明确纳入职工福利费范围,《通知》印发后,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作为“各种津贴和补贴”,明确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如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相关支出则调整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对于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明确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规范企业负责人福利
对企业负责人福利,通知规定,已实行年薪制等薪酬制度改革的企业,应当将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性货币补贴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发放或支付的福利性货币补贴从其个人应发薪酬中列支。实行年薪制之后,企业负责人领取的报酬,实际上已全面考虑了其管理要素的贡献、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等因素。因此,企业负责人福利性货币补贴收入是其年薪的组成部分,企业不应在其年薪之外单独发放。
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这些产品和服务都是生活必需品,相关企业将其作为实物福利提供给职工,国家对这种行为并不禁止,但如果不是按商业化原则交易和核算,而是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低价使用,将会在企业内部职工和社会公众之间造成不平等待遇。此外,由于一些交通、热力、供水等公用事业企业需要由国家财政进行补贴,如果对作为福利向本企业职工提供的产品、服务与向社会公众销售的产品、服务实行价格上的区别对待,还会增加财政不合理负担。因此,对于给职工提供的本企业产品、服务,企业应当按市场价格计算营业收入和福利费。
幅度计算
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全年提取的工资总额—上年提取的工资总额)/上年提取的工资总额×100%
工资总额增长幅度高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情况下;
当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上年提取工资总额×(经济效益增长幅度+1)
总额基数
工资总额基数,根据国家关于工资总额的构成规定,原则上以本单位上年劳动工资年报数为基础,核减一次性补发上年工资、成建制划出职工工资以及各种不合理的工资性支出;核增上年增人、转正定级、成建制划人职工的翘尾工资,以及国家规定的其它增减工资的因素后确定。
总额组成
工资总额由下列部分组成:
(一) 计时工资
1. 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 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3. 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4. 运动员体育津贴。
(二) 计件工资
1. 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2. 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 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 奖金
1. 生产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2. 节约奖: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
3. 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和实物奖励。
4. 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5. 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等。
(四) 津贴和补贴
1. 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野外工作津贴、林区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海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冷库低温津贴、基层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邮电人员外勤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班(组)长津贴、学校班主任津贴、三种艺术(舞蹈、武功、音乐)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队)干部驻队补贴、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岗位津贴、盐业岗位津贴、废品回收人员岗位津贴、殡葬特殊行业津贴、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岗位津贴、环境监测津贴、收容遣送岗位津贴等。
2. 保健性津贴: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科技保健津贴、各种社会福利院职工特殊保健津贴等。
3. 技术性津贴:特殊教师补贴、科研津贴、工人技术津贴、中药老药工技术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
4. 年功性津贴:工龄津贴、教龄津贴和护士工龄津贴等。
5. 其他津贴:直接支付给个人的伙食津贴(火车司机和乘务员的乘务津贴、航行和空勤人员伙食津贴、水产捕描捞人员伙食津贴、专业车队汽车司机行车津贴、体育运动员和教练员伙食补助费、少数民族伙食津贴、小伙食单位补贴等)、合同制职工的工资性补贴以及书报费等。
6. 物价补贴。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如肉类等价格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粮价补贴、煤价补贴、房贴、水电贴。
7. 货币化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
8. 货币化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
9. 货币化的通讯补贴。
10. 支付给职工节日补助;
11. 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
(五) 加班加点工资:
1. 加班工资;
2. 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 附加工资;
3. 保留工资。
相关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文件规定:
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和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和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与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组成规定
国家统计局政法司(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 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及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和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合营单位,各级国家机关和政党机关及社会团体,在计划、统计、会计上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说的是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二章工资总额的组成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五条 计时工资说的是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的生活费补贴)及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第六条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
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第七条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及其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
第八条 津贴及补贴是指为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及其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九条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第十条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第三章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 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以及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与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于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及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之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及其按加工订货办法而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第十二条 前条所列各项按照国家规定另行统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私营单位、华侨及港、澳、台工商业者经营单位和外商经营单位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各地区及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制定有关工资总额组成具体范围的规定。
第十六条 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1955年5月21日批准颁发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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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工作怎么样?有前途吗?
我在西南边陲的省会城市,单本科学位,证劵工作5年多了,柜员+经纪人。3-4W的每月的收入,你觉得有前途不?
跑业务嘛,那是经纪人,认识的有钱人多的话,经纪人一月拿10W都不成问题。
但是,最好把证劵从业资格证考了,没证一切免谈。然后从柜员做起,这行业要有真本领才能混好的。
盈利?盈利多少?一个月涨多少个点?去证券公司你就会改变看法了。
我的意思是让你好好考证,去工作,做柜员,工资不低的!!信息嘛,不是最重要,主要是脑子。有好脑子才能在同样的信息中中读出别人读不出的东西,这个才是最重要的。在这个行业,没证是没有前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