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房贷款是组合贷款还款的时候是有先后么还是同时还款呢
组合贷款包括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还款的时候没有先后,是同时还的。如果是在卡内扣的话,可能有先后,反正是一个月一次,你在卡里保持有够扣款的余额即可。
提前还款可以选择,还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一般是先还商业贷款的多,因为商业贷款的利率高。
如果提取公积金来偿还贷款的本息,公积金为优先,即先还公积金贷款、后还商业贷款。
组合贷的,是算带过两次款,不能再贷款吗
可以的。首套房用组合贷款,二套房可以贷款的,但是在首套房贷款未还清之前,二套房只能使用银行商业贷款,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住房贷款问题?商贷和组合贷哪个更合适?
首先你要分清楚商贷与组合贷款的优缺点。对于商业贷款而言其应用广泛、流程快。从批贷的时间来看,借款人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使用商业贷款在5-7天银行即可批贷,买卖双方在过户后,做完抵押登记可很快完成贷款。但贷款利息高、买房成本大。对于组合贷款来说,为购房人节省买房利息是他最大的优势,但是办理的流程太过复杂。可根据自身收入情况选择。
从优惠角度来说还是办理组合贷款比较划算。但是办理组合贷款:
1、办理的银行必须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在选择问题是存在一定程度的制约。
2、办理时间较长。审核流程要走两方面审核,速度太导致很多人放弃。
3、费用高。由于组合贷款需要分开两种贷款的服务费,所以与纯商业贷款相比,借款人在办理组合贷时可能会增加费用支出。
其实每一种贷款都有优点也有缺点,选择商业贷款还是组合贷款买房,最好根据自身的收入条件再制定相应的策略以减少房贷的首付和利息,才能节省买房的成本。
扩展资料:
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买的房子每月怎么还款啊?
关于公积金贷款还款,其实与商贷是一样的。
公积金贷款,还款扣款也是要在你的农行卡上扣的;
至于你说公积金存款来还贷,已办理申请了,银行会每月定期从你的公积金存款划到你的农行卡上,公积金贷款也会在卡上扣款的,同时要注意这两个划、扣会出现时间差的!
如果你公积金存款不足月供,你就要在你的卡上多存一二期月供款(含商贷+公积金贷),确保卡上有一期月供的资金沉淀,这样就不存在不够钱还贷,避免出现逾期了。
也就是说他们会先把每月的公积金要交的那笔钱 划到我的农行卡上然后再和商贷那笔一起扣掉是吧?
这就要看你当然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是使用农行哪个卡还款的。
如果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还款都同一个卡,这样他们会把你的公积金钱划到这卡上。
一般是二笔贷款一起扣款的。
组合贷款两个按揭的时间可以不一样吗
不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之所以会要求二者的期限需要一致,是因为“组合贷”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房贷二者设定的是同一抵押物(即贷款申请者所购买的房子),贷款年限届满,借款人如没还清贷款的,承办银行就会申请对设定抵(质)押物进行处置。若二者设定的期限不一致的话,就会出现“一种贷款到期,而另一种贷款未到期”的局面,这样银行就不知怎么处理抵押物了。
正因如此,在实际生活中,“组合贷”中的二者贷款年限大都是20年左右,预先计划办理“组合贷”的在办理时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房贷办组合贷需要哪些手续
组合贷款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