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承接查验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约定时间内,开发商、业主大会或原物业应先做资料交接:将物业的产权资料、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技术资料、工程经济资料和其它有关资料移交给新物业。
资料移交完毕后,移交和接收双方须签字认可;若有未移交部分,由双方列出未移交部分的清单,确定移交时间并签字认可。
资料交接完毕后是现场交接:新物业应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逐项验收,注明设备现状及接管时间。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应对查验接管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交接证明应由交接双方、相关单位盖章及现场参加人员签字。开发商、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及原物业公司应当配合新物业公司依法接管保安、消防、停车等安全防范岗位,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正常秩序。
参考物业管理网
http://www.gywygl.com/6/11383.htm
新物业项目经查验不合格的,开发商应进行返修并商定时间复验。经查验合格的,新物业公司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查验合格凭证,并及时签发承接文件。新老物业交替时发现不合格的情况待定。
交接双方应当制作物业查验记录。物业查验记录一般包括房屋质量查验记录、设施设备查验记录和环境工程查验记录,双方可以根据物业的具体情况设计查验记录表。查验记录表应当包括查验项目名称、查验时间、查验内容、查验人签字、查验结论、存在问题、返修意见、跟踪结果等。业主有权要求调阅查验记录。
问:原物业合同失效了,但我们预交了物业费以及数千万元的公共维修基金,如何防止原物业卷走?
答:开发商或原物业公司应将预收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代管的各种能源费、押金、共用设施设备的专项维修资金、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收益以及收支账目一并移交给新物业公司。
除了钱以外,开发商、业主大会和原物业公司应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管理用房、公共用房、设备用房、生产作业工具及办公用品等移交给新物业公司。
参考物业管理网
http://www.gywygl.com/54/12612.htm
http://www.gywygl.com/infoPM.htm
有房产证,需要什么办土地证,怎么办,到哪里可以办?
首先要搞清楚你所取得的房屋是否有国土证(总证),如果有(通常情况下有土地证才会有房产证),你可以根据国土证(总证)直接向国土部门申请分户。如果没有,那么要看该房屋是什么个情况,比如说该房屋为原来很早以前的房屋,当时只办理了房产证而没有办理土地证的,那么你现在就可以向当地国土部门申请补办土地证,并且还要补缴土地出让金,以便完善土地手续取得土地证。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 . 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扩展资料: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土地证的作用就是拥有该地块的合法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土地证上会注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使用者等相关信息。土地使用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出租或抵押。
(1)按约定或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
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3)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将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后,作为资本出资或入股,用于合资、合作、联营等,并按出资数额行使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
(4)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5)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参考资料:土地证-百度百科
房产证能自己去房管局办理么?
房产证是可以自己去房管局办理的,需要携带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房管局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扩展资料: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第二十六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登记办法
在学校里财务常用到的会计科目有哪些?
学校属于行政事业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与企业的权责发生制不同,比企业的财务简单。
101 现金 反映现金的收入、付出和结存情况。
102 银行存款 反映银行存款的收入、付出和结存情况。
103 有价证券 反映有价证券的购入、兑付及库存情况。
104 暂付款 反映暂付款的发生、收回情况,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帐。
105 库存材料 反映库存材料的购入、领用、库存情况。
106 固定资产 反映固定资产(标准: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实有数及增减变动情况。
201 应缴预算款 反映应缴预算款的收到、上缴财政情况。
202 应缴财政专户款 反映应缴财政专户款的收入、上缴及未缴情况。
203 暂存款 反映暂存款的发生、结算情况,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帐。
211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反映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和离休、退休费。
21101
在职人员
212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反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津贴补贴。
21201
在职人员
21202
离休人员 由地方社保部门发放的离退休费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核算范畴。(财办库〔2006〕296号)
21203
退休人员
213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反映按国家规定发放给个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误餐费、夜餐费,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个人国外零用费,发放给个人的一次性奖励等。
21301 在职人员
21302 离休人员 由地方社保部门发放的离退休费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核算范畴。(财办库〔2006〕296号)
21303 退休人员
301 固定基金 反映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固定基金。
303 结余
30301 基本支出
30302 项目支出 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401 拨入经费
40101 基本支出
40102 项目支出 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404 预算外资金收入
40401 基本支出
40402 项目支出 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407 其他收入
40701 基本支出
40702 项目支出
501 经费支出 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50101 基本支出 反映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010101 工资福利支出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501010101 基本工资 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501010102 津贴补贴 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项津贴和补贴,包括考勤考职奖、冷饮费、煤气补贴、交通补贴、移动通讯补贴、住宅电话补贴、过节费、夏令用品费等。
501010103 奖金 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奖金,包括考勤奖、目标考核奖,单位自定项目。
501010104 社会保障缴费 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等。
501010106 伙食补助费 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贴。
50101010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值班补贴,临时人员工资补贴等。
50101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501010201 办公费 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501010202 印刷费 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501010203 咨询费 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501010204 手续费 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501010205 水费 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501010206 电费 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501010207 邮电费 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501010209 物业管理费 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501010210 交通费 反映单位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军用油料费除外)。
50101020101 燃料费 反映单位汽油费。
50101020102 保险费 反映单位车辆保险费。
50101020103 车辆修理费 反映单位车辆维修费。
50101020104
其他交通费 反映过路过桥、驾驶员安全奖等小车费用。
501010211 差旅费 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
501010212 出国费 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支出。
501010213 维修(护)费 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01010214 租赁费 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501010215 会议费 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501010216 培训费 反映各类培训支出。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501010217 招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0101021701
餐费 反映单位接待餐费。
50101021702
其他招待费 反映单位如房费、门票等其他接待费用。
501010218 专用材料费 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501010224 被装购置费 反映法院、检察院、政府各部门以及军队(含武警)的被装购置支出。
501010225 专用燃料费 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501010226 劳务费 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501010227 委托业务费 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501010228 工会经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501010229 福利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50101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50101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01010301 离休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501010302 退休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501010303 退职(役)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或军官、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运动员的退职补助,一次性支付给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的退役费,按月支付给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
501010304 抚恤金 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501010305 生活补助 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501010306 救济费 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501010307 医疗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羁押人员的医药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501010308 助学金 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501010309 奖励金 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501010310 生产补贴 反映各种对个人发放的生产补贴支出,如国家对农民发放的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以及发放给残疾人的各种生产经营补贴等。
501010311 住房公积金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军队(含武警)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01010312 提租补贴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军队(含武警)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501010313 购房补贴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军队(含武警)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50101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等。
50101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501010401 企业政策补贴 反映对企业的政策性补贴。
501010402 事业单位补贴 反映对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501010403 财政贴息 反映国家财政对国家重点支持的企业和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补助。
50101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50101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50101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反映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501011002 办公设备购置 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501011003 专用设备购置 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
501011004 交通工具购置 反映用于购置各类交通工具(如小汽车、摩托车等)的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501011005 基础设施建设 反映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和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501011006 大型修缮 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501011007 信息网络购建 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501011008 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军队为应付战争、自然灾害或意料不到的突发事件而提前购置的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军事用品、石油、医药、粮食等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质储备支出。
501011009 其他资本性支出 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以及其他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如娱乐、文化和艺术原作的使用权、购买国内外影片播映权、购置图书等。
5010199 其他支出 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501019904 未划分的项目支出 反映未按上述科目细分的项目支出。
501019999 其他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50102 项目支出 反映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
502 拨出经费
50201 拨出基本经费
50202 拨出项目经费
505 结转自筹基建
今年买了新房。前俩天拿产权证,上面写了好多要收的费用:我的房子建筑面积是97平方,实用面积是92平方
我120的交了2W多才还没拿到房产证,说要等180天.谁叫咱们是弱势呢!
你没有拿到产权证怎以就交钱啊,不是拿证时再交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