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基本解释:①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也就是中央人民政府,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等人员组成。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②民国初年的内阁,以国务总理为首。③美国政府中主管外交兼管部分内政的部门,主管者称国务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1982年宪法规定,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组成部门(28个)
外交部 国防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国防科工委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安部 监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事部 劳动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 铁道部 交通部 信息产业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人口计生委 人民银行 审计署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1个)
国资委
国务院直属机构(18个)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环保总局 民航总局 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体育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统计局 林业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旅游局 宗教局 参事室 国管局
国务院办事机构(4个)
侨办 港澳办 法制办 国研室 * 台办 * 新闻办
(*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14个)
新华社 中科院 社科院 工程院 发展研究中心 行政学院 地震局 气象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电监会 社保基金会 自然科学基金会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1个)
信访局 粮食局 烟草局 外专局 海洋局 测绘局 邮政局 文物局 中医药局 外汇局 煤矿安监局
* 档案局* 保密局(* 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国家保密局与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2、省:河北省 山西省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海南省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台湾省
3、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4、直辖市: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重庆市
5、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国务院的职权 根据1982年宪法规定,其职权包括:
①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并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②有权规定各部、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③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监察、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等工作;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国务院下设各部、各委员会分别管理各项国家行政事务。1982年宪法规定:“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国务院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的原则,设立若干直属机构主管各项专门业务,设立若干专门办事机构协助总理办理专门事项。
已经通过司法考试再通过基金科目一能拿到基金从业资格证吗?
司法考试和基金从业资格证没有关系,只要通过了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就可以啦
通过了司法考试还需要考《基金法律法规》吗
司法考试通过仅有法律职业资格。
如果想考基金从业资格,必须另考。
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再去考基金业从业资格,只需要考一场科目一吗?
同学你好
司法考试和基金从业资格证没有关系,只要通过了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就可以的。
司法考试 证券从业具体有哪些?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各自的内容不同,当然在现实中对考试目的不同的考生来说价值也不同。
4门课中交易是被选择最多的科目,理由是比较简单,没有什么难理解的内容,不涉及到高等数学,都是记忆性内容,量也不算太大。但是交易这门课的含金量相对比较低。所以,如果只是想安安稳稳拿张从业资格证,那么交易是不错的选择。
分析一般被认为是4门课中最值钱的,考过分析是成为注册分析师或者注册投资顾问的门槛,含金量最高。但是分析也被认为是最难的一门,内容多,书的后半部分会出现不少的数学模型,如果没有一定的高等数学基础,看起来比较吃力的。如果想提高自己证书的含金量,那么最好选择分析。
基金的重要性和含金量低于分析,但对于大多数证券从业人员来说也算是比较实用的一门。因为证券公司少不了基金的销售任务。此外,基金的内容有些是与分析相通的,也有些人选择先考考基金有个底之后再考分析。
发行与承销这门课书最厚,但没什么难理解的地方,只要不怕死记硬背那搞定这门课不难。不过这门课多少有点鸡肋的意思。因为发行与承销属于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而想从事投行业务远不是考过这一门发行与承销就可以的。所以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发行与承销属于可考可不考的科目。
需要说明的是,考过基础加任意一门专业课程就可以获得证券从业资格,但多考的话还可以获得其他相应的资格。比如考过基础和交易可以获得证券从业资格,再考过基金,就可以再获得基金销售从业资格;考过分析后,在学历和工作经验也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获得证券投资咨询资格。所以说,如果想提高自己证书的含金量但又希望稳稳当当考的话,不妨先考个交易拿到基本的从业资格,后面再考别的专业科目,这样做也是允许的,很常见。我分4次考完这5门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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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本人将来想从事证券行业,投行。考过了司法考试,对将来就此业有帮助么?进入门槛~~
过了司考还来证券业干什么?你没有硕士文凭或者分析师资格的话,干证券就只能做客户经理,业绩累死你,俗话说的金融农民工就是这个了。
如果你真的想向证券业发展,建议你找家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律所,在那里当律师,从司法领域切入证券行业。将来你想做证券法务还是分析师再另外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