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托管人和管理人可以只签管理合同不签托管协议吗
托管协议是具备证监会颁发的托管资格的十三家券商签署的协议,在协会备案信息公示中可以看到产品托管人名称的;综合服务协议(管理合同)是不具备托管资格的券商在经过基金业协会审查后从事私募服务工作的时候签署的,在协会产品备案信息公示中托管人一项是空白的。
发行私募基金可以不托管吗
据最新数据显示,私募基金的发行数量逐年上升,越来越多的人进入私募基金行业想分一杯羹。众所周知,公募基金是要进行托管的,相对公募基金而言,发行私募基金可以不托管吗?私募基金的为什么要进行托管?接下来,律师365小编将为广大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好好讲解上述问题。
一、什么是私募基金?
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公司价值提升。
基金托管:基金托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随着公募基金资管业务的不断发展,基金托管市场也逐渐火热。
二、 私募基金为什么要托管?
1、 《证券投资基金法》要求:基金资金的托管人只能有具备托管牌照的商业银行担任;
2、 托管银行将行使资金保管,或者基金公司破产后投资者血本无归的事情发生、使用审核等职能;
3、 说白了就是为了避免基金公司卷款跑路;
4、银行是资金托管行负责资金管理和监督。
三、如何取得券商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的资格?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布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基金托管资格审核流程》,其审核重点为申请人的结算模式、人员配备、部门设置、软硬件配置、托管业务系统等,具体业务由证监会基金机构监管部负责,审核通过后由证监会基金机构监管部出具《关于开展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
但根据【2014】1172号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部部函《关于做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综合托管业务资格及客户资金支付消费服务监管工作的函》,证监会以行政委托方式将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资格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委托给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行使。
2014年9月9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向各证券公司发出证保发【2014】95号文件,明确由其行使私募基金综合托管行政许可的受理、评估、核准。核准后出具证保函〔201X〕XX 号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关于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的无异议函》。
四、发行私募基金可以不托管吗?
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向投资者披露的基金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
我们还需要明确的一点就是,私募基金综合托管服务是指证券公司为私募管理机构提供的产品备案、交易系统、估值核算等服务,属于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及融资融券等业务的延伸服务,因此,取得私募基金综合托管服务业务资格,但并未获得基金托管资格的证券公司,不能担任私募基金托管人。两者并不是同一概念。
发行私募基金可以不托管吗?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强制要求私募基金必须进行托管,不进行托管的必须建立健全一套较为完善的机制,以解决私募基金遇到的问题。但是私募基金托管与否都必须受到有关部门的监管,律师365小编提醒在选择基金托管机构时必须选择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
基金托管协议备案有何要求,未经备案是否影响投资运作
未经备案将影响投资运作。
以下注意事项供参考:
1.托管:
(1)“登记后”(新基金)的私募证券基金、私募商品基金有托管要求;若有托管,需要写明托管机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里要盖托管机构章;若无托管,必须在投资合同中有和投资者明确约定不需要托管的条款,合同中无明确说明的需要补充无托管协议,所有投资者签字、管理人盖章。并在“管理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里面说明“在基金合同的哪条哪款约定本基金不需托管”。
(2)其他类型私募基金有同样的托管要求。
2.资金募集人:请将投资者列表及各自出资额放在基金合同所在文件最后面。写清合计投资者数量、合计金额,与网页上填写的相一致。未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合伙企业或集合投资计划需要穿透计算并列示投资者数量和投资金额。确认都是合格投资者,即单个投资金额大于等于100万,普通投资者不得出现小于100万字样。但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投资金额不受限制: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3.募资规模证明:需要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或者银行出具。上传图片不方便的话,可以放在基金合同的后面。并在“管理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里面说明。建议在合同中指定募集资金银行账号。
(1)银行出具募集资金证明的:能以基金名义开银行账户的以基金名义开立银行账户,不能以基金名义开立银行账户的以管理人名义开立银行账户。以管理人名义开立银行账户的,先在银行以管理人名义开立一个管理人银行账户,用来募集资金。投资者认购基金时备注“认购XX基金”,然后打印进账流水、加盖银行公章即是募资证明。
(2)托管人出具募集资金证明的:需要写清所托管基金的管理人全称、基金全称、托管账户(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进账信息(时间,金额),并加盖托管人公章。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募集资金证明的请参照托管人提供的要素,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4.基金合同(合伙协议),
(1)有托管的只需提供一份有投资者签字的合同扫描件,后附投资者列表(包括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金额等信息),200人以内最好写在一张A4纸上面,方便浏览。
(2)有多个投资者且要求托管而没有托管的需要在一份有投资者签字的完整合同后面附加其他投资者签字页,后附投资者列表(包括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金额、备注GP或从业人员等信息),200人以内最好写在一张A4纸上面,方便浏览。
(3)投资顾问不需要投资者列表。只需上传投资顾问协议。
(4)扫描的都是合同原件。合同原件都要签字,盖章。合同原件里年月日都要填写完整再扫描。
5.请在“管理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里面写明基金合同的摘要,格式如:基金全称:;资金募集人:;投资顾问(实际决策机构,可以与资金募集人相同):;基金托管人(参照证监会最新版的《基金托管人名录(2014年X月).xlsx》填写):;投资主要方向(20-100字):。本基金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邮寄地址,邮编。无托管的请说明“在基金合同的哪条哪款约定本基金无托管”,再以30-100字表述所采取的资金动用事前控制措施,从而保证资金安全。另外,基金的投资者是已登记备案的合伙企业或受监管的集合计划,需要表述详细信息(如:投资者全称、编号),方便核实投资计划已登记。(注意标点符号的使用;不要多写,也不要少写字;括号内文字起提示作用,正文不保留括号内文字)
6.基金编码不要自定义,要通过系统自助申请。填错后被退回无法修改的,请删除后重新自助申请。
7.基金成立时间早于基金管理人登记时间的是老基金,归为登记前补录类,在“基金补录”模块填写;基金成立时间晚于基金管理人登记时间的为新基金,归为登记后类,在“基金备案”模块填写。基金业协会暂不受理已经清盘的基金。如果贵单位基金已清盘,则不在受理范围,请主动删除基金备案信息。
8.初始单位净值统一按照1.00元计算;基金清算终止日应公布一次净值。
9.私募证券基金、私募商品基金审核通过后给开备案证明,一般备案通过后当日、最迟第二个工作日寄送,会有专门工作人员主动与贵单位的本基金联系人(若有)或者会员代表联系。备案证明用于开立证券期货账户。
10.“投资者信息”请填写所有投资者信息,自然人选“其他”。实缴出资额填写募集资金证明额。
11.请核实基金合同、募资证明和网页填写的基金全称三处完全一致,如果含有特殊字符也要保持和基金合同一致,不一致直接退回修改。
股权投资基金没有托管协议可以吗
1.不可以 2.可以 理由如下:
1.托管协议书以合同的形式明确委托人和托管人的责任和权利、义务关系。 主要目的在于明确双方在基金财产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 收益 分配、 信息披露 及相互监督等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
2.看你投资基金的主体是那里,是银行还是第第三方机构.如果是第三方机构(如私募基金)与劵商或者银行签订了托管协议,那么你就只需要签到认购协议,但是认购协议中应该明确声明“认购的资金由相应的劵商或者银行托管”
希望能帮到你
私募投资基金不托管的合同应该是哪几方签订?具体要约定哪些内容
正规的契约型阳光私募都是要第三方托管的,如果不托管就只有甲方和乙方,资金直接入公司账,对于投资方的投资风险加大
银行会不会与私募基金签订托管协议
1、基金托管协议:基金托管协议是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般为商业银行)就基金资产托管一事达成的协议书。协议书以合同的形式明确委托人和托管人的责任和权利、义务关系。主要目的在于明确双方在基金财产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基金托管内容:
基金托管协议包含两类重要信息: 第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相互监督和核查。例如,基金托管人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对象、投资范围、投融资比例、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市场的信用风险控制等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对基金托管人履行账户开设、净值复核、清算交收等托管职责情况等进行核查。
第二,协议当事人权责约定中事关持有人权益的重要事项。例如,当事人在净值计算和复核中重要环节的权责,包括管理人与托管人依法自行商定估值方法的情形和程序、管理人或托管人发现估值未能维护持有人权益时的处理、估值错误时的处理及责任认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