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看生源地助学贷款已经还清了
1、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网上在线系统,在线查询。
2、在登录界面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用身份证信息登录”,在界面中选择“生源地所属资助中心等信息后”点击“登录”;
3、点击界面左侧“还款记录”,在界面的“选择贷款合同”中选择自己的贷款合同,可以看到该份合同的还款情况。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助学贷款合同号怎么查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网上在线系统,点击“继续浏览此网站(不推荐)”,进入登录界面。在登录界面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用身份证信息登录”后进入界面。在界面中选择生源地所属资助中心等信息后,点击“登录”。
登录后,进入学生系统界面,点击界面左侧“贷款申请”,可以看到贷款申请信息,如“申请学年”、“贷款金额”、“合同状态”等;
点击界面左侧“贷款及应还款查询”,可以看到“最近应还款日期”、“应还利息”、“代理机构”和“还款账号”等信息。
点击界面左侧“还款记录”,在界面的“选择贷款合同”中选择其中一份贷款合同,可以看到该份合同的合同号。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2012年8月8日,开发银行新增助学贷款将突破120亿元。
如何查询助学贷款还款记录
查询助学贷款还款记录包括以下步骤:
1、在浏览器中搜索并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2、助学贷款有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两种类型,根据自己的贷款类型,选择一个系统进入,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例,点击进入。
3、进入后,按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后登录。
4、登录后,在左侧选项栏找到“我的贷款”,点击进入。
5、在“我的贷款”右侧弹出还款记录信息,若已经全部还款,则会显示”已结清“。
怎样查询助学贷款是否还款成功
1、登录支付宝账户,点击【应用中心】——【助学贷款还款】——【查看记录】;
2、对方一栏显示借款人对应的【账户名称】以及【借款人支付宝账户】,点击【详情】可以查看还贷详细;
3、详情页面显示借款人的姓名、借款支付宝账户;【查看回单】链接,只有在还款成功后才可显示、查看;
4、点击【查看回单】,可显示支付宝还款回单页面,点击【打印该单据】进行打印。
每月21日为支付宝扣款日,请于22日查询支付宝帐户余额,若资金未扣除,则还款不成功,若资金已扣除,请于次月1日登陆贷款系统确认还款是否成功。
你的钱已经扣了,那就等下个月初上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查吧,应该没问题。
如何查助学贷款记录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