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连续八季下降 官方警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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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3月6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保监会6日发布消息称,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研修班近日在北京举行。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为研修班做开班授课,并对当前中国保险业存在的偿付能力风险提出警示。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资料图)中新社发 王子瑞 摄 图片来源:CNSPHOTO

陈文辉直言,当前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形势严峻,保险监管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风险防控工作需要,行业风险管控能力存在明显短板。2017年末,虽然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51%、240%,高于100%和50%的监管标准,但一些偿付能力风险不容忽视。

一是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连续8个季度持续下降,从2016年1季度的277%下降到2017年4季度的251%,个别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长期不达标;二是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存在较大压力,2017年4季度有16家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处于100%到150%的区间,有的公司濒临不足;三是偿付能力数据不真实问题较为突出,侵蚀了偿付能力监管的基石;四是保险公司自身造血功能不足,有的公司主要依靠股东注资、财务再保险、房地产增值等维持偿付能力。

出于行业发展和监管需要,保监会于2016年初正式实施了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此举在提高保险监管现代化水平、增强行业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提升中国保险监管国际影响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陈文辉强调,保监会将力争2020年中期完成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具体到2018年,官方将修订完成实际资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SARMRA)、风险综合评级(IRR)、流动性风险等监管规则,同时进一步健全执行机制,并加强监管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监管规则制定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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