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金融服务将是金融业别无选择的未来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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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商业银行为了增强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迅速开发金融产品、吸引高价值客户、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主动应用新的网络信息技术的结果(Lehman,1999)。
二是信息技术革命导致了金融机构内部原分工格局的变化。传统的以业务为主的“块块”式分工,对于客户的不同金融需求,由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券商、经纪人)和保险公司分别满足,构成了原有的金融业务分工的平行阵列。在电子金融服务中,“块块”式分工被以客户为主的“条条”式业务综合所取代,平行阵列正在向线性一体化分工方式演变。
网络银行是电子化、信息化的产物,它为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拓宽了商业银行的业务空间。对此,中央银行在对网络银行进行监管时,不能要求网络银行在开展新业务的时候削足适履,套用现在的监管和调控标准,而要主动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调整监控的规则,用制度促进网络银行的健康发展。
网上银行为客户提供的网络银行服务包括银行利用因特网为自身服务的一切手段:消息发布、信息收集、业务咨询、产品营销、金融服务乃至新产品的创新和设计等。它的目的就是实现任何人、随时随地进行业务操作和服务。用户可以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只要用一台PC、一根电话线,就可以享受全天候的网上金融服务。这里的网上金融服务是指实质性的金融服务,除了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之外,还可以进行网上支付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