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围新政(文摘)
chenologin2分享
时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即在所得减半的基础上,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年应纳税所得额×15%”的所得税额减免优惠)。
(二)预缴申报时如何判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在预缴“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50万元的”前提下,“上一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或“上一年度不符合但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两条件满足其一时,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企业预缴申报时,未完成汇算清缴,无法参照上一纳税年度情形进行判断的,可暂按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第4季度的预缴申报情况判别是否享受。(摘自:财税〔2017〕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