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人员炒股”红线不能踩!两国联证券前员工被罚200万元
在今日的证监会周五例会上,证监会依法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这其中包括3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1宗内幕交易案和1宗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火山君(微信公众号:huoshan5188)注意到,国联证券前总裁助理张锋和国联证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徐斌武双双受罚,累计罚款金额近200万元。
图片源自:证监会官网
两国联证券员工违法被查
监管层对于“从业人员炒股”一向明令禁止,去年更是加大了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监管稽查力度,但即便如此,还是有不少从业人员游走于“钢丝绳”上,抱着侥幸心态触碰法律法规炒股获利。
今日,证监会依法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这其中就包括一起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涉案人员为国联证券前员工张锋和徐斌武。
根据证监会所示,张峰于1993年12月至2017年1月在国联证券任职,2009年4月24日至2016年5月18日期间,张锋控制使用其配偶林某证券账户交易股票,获利约9.4万元。而徐斌武于2008年11月至2017年1月在国联证券任职,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8月25日期间,徐斌武控制使用其配偶王某及他人证券账户交易买票,共计获利约189.2万元。
张锋、徐斌武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3条规定,依据《证券法》199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没收张锋违法所得约9.4万元,并处以约9.4万元罚款;没收徐斌武违法所得约189.2万元,并处以约189.2万元罚款。
火山君(微信公众号:huoshan5188)注意到,《证券法》第43条明确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犯案手法重写:均“投机”操作配偶账户炒股
火山君(微信公众号:huoshan5188)调查发现,张峰曾是国联证券总裁助理,属于公司高管,但其仍未能抵挡住资本市场的诱惑,选择利用配偶的账户炒股。
2009年4月24日至2016年5月18日期间,张锋操作配偶林某证券账户,使用手机或者在单位使用电脑下单,期间累计交易中炬高新、东山精密等48只股票,买入和卖出成交192笔,买入和卖出成交总金额1906.1441万元,获利9.41万元。
而徐斌武则曾是国联证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8月2日期间,徐斌武操作配偶王某证券账户,在单位使用办公电脑下单,期间累计交易吉祥航空、海汽集团等7只股票,买入和卖出成交12笔,买入和卖出总成交金额142.86万元,获利74.64万元。
另外,段某某是林某的朋友,应林某请求开立证券账户,林某又将账户交给徐斌武使用。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8月25日期间,徐斌武操作段某某证券账户,在单位使用办公电脑下单,先后交易合诚股份、长久物流2只股票,买入和卖出成交10笔,买入和卖出成交总金额125.74万元,盈利114.57万元。
有业内人士指出,证券从业人员本是严禁炒股的,这是任何一位从业人员应知晓并遵守的最基本的法律法规,但很遗憾,在证券行业,还是有不少从业人员去挑战法律,明知故犯买卖股票,影响资本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希望这些处罚案例能让证券从业人员引以为戒,要一起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火山君(微信公众号:huoshan5188)注意到,近年来从业人员炒股被罚并非国联证券个例。去年底,太平洋证券腾冲光华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杨泰华,就因控制并使用母亲“尹某芝”账户进行证券交易,涉及交易金额3亿元,累计盈利1433.96万元,被罚没5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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