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手一抖?刘益谦误卖5万股仅获利62块 都怪“网太卡”
对的,你没有看错,是62块。
将“长江转债”错卖成“长江证券”
4月18日晚间,长江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4月11日因误操作卖出公司股票5万股,构成短线交易。当时,新理益集团在操作卖出长证转债的过程中,由于交易软件通信卡顿,导致交易员操作失误,下达了卖出所持长江证券5万股的指令。而当软件恢复后,该笔指令已经于13:36:53 成交,成交数量5万股,占总股本的0.01%,卖出均价为7.28元/股,成交金额36.4万元。
这场错卖,新理益集团获利多少呢,62块。这62块的收益是怎么算出来的呢?基金君来给大家算一下:
新理益集团最后一次,也就是2018 年2月14 日买入长江证券股票33万股,交易金额为240.2万元,均价为7.278元/股,2018 年4月11日,新理益集团卖出长江证券股票5 万股,交易金额为36.4万元,按此计算,交易均价为7.28元。
根据上述交易均价计算,新理益集团此次交易每股赚了0.002元,在扣除各种手续费之后,违规收益为62元。
在发现上述交易情形后,新理益集团立即暂停了对长江证券的所有交易,并已要求相关券商锁定其长江证券股票的卖出权限。
正逢长江证券年报发布敏感期
要说搁在平时,这场误操作,过去也就过去了,毕竟金额也很小,但是,由于长江证券在本月26号将发布2017年年报,而现行的规则中存在着敏感期内禁止特定人员交易的规定。
根据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直至公告前一日,不得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与此同时,新理益集团持有长江证券7.13亿股,持股比例达12.89%,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显然,此次买卖不符合规定。
长江证券在公告里解释称,经过公司与新理益集团确认,此次卖出系误操作导致,不存在利用公司内幕信息和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根据《证券法》第47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而新理益集团最近一次买入长江证券是2018 年2月14 日,距今才2个多月,显然也不符合规定,深交所指出,新理益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7条、《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4 条、《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3.8.14 条、4.2.1条以及4.2.21 条的规定。
62元的获利引来了一张监管函,这笔交易显然不够划算。新理益集团表示,事情发生后,公司加强了相关交易的内部系统风险控制设置以及相关的复核和检查,督促员工学习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章制度,确保不再出现类似的情形。
这些年的误操作还不少
事实上,尽管有一系列监管措施和内控措施,但在实际操作中,总有一些重要股东在二级市场买入或卖出股票的过程中“手一抖”,“误操作”,造成短线交易。基金君以“误操作涉短线交易”作为在百度搜索,能找到相关新闻272篇,也就是说,像新理益集团这样的误操作,这些年还真不少。
据财汇大数据终端统计显示,仅2017年,已经有益生股份、世纪华通、三维通信、莎普爱思、温州宏丰、万孚生物、国新能源、迅游科技、*ST紫学、天壕环境、拓邦股份、泰豪科技、长亮科技、银亿股份等众多上市公司在年内发布公告称,重要股东因为误操作导短线交易或违规买入公司股票。
如2017年12月2日,三维通信发布公告称,高级管理人员洪革于2017年11月30日出现因误操作违规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问题发生后,洪革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司进行处理。根据公告显示,洪革于2017年11月30日早间利用手机软件买卖其他股票,因个人疏忽误操作,在二级市场卖出公司股票10000股。
2018年的例子也不少。2月12日,世纪华通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汤奇青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过程出现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公司股票,被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2月13日,深交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董监高短线交易显示,益生股份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耿培梁先生分别于2月12日买入公司股票11万股、2月13日卖出2000股同时买入1万股,构成短线交易。
本文源自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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