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公司高息诱饵非法集资 “理财”千万别上当
23日,在银保监会举行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表示,当前我国非法集资案件数量、涉案金额继续下降,但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呈现大要案高发、手段花样翻新,认定难度加大等特点,公众必加强警惕。
今年2月8日10点,西山区人民法院大法庭里的一张办公桌上,成捆的百元大钞堆成了1米多高的“钱山”,总金额达1798.3万元。春节前,西山区法院针对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举行案款发放大会,将1798.3万追赃款发还给341名受害人,每位领款人至少能挽回70%的损失。
在发放现场,旁听席上坐着300多名领款人,大多是老年人,他们都是两三年前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的受害人。
“没想到能追回这笔钱。”70多岁的市民任女士领到了1.4万元,她颤颤巍巍地将钱装入口袋,脸上挂着笑容,不停说着感谢的话。她说,自己将钱借出去之后,只领到过两个月的利息,一共就600元钱,没想到本金也被套进去了。“被骗过这一次,以后一定要吸取教训了。”任女士说。
市民李先生领到了77万元,是领款金额最高的受害人。“我知道被骗以后,想着这个钱肯定是打水漂了,没想到还能追回来,太感谢法院了。”最后,李先生从法院领了77万元。
西山区法院法官介绍,被告单位昌宁县联华置地有限公司、镇雄县黔丰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古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赵某权等7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法院对3家被告单位和7名被告人的刑事判决均已生效,确认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受害人为341人。
“考虑到受害人大多是老年人,而且过年在即,我们不敢耽误,在接收到案件一星期内,就迅速组织了案款发放大会,发放追赃款。”西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局执行员尹夏宇说。接下来,法院执行局还将继续执行涉案被告人的相关财产。
以高分红为诱饵专门游说中老年人
2014年7月,中汇行融资理财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行公司”)正式开门营业,公司就开在昆明东寺街金碧广场的黄金地段,公司老板是何某、刘某、赵某兵(另案处理)3人。随后,中汇行公司又陆续成立了世纪半岛分公司和千禧龙庭分公司,公司负责人分别是赵某权和罗某。
3家公司成立后,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就自行开展了存贷业务。中汇行公司先后与昌宁县联华置地有限公司、镇雄县黔丰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合同,通过中汇行公司向民间融资。
开业后,中汇行公司以“项目投资、高额分红”为诱饵,专门游说中老年人,假借投资项目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在业务员的口中,这家中汇行融资公司“实力”雄厚,又是全国连锁,已经在全国开了100多家门店,投资房地产项目前景也很好,月利息收益为1.5%,每月领一次,属于“低风险、高回报”。
3家公司从开业到2015年中旬,共非法吸收民众资金人民币2569万元,共有341名投资者上当。他们当中,投入最少的有一万元,最多的有100多万元,大多数为中老年人。
在这2569万元中,有2440万元分别进到了6家房地产公司的账户。
公安部有关人士介绍称,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非法集资案件8600余起,发案数呈现高位运行态势。重特大案件多发,2017年涉案金额超亿元的案件达50起,且动辄数十亿、上百亿元,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天上不会掉馅饼,
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
选择正规渠道投资理财,
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文/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