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自贸片区召开三周年总结评估发布会暨专家座谈会
昨天的会议,先由《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三周年评估报告》项目负责人——上海社科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国际经济贸易研究室主任沈玉良对报告进行了发布和讲解,接着三位专家——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许志瑞、福建自贸试验区研究院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王利平、北京神洲商桥研究院院长李安渝先后进行了主题发言。
会议和评估报告从三方面,对厦门自贸片区三周年的建设进行了总结。
7大亮点 制度创新体系有示范作用
共包括7方面,分别是:构建了对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体系;建立了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适应、服务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对外开放新格局;打造了以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的政府现代化治理新模式;探索了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新路径;拓展了国际物流新通道和“海丝”合作新空间;推动形成了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引擎;完善了“立法引领+多元化纠纷解决”的自贸试验区法治保障新机制。
8项经验 高质量完成创新试验任务
共包括8项内容,其中第一点最为抢眼:自我加压,高质量完成了创新试验任务。报告指出,厦门自贸片区不仅高质量完成了福建自贸试验区方案中的所有任务(《总体方案》中的186条任务措施中分解到厦门片区共68条),而且自我加压,三年内一共完成了自主创新试点214项任务,为厦门市、福建省甚至国家提供了许多可复制和推广的经验,在福建省11批次共通报285项创新举措中,厦门片区有134项,其中49项属全国首创。
其他七项内容分别是:注重试点的系统性、集成性和制度的规范性;大力推进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深度推进贸易便利化;努力推动金融服务开放;强化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大力提升营商环境;积极构建先行先试对台交流合作的模式和路径。
3点建议 探索建设厦门自由贸易港
对如何进一步深化厦门自贸片区建设,评估组还提出了三点主要建议:一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是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同时对照发达市场经济体相关的法律和制度,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厦门片区规则,在相关政府允许试点的前提下,在厦门市整体复制推广。
二是充分发挥优势做好对台工作。厦门片区要根据厦门在福建独特的优势,以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港和两岸贸易中心核心区作为两岸经济合作示范区的突破口,结合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2月28日发布《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31条,提出厦门片区对台在服务贸易、货物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及国际投资自由化等领域具体的方案,以系统集成的方式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示范区建设。
三是探索建设厦门自由贸易港。一是建立与自由贸易港相匹配的货物监管制度,并进一步推进贸易便利化;二是建立与自由贸易港相匹配的资金监管制度;三是探索与自由贸易港相关的涉外税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