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未来丨请注意,一批新规5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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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药等28项药品零关税
5月1日起,我国将取消包括抗癌药在内的28项药品进口关税。调整后,除部分生物碱类药品等少数品种外,绝大多数进口药品,特别是有实际进口的抗癌药均将实现零关税。目前我国进口药实际关税税率大部分在3%至6%之间。初步预计,“零关税”新政后进口药品的总体费用将下降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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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暂行条例》实施未沟通直投快递柜属于违规
《快递暂行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条例快件处理操作规范,指引企业在操作中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快件安全,要求“不着地、不抛件”,防范“野蛮操作”。快递未与收件人进行沟通协调并得到许可后,直接将快递包裹放入快递柜、快递代收点等行为将被视为违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情节严重的最高处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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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只跑一次
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台新政决定,自5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办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只跑一次”制度。通过优化办证流程、简化申请材料、开展网上提前预约等,群众到出入境接待窗口申办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等出入境证件,一次即可完成全部申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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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严重失信人将被限制乘坐火车、飞机
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央文明办、最高法、人社部、民航局、铁路总公司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相关意见,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火车。相关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被限制乘坐火车的人包括: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它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等7类。
被限制乘坐飞机的人包括:编造、故意传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虚假恐怖信息的;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的;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值机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或威胁实施人身攻击的等9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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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将停止流通
央行发布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纸币和1角硬币(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在市场上流通。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持有者可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兑换。此后,则须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选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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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率阶段性降低再延一年
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今年政策还新增了工伤保险费率下调的内容。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保持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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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汽车路测规范发布
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三部委联合印发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 (试行)》,5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明确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规范对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测试车辆等提出要求,明确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可自主选择测试路段、受理车辆申请和发放测试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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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自5月1日起,我国将在上海市、福建省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指个人缴纳的保费在一定金额之内可以在税前工资中扣除,而在将来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税,这和个人收入纳税后才能购买商业保险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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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业务被进一步规范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和《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5月1日起实施。《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明确了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的要求和程序,规范了保险公估从业人员执业要求,并在强化自律管理、严格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新的制度安排。《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从股东、高管、资格准入等方面都提高了要求,同时还提高了处罚力度,将有力地规范保险经纪业务、防范风险,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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