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这个微商卖你的个人信息赚钱!

chenologin2分享 时间:

如今电商横行

各大网购平台花样百出

不知不觉就掏空了我们的钱包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

我们的朋友圈也被微商占领了

因为门槛低,投入少

越来越多人开始做起“指尖上的生意”

化妆品、服装、食品、保健品……

朋友圈里尽是各式各样的商品推荐

但是你有见过卖“四件套”的微商吗

是家纺四件套吗?有见过啊!

不是哦,被告人杜某朋友圈里的“四件套”是这个!

“四件套”包括银行卡、身份证、网银U盾和手机卡

而这些涉及大量个人信息的用品

却只要花费数百元

就能轻易从“微商”杜某处购买

而购买者多将“四件套”用于

电信诈骗、伪卡盗刷、洗钱、销分等

买卖银行卡已经形成了一条

包括收购卡证、雇佣开卡员、贩卖银行卡

等环节在内的灰色产业链

你的身份信息被杜某这样的“微商”轻易买卖

而你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

有人使用着你的身份从事违法行为……

而被告人杜某不仅在朋友圈卖“四件套”

还卖起了枪……

杜某转发上家贩卖枪支的视频、图片广告

并根据买家所需型号向上家拿货

加价贩卖,从中赚取差价

至被查获时,杜某已非法转卖枪支4支

非法买卖居民身份证7张

非法所得7000余元

而这7000余元为杜某换来了

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被告人杜某违反枪支管制法规,多次非法买卖枪支

又买卖居民身份证

还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

其行为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

买卖身份证件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检察官提醒

凡是法律禁止生产、销售或者安装的,比如假冒伪劣、三无产品、进口药品等都不允许买卖;凡是限制经营的,包括烟草专卖品、食盐、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以及电视卫星接收器等部分通讯产品,都需要许可后才有资格销售。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微商也需诚信、守法经营!

消费者不得向微商购买法律禁止经营或者限制经营的产品;在选择微商时对卖家的真实身份与货品来源进行细致了解,充分确认卖家信息后再消费,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保留聊天记录、银行汇款单等交易记录以及卖家姓名、身份证号等作为凭证,尽可能降低购物风险。在日常生活中,要尽力保护个人信息不被泄露,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供稿:周华玲

文案:周华玲、陈倩文

编辑:陈如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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