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华谊嘉信: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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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

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华谊嘉信

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关于选举黄小川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姚

晓洁先生为总经理、提名姚晓洁先生为公司董事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我们认

为,本次董事会所涉及的选举事项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任职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

职务的条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能力和职业操守,能够胜任

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董事长、总经理辞职及选举黄小川先生

为公司董事长》、《聘任姚晓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提名姚晓洁先生为公司董事》

的议案,选举黄小川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姚晓洁先生为总经理,提名姚晓洁

先生为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彭松、刘俊彦、苗棣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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