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联支付刚刚又被罚,是谁给第三方支付机构屡次犯错的勇气?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4月26日公示信息显示,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通联支付\")违反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被罚3万元。
根据官网信息,通联支付是一家由中国万向控股、新华人寿保险等机构共同设立的综合性支付服务企业,且股东为上述两家公司。
但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到的信息看,目前股东为上海商道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而且从变更信息当中也未看到新华人寿保险的身影。
至于为何没有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犯下如此低级错误,独角金融多次尝试联系通联支付方面,对违规变更登记具体缘由进行了解,截至发稿时,对方暂未回复。
除了通联支付,4月因为违规变更登记信息被罚的还有辽宁新天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新天支付)。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新天支付因未按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和主要出资人,被罚款3万元。
独角金融查阅央行2号令《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发现,这两家机构主要违反了下面一条的规定--支付机构变更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前报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包括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或组织形式;变更主要出资人;合并或分立;调整业务类型或改变业务覆盖范围。
为何这两家都没有按照规定行事呢?
中国支付网创始人刘刚对独角金融表示,有的机构确实无知或者是不重视,对法规条文了解不够,对新的规章制度学习也不够。如果确实是明知故犯的,一般是由于时间紧迫等原因,等不及央行批复,或者不太重视央行规定。央行只是象征性地处罚了3万元而已。
这罚得确实轻,但要说到惨,仅2017年一年,有多家支付机构因违规变更主要出资人等重大事项,其《支付业务许可证》未获续展。
监管处罚红线
对于第三方支付公司而言,被注销牌照算是最重的处罚之一了吧。
其他的情况暂且不论,支付机构违规变更相关事项轻则罚款,重则被注销牌照,差别在哪?
刘刚告诉独角金融,是否存在转让或变相转让、出租、出借《支付业务许可证》行为是红线。
2017年,北京交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就因为变相转让《支付业务许可证》被注销支付牌照。
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多次违规变更主要出资人等重大事项,通过违规变更股权结构,将控股股东由北京交广传媒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七分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变相转让《支付业务许可证》;同时,该公司违规变更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管人员。上述变更事项均未按规定报监管部门核准。
进一步整治支付行业乱象
除此之外,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不予续展的原因还包括未实质开展支付业务;支付业务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安全隐患;违规挪用客户备用金等。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8)》(下称《报告》显示,从首次发放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牌照算起,央行共计发放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牌照271张,注销了28张。
当下,不论监管还是市场,都在盯着近期《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运行的情况。
对此,樊爽文表示,\"我们也接到这方面的投诉,也约谈了相关机构,并且要求限期改正,下一步也会视情况作出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行业监管大棒已经挥动起来。
此前,支付宝、财付通等,国内数一数二的支付巨头就已受到责罚。比如,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发布处罚信息,支付宝涉及违反客户权益、产品宣传、个人信息保护三大方面共七项违规行为被罚款18万元。
第三方支付头部公司屡屡被罚,这不该是一个行业应有的风貌。正如樊爽文所说,第三方支付机构不能以为自己\"大而不能倒、大而不能管\"。反而应该积极合规整改,还支付市场一片清净。
责任编辑:陈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