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迟迟等不来母亲,原来娘家人因不满处罚在高速上撒泼拦车,全被请进了派出所
今年年初的一个大雨天,正在沪渝检查站执勤的民警突然发现,G50沪渝高速检查站进上海方向向东约50米处,有两辆车并排停了下来。从两辆车上各走下来一人,打算换个位置。可是,这里是高速公路,行车道上怎么可以随意停车?
民警当即上前,告知两车驾驶员在高速行车道上不允许停车,该违法行为需要罚款200元并扣6分。其中一辆车的驾驶员樊女士表示,自己因为感到疲劳,所以想要请同行车上的弟妹来帮忙开车,并非有意违规。樊女士的弟弟、父母等全都下了车,向民警求情,并表示他们此行是为了参加樊女士女儿的婚礼,希望民警可以减轻处罚,不要扣分。
被民警拒绝后,樊女士先是辱骂了执勤民警,随后又做出了更加过激的举动。她跑到高速道路北侧车道,拦下了一辆客车。不仅如此,情绪激动的她还招呼自己年逾七十的父母,让他们分别在另两条车道上拦截车辆。事后,樊女士交代,她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逼民警让步。
眼见情况紧急,民警一边通过电台呼叫支援,一边劝樊家人冷静下来。约5分钟后,增援民警赶到,才制止了这一家人的疯狂行为。此时,高速道路上已经堆积了四五十辆进上海方向的车辆,车子从事发点一直堵到高速检查站收费口,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
在车辆通行恢复正常后,民警将樊家一行人带回了派出所进行调查。此时,冷静下来的樊女士才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怕:雨天路滑,视线不佳,万一家人有个三长两短怎么办?
承办检察官指出,该起扰乱交通秩序行为的案件发生在上海市青浦区G50沪渝高速检查站进上海方向向东约50米处的高速道路上,属于上海青浦地域,故具有管辖权。被告人樊女士在高速道路上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93条,构成寻衅滋事罪,对樊家父母则作不构罪处理。
经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樊女士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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