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翻东西经济学(连载十三):缠中说禅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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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何人都会死的,有一种谬论,认为不知生焉知死,这种谬论有一个前提,就是生和死有着相同的逻辑前提,否则即使知道了生又和死有什么关系?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这知道生的“知”又是什么?不知道这个“知”,又有谁知道“知”之所知是能知可知真知?但知道这“知”的又是什么?不知道这“知”,又谈什么知生知死?

当然,还有一种逻辑,可以把“知”和生死联系起来,“知”就是生,不“知”就是死。那么,知“知”之知是“知”还是不“知”?如果从来没有什么知“知”之知,那么何来“知”之知,遑论“知”、不“知”!而知、不知、知知、不知不知,这四种逻辑缠绕,构成了人生死的所有呓语。

如果不存在生之“知”向死后之“知”的延续,那么知死是不可能的,所谓的知死,不过知道一种生的人想象中的死,或者别人的死在生的人观察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现象,实际上生的人并不知死!至于我们知生的知是否能延续到死后,这点却不可能被这知所知,所谓的知,或相关的理论,都不过是想象、猜测。

“任何人都会死的”这唯一前提有着一个最基本的推论,任何人的“知”都是有限的,而即使你知生也并不能知死,你连这知生的知能否延续到死后都不可能知,更不用说知死了。而若你知道的所谓“知”是和生死相关的,也就是生才“知”,死就不“知”,那么这“知”只不过是生的一种现象,关于这个“知”的一切在“任何人都会死的”的前提下也就变得不可能被前提了!

本文摘自新浪博客:缠禅  发布时间:2006-08-2118: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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