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积优先股重要吗
累积优先股的含义
累积优先股(Cumulative preferred shares):是指当公司在某个时期内所盈利不足以支付优先股股息时,则累计到次年或以后某一年盈利时,在普通股的红利发放之前,连同本年优先股的股息一并发放。
只在某个营业年度内,如果公司所获得的盈利不足以分派固定的股利时,日后优先股的股东对往年未付给的股利,有权要求如数补给。
优先股票的特点之一是股息分派优先。在股份公司获得盈利的情况下,优先股股东可以按固定股息率比普通股股东优先取得股息。但在公司亏损或者盈利不足的情况下,则不能保证优先股票股东能获取当年公司应支付的全部股息额。若这部分未付的股息额以后得不到补偿,优先股的收益就会失去稳定性。因此,为了吸引投资者入股,有些公司在发行优先股票时附加了优惠条件,即公司在任何营业年度内未支付的优先股股息可以累积起来,由以后营业年度的盈利一起付清。
有些国家的公司法规定,公司分派当年盈利时,必须先将当年和往年累积所欠的优先股股息付清。在累积未发的优先股股息尚未补足之前,公司不得分派普通股股利。在实践中,有时累积优先股股息也并不一定必然补足,如果公司已经积累了优先股股息,现又打算发放普通股股息,则也可以不付清优先股股息,而允许优先股票转换成普通股票。
累积优先股的发行目的
股份公司发行累积优先股票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优先股股东的收益不致因公司盈利状况的波动而减少。由于规定未发放的股息可以累积起来,待以后年度一起支付。因此对于股东来说,股息收入只是时间迟早的问题,这就有利于保护优先股投资者的利益。
累积优先股与非累积优先股的区别
累积优先股是指,在上市公司利润不足的情况下,公司用下一年度的利润来支付当年优先股股东的股利。这样就可以看出,累积优先股股息是可以累积支付的。虽然累积优先股股东所应得的股息可以从下一年度公司的利润中得到优先支付。但是,这毕竟只是公司股东的分红权,而不是公司的债务。这样一来,累积优先股股息支付的前提就必须是公司有可分配的利润,如果公司出现亏损导致没有利润可分,那累积优先股的股息也是无法得到支付的。
与累积优先股不同,非累积优先股股东的股息如果当年得不到支付,是不会用下一年度公司利润进行优先支付的。从而可以看出,在股东分红权的稳定性上,累积优先股比非累积优先股更加稳定。但是非累积优先股的优势在于,它们基本都是参加型的优先股,而参加型的优先股是可以参与公司的二次利润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