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大号小号全被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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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大号小号全被禁言

据青岛中院的二审判决书,刘鑫(现用名刘暖曦)需赔偿的数额,除了一审法院判决的赔偿江歌母亲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及案件受理费外,还需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万元。

二审宣判后,1月2日晚,刘鑫通过微博发文称:“法院既然这样判了,我只能扛。如果有人愿意帮我,我叩谢你们,我会一笔笔记下,希望有机会报答。”

该落款为“刘暖曦”的文章显示开通打赏,此前数百人次对该文章进行了现金打赏。1月3日晚,她表示,该文章打赏已经被关闭,总共收到2.56万元。

1月4日,刘鑫微博账号@L-N-X-wisteria 个人页面显示,“因违反社区公约,该用户处于永久禁言状态。”

对此,江秋莲表示,这是刘鑫在微博被永久禁言的第四个账号。

注意到,刘鑫又新开账号@L-N-Xwisteria ,继续发文“请给我介绍工作,我不怕吃苦什么都可以干”。不过,中午时候刷新显示,“因违反社区公约,该用户处于永久禁言状态。”

江歌母亲江秋莲反对募捐

江歌母亲江秋莲1月3日在微博发文称,刘鑫屡次因违规被微博禁言,目前又再次注册新账户,并持续在网络发布歪曲事实的文章,还对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申请管理员关闭刘鑫账号。

1月4日,澎湃新闻发表题为《刘鑫募捐赔偿款是在挑战法律的严肃性》一文。文中指出,江歌事件这几年带来了太多风波和曲折,但眼下,法律已经做出了终审判决,这也意味着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对案件中的是非曲直,如今已没有了继续纠缠的必要。判决中说得很清楚:刘暖曦(即刘鑫)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既然有过错,就必须承担责任。不管刘鑫本人是否认同判决,都应该积极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履行自身的法律责任。用募捐来支付赔偿,无疑形成了对法律严肃性的挑战。

1月3日,极目新闻也发表题为《刘鑫对近70万赔偿款发起募捐,争议太大的打赏还应及时叫停》的评论文章指出,无论是为了维护法律判决的尊严,还是为了荡涤网络空间的污浊,平台都应该对这样充满争议,令人寒心的打赏行为及时叫停,不要充当小丑演出的舞台,更不要让这场闹剧卷入更多利益纠葛。

早前报道: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案二审判决

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刘鑫现已改名刘某曦。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0元,由上诉人刘鑫负担。判决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法院经审理对当事人二审争议的主要事实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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