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已被强制执行近72万

自迅分享 时间:

江歌母亲没收到刘鑫70万赔偿金

2022年12月30日,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青岛中院认为,刘暖曦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暖曦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此前,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对媒体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暖曦应当在二审判决生效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也就是在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1月10日中午12时许,江秋莲告诉记者,她查过账,“没有收到赔偿金,我已经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的申请。”

此前,刘暖曦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引发争议,此后其微博被封号。

刘鑫微博被永久禁言

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法院认为,刘暖曦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判处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及案件受理费另需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万元。围绕法院判决的近70万赔偿,1月3日,江秋莲发文不满刘鑫对赔偿款发起募捐,引发众多网友关注。

刘鑫在2日晚和3日通过微博回应募捐,“会公示去向”,称打工挣钱后会全部归还。

1月2日晚间,刘鑫在微博发文表示自己正经历着网暴,一度想自杀。希望给自己时间和空间去凑齐赔偿款。

对于近70万赔偿款,她称“如果有人愿意帮我,我叩谢你们,我会一笔笔记下,大恩大德,希望有机会报答。

但在1月3日15时许,这段文字改成了“该我自己承担的我一定承担。我有手有脚,我不怕吃苦,什么脏活累活都可以干。这些资助,我会公示去向,我挣钱以后,会一笔一笔全部还回去”。

刘鑫于1月3日下午14时许再次转发这篇文章,并强调“请给我介绍工作”“这些资助会公示去向,挣钱以后会一笔一笔还回去”。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刘鑫的这篇文章下开通了打赏功能。截至16时,有数百人对该文章进行了打赏。1月3日下午,澎湃新闻发现该文章已经关闭了打赏功能。

江歌母亲江秋莲反对募捐

江歌母亲江秋莲1月3日在微博发文称,刘鑫屡次因违规被微博禁言,目前又再次注册新账户,并持续在网络发布歪曲事实的文章,还对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申请管理员关闭刘鑫账号。

1月4日,澎湃新闻发表题为《刘鑫募捐赔偿款是在挑战法律的严肃性》一文。文中指出,江歌事件这几年带来了太多风波和曲折,但眼下,法律已经做出了终审判决,这也意味着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对案件中的是非曲直,如今已没有了继续纠缠的必要。判决中说得很清楚:刘暖曦(即刘鑫)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既然有过错,就必须承担责任。不管刘鑫本人是否认同判决,都应该积极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履行自身的法律责任。用募捐来支付赔偿,无疑形成了对法律严肃性的挑战。

1月3日,极目新闻也发表题为《刘鑫对近70万赔偿款发起募捐,争议太大的打赏还应及时叫停》的评论文章指出,无论是为了维护法律判决的尊严,还是为了荡涤网络空间的污浊,平台都应该对这样充满争议,令人寒心的打赏行为及时叫停,不要充当小丑演出的舞台,更不要让这场闹剧卷入更多利益纠葛。

21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