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台55条政策措施
给予财税、金融政策支持
财税政策方面,2023年苏州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等专项资金安排24亿元,支持创新型企业培育、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工业企业扩大有效投入、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等。
对产业创新集群工业企业当年度设备投入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给予6%至15%的奖励。
对引进重大创新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分别给予最高5000万元、1000万元的资助。
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税收优惠政策,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金融政策方面,充分发挥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地方征信平台作用,2023年力争推动银行机构依托平台投放中小微企业信用类贷款700亿元。
落实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两年。
加大普惠金融引导督促力度,对发放普惠小微贷款较好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给予激励资金。
多举措促消费
在促进消费方面,组织开展“苏新消费·笑拼苏州”“夜ZUI苏州”等系列促消费活动,鼓励举办高水平专业展会,推动会展企业国际化发展。
加大汽车消费促进力度,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开展苏州“云上房展”,线上线下联动促进住房消费。
支持举办文旅消费活动,评选一批苏州市文旅消费优秀活动,给予不超过其实际投资额的2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补。
此外,在援企稳岗方面,加快建设一批高质量人才公寓,2023年新增青年人才公寓两万套,让每一位来苏州创新创业的青年人才“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在建项目在2023年上半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可缓缴一个季度。
继续实施100%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3月31日。
对提供广告和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按应缴费额的50%减征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在扩大投资方面,支持民间投资更多进入交通、能源、水利、城建、环保以及文化、旅游、教育、卫生、体育、养老、农业农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支持民营资本通过基础设施REITs等金融工具盘活存量资产。
多地出台刺激政策
在此之前,江苏省政府1月16日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42条政策举措聚焦经济运行中的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打通堵点卡点难点,全力扶持和鼓励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优质增量。
除此之外,浙江宁波、黑龙江、辽宁等地也相继出台利好政策,加速释放政策红利。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23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其中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
近期,从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到各地会议,都对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行具体部署,为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注入强劲动能。
北京市就提出,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聚焦支持科技创新、高精尖等创新发展领域,更好地发挥财政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