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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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1、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财产保全是冻结所有资产吗

财产保全不会冻结被告所有的账户,只会冻结和本案有关的财产的。如果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的话,就应该在三十天之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不然财产保全就会自动解除的。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并且需要给予被告必要的生活费用。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二)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三)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五)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财产保全一般多久解除

快的话48小时内解除,时间长的一个月的也有。关于申请保全解除的时间,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同的财产保全的期限是不一样的,所以解封的时间也不一样,而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可以随时解除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零九条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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