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含义是什么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企业(简称中央登记企业)的,包含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企业、证券企业等金融机构实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成立于1997年6月6日。经过近几年的迅速进展,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品种
(1)按发行主体分为:
国债——是指由国家发行的债券。与其它类型债券相比较,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具备极高的信用度,被誉为“金边债券”。
政策性金融债——是指我国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进展银行)为筹集信贷资金,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采用市场化发行方式,向中资商业银行、商业保险企业、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联社以及邮政储汇局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
中信债——是指由中国国际信托投入企业发行的债券。目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中信债共有2期。
(2)按付息方式划分为:
贴现债券----是指低于面值(一般为百元面值)发行的,期限为一年期以内,到期时按面值偿还的债券。
零息票债券(也称利随本清债券)-----是指在发行时明确债券的票面利率和期限等要素,到期时一次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的债券。
附息票债券----是指在发行时明确债券的票面利率和付息频率(如按年付息)及付息日,到期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并偿付全部本金的债券。
(3)按利率是否固定分为:
固定利率债券----固定利率债券具备固定利息率和固定的偿还期,是一种比较传统的债券。这种债券在市场利率相对稳定的状况下比较流行,但在利率急剧变化时危机较大。
浮动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是根据市场利率定期调整的中期债券、长期债券。利率按标准利率(同业拆放利率或银行优惠利率)加减一定利率基点确定。浮动利率债券有利于投入人防范利率危机。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类型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包含债券回购和现券买卖两种。
债券回购是交易双方实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是指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
现券买卖是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价格转让债券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方式
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以询价方式与自己选定的交易对手逐笔达成交易,这与我国沪深交易所的交易方式区别。交易所实行的债券交易与股票交易一样,是由众多投入者共同竞价并经计算机撮合成交的。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中介机构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企业为市场参与者提给债券托管、结算和信息服务;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市场参与者的报价、交易提给中介及信息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企业可披露市场有关信息。
银行间债券市场进展现状
(一)债券市场主板地位基本确立
我国债券市场分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随着银行间债券市场规模的急剧扩张,其在我国债券市场的份额和影响力不断扩大。1997年底,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托管量仅725亿元,2005年底银行间债券托管量已达到 68292亿元,已占全部债券托管量的94%;从二级市场交易量来看,2005年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现券交易量60133亿元,占我国债券交易总量的 95.6%;银行间回购交易量达到156784亿元,占回购交易总量的87.1%。银行间债券市场已经逐步确立了其在我国债券市场中的主板地位。
(二)市场功能逐步显现,兼具投入和流动性经营管理功能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快速扩容为商业银行提给了资金运作的平台,提高了商业银行的资金运作效率。从1997年至 2005年,商业银行的债券资产总额从0.35万亿元上升到5.1万亿元,形成商业银行庞大的二级储备,商业银行相应逐步减少超额准备金的水平,在提高资金运作收益的同时,显著增强了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此外,银行间债券市场也已成为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平台。1998年人民银行开始通过银行间市场实行现券买卖和回购,对基础货币实行调控,随着近年来我国外汇占款的快速增长,2003年开始人民银行又开始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央行票据,截至2005年底,央行票据发行余额20662亿元,有效对冲了外汇占款。
(三)与国际市场相比较,市场流动性仍然较低。虽然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量大幅增长,但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债券存量增长,因此总体来讲流动性仍然较差。市场流动性可以从换手率指标实行判断,2005年我国银行间国债市场的年换手率仅为0.88,而从国际比较来看,同期美国国债市场的换手率高达40,其他发达国家债券市场的换手率一般也达到10左右。这反映了我国债券市场虽然总量快速扩张,但是市场微观结构和运行效率仍然有待改进。现券市场流动性不足使债券市场作为流动性经营管理的效果大打折扣,也影响了债券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进一步降低了市场的运作效率。
银行间市场存在的问题解析
经过近几年的快速进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在市场规模上有了质的飞跃,但是在市场结构、制度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明显的制约因素,影响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和运作效率的进一步提高。紧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适当的市场分层
从成熟市场来看,债券二级市场一般分为两个层次,即交易商间市场(Inter-dealermarket) 和交易商和客户间市场(Dealer toCustomer market),交易商为客户提给报价维持市场流动性,然后通过交易商间市场调整债券头寸,经营管理存货变动,交易商作为流动性中心有效联系两个市场,在市场组织上发挥着核心作用。反观我国银行间市场,这种合理分层的市场结构还没有形成,无论是否具备做市商资格都可以提给报价,大大挫伤了做市商提给市场流动性的积极性,也导致了市场价格信号的混乱。此外,目前银行间市场缺乏专业的经纪商,特别是做市商之间的经纪商,做市商难以实现匿名交易,影响了做市商对外报价的信心。
(二)债券类型结构失衡,紧要集中在政府信用债券
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中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债券进展还相当滞后,从当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存量来看,截至2005年12月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存量为72172亿元,其中,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央行票据为68966亿元,商业银行次级债券、证券企业债以及企业债、融资券等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债券只有3206多亿元,占整个债券存量的比例不到5%。这种状况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进展乃至金融结构的进展都是不利的。
一是不利于企业融资渠道的畅通,影响资源配置效率。在当前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下,我国迫切需要加快进展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债券市场,以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也分散银行的危机。
二是不利于投入者的培育。如果债券市场只是政府债券和准政府债券,就容易误以为这是一个零信用危机的市场,投入者危机意识和危机防范的能力就得不到培养和提高,也难以建立投入者对债券发行者的有效监督约束机制。
三是不利于各类投入者调整投入组合的需要。机构投入者需要区别危机——收益的债券资产来满足其资产组合的需要,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债券需要占有相当比重。
(三)做市商制度尚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做市权利义务不平等,做市商缺乏做市内在动力。做市商在不享受任何政策优惠的状况下却要承担真实连续报价义务,这就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做市商积极性与主动性。2.做市商的价格发现功能不够显著。从境外成熟市场来看,做市商报价能有效提高价格透明性,市场其他成员在实行相关券种交易时,紧要参考做市商报价。目前, 我国做市商报价往往价差过大,大部分都是在被动报价,未能显示价格的形成机制。3.现有做市商机构类型难以满足市场要求。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紧要为商业银行,近年来由于存款快速增长,商业银行需要配置大量的债券资产,因此紧要采用“买入——持有”的投入策略,而没有发挥中介的职能。做市商功能的发挥需要引入更广泛的机构类型。
(四)市场缺乏利率危机经营管理工具,影响市场的进一步进展
随着债券市场的快速进展,以及市场规模的急剧扩大,债券资产在各市场参与者资产结构的比重不断上升,这隐藏着巨大的利率危机。在成熟市场中,市场参与者可以通过利率期货、期权、互换等衍生品种规避、经营管理利率危机,但是在我国目前尚缺乏利率危机经营管理的工具,一旦市场利率上升,债券价格将大幅下跌,债券投入者将被迫承担利率危机。利率危机经营管理工具的缺乏也影响了做市商的积极性,由于做市商的存货危机都是敝口的,其必然压缩存货规模,影响了做市商为市场提给流动性的能力。
(五)目前实行的会计制度隐藏着较大的系统危机
由于银行间市场还不存在广泛认可的价格发现机制,因此目前银行间市场基本采用成本法计价。这意味着,投入者的账面资产可以不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市场参与者也因此缺乏二级市场交易的动力。这种会计处理方式隐藏者较大的系统危机,它使得金融机构的债券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可能存在较大的偏差,这种危机是一个行业性和系统性的危机。根据国际会计准则,金融资产全部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实行估值,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公允价值为交易双方在公平交易中可接受的资产或债权价值”,一旦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接轨,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持有的大量债券需要实行重估,可能对市场参与者的资产负债表形成很大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