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特征有哪些
什么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是指在境内外均设有分支机构的从事综合性商业银行业务的国有独资银行。包含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四家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是中国金融业的主体,维系着国民经济的命脉和经济安全,在中国经济和社会进展中具备举足轻重的地位,多年来为支持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国民经济进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必要性
1、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是建立现代金融体制的迫切要求
“十五”时期 ,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紧要是围绕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三大方面实行深化改革和完善建设。在深化金融机构体系改革方面,具备制度创新意义的是深化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和实现金融机构的多元化进展。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指出,“深化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争取用5年左右或更长一些时间,把中国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为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具备一定竞争能力的现代化大型商业银行。为实现这一目标,从今年开始,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分步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实行综合改革。”
健全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金融体系,是金融机构结构完善的金融体系,其主体应该多元化。但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一直牢牢占有着70%左右的市场份额 ,新兴商业银行很难动摇其在国内银行业中的稳固垄断地位,更无法在大规模范围内同其展开公平竞争。由此引发的为扩大市场份额的不规范甚至恶性竞争,不仅造成了金融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积累了经济运行中大量的金融危机,给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进展埋下隐患。
2、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自有资本金不足,且不良资产率过高。
按《巴塞尔协议》的规范,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普遍未能达到这一标准。从国际大银行的状况来看,2000年,世界前20家大银行(不包含中国的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1.52%,中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与国际大银行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一般认为不足8%),从而制约着商业银行的抗危机能力和扩张能力。从不良资产比率来看,世界前20家大银行,其平均不良资产率为仅为3.27%,其中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的不良资产率分别为1.4%和0.85%,而中国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高达20%左右。[1]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不足严重削弱了银行消化贷款损失的能力,而且有可能危及到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加大整个金融系统的危机。
3、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产权不明晰,承担了过多的政策性业务。
传统的经济体制下,单一的国有产权形式内在的决定了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政企合一的制度特征。在原有体制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承担了过多的政策性业务,导致大量不良资产的产生。改革开放以前,国有企业最重要的资金渠道是财政,但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为国有企业提给资金推动国企进展成为国有银行的历史重任。进入80年代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取代了财政成为国有企业最重要的资金供给者。据统计,改革以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每年贷款额的80%以上流向了国有企业。1996年底,国有企业占用的国有银行贷款余额47434.7亿元。没有银行的金融支持,国有企业的增长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这种金融支持却使国有银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1999年成立的四大资产经营管理企业就接收了国有银行在1995年前产生的1.3万亿的呆坏帐。据官方估计,这还只能使国有银行的呆坏帐率下降到20%以内。只有明确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关系,建立现代金融企业治理结构,才能使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只有剥离政策性业务,才能真正搞活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4、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是应对加入WTO挑战的需要。
我国即将加入WTO,这意味着我国市场将向世界全方位开放,意味着我国经济将全面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大潮,我国企业将面临全面的竞争,特别是金融企业面对的挑战更为激烈。现阶段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面对外资银行的挑战存在着严重的不足。首先是体制和机制上的不足。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就是公平竞争,减少、消除壁垒和保护。如果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仍然以政企不分、政府色彩浓厚,不具备完全市场主体和法人主体的状态入世,那么在外资银行取得国民待遇后,不但会被视为违背世贸原则,而且也难以在竞争中取胜。其次是实力的不足,能够在国际上四处扩张的外资银行,大都是规模大,实力强,资本充足,国际业务经验丰富、业绩优良的大银行。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业务品种单一,金融创新动力和能力低。按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现有的体制,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的,必须对它们实行股份制改造。这是符合现代金融企业进展的方向的。
我国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的历程
第一步:从专业银行改革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第二步:从独资商业银行改造为股份制商业银行。
第三步:从试点到全面实施股份制。
(1)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的方向。
(2)2003年底,2004年初,国务院公布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实施股权试点的决定,并为两家试点银行注资450亿美元外汇储备充实资本金,化解不良贷款。
(3)2004年8月26日和9月21日分别成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企业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企业。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
(4)2005年4月21日,中国工商银行的股改方案正式对外公布,国务院注资150亿美元外汇储备。以此为标志,中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工作全面推开。
(5)中、建两行试点后,我国将进一步针对另一家重要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农行的自身特点对其实行股份制改造,预计时间不会迟于2006年。
(6)在各个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别实行股改的同时,国家将在贯彻市场化的基础之上对其改革实行合理的监管及指导并实行分别验收,以期达到改革要求。验收后,改革将进入下一个阶段,即上市。